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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49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及农村审计。依法承担农村经济统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和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续管理,农经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宣传。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抓好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规模经营情况季度调查。

  积极开展五项制度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减免政策和种粮直补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政策补贴款的监管,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政策;搞好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及专项审计工作;做好村账乡代管业务指导。

  抓好农村经济统计,强化基础性工作。搞好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查工作;抓好全县农村经济统计预测。为全面统计我县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情况,正确反映农户收入水平和负担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订农村改革和各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服务。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加强对已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工作,引导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认真做好家庭农场认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63931.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021.60元,占总收入的89.94%;其他收入86910.00元,占总收入的10.06%。与上年913694.48元对比,减少了49762.88元,减少5.45%,主要原因是有一人调出。

  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分析:2010399款收入27971.50元,上年未拨入本款资金;2080502款收入860.00元,与上年129192.40元对比,减少了128332.40元,减少99.33%,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到社保发放;2080505款收入85356.00元,上年度未拨入本款资金;2101102款收入52298.80元,比上年46878.60元增加5420.20元,增加11.56%,原因是增资;2130104款收入607535.30元,与上年658828.48元对比减少51293.18元,减少7.79%,主要原因是有一人调出;2130106款收入89910.00元,与上年4000.00元对比,增加85910.00元,增加2147.7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56663.40元。其中:基本支出765747.30元,占总支出的89.39%;项目支出90916.10元,占总支出的10.61%。

  与上年966808.48元对比,减少110145.08元,减少11.39%,主要原因是有一人调出。

  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2010399款支出27971.50元,上年未拨入本款资金;2080502款支出860.00元,与上年129192.40元对比,减少了128332.40元,减少99.33%,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到社保发放;2080505款支出85356.00元,上年度未拨入本款资金;2101102款支出52298.80元,比上年46878.60元增加5420.20元,增加11.56%,原因是增资;2130104款支出599261.00元,与上年658828.48元对比减少59567.48元,减少9.04%,主要原因是有一人调出;2130106款支出87910.00元,与上年17391.00元对比,增加70519.00元,增加405.4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130199款支出3006.10元,上年未拨入本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5747.30元。与上年899694.48元对比减少133947.18元,减少14.8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到社保发放,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916.10元。与上年67114.00元对比增加23802.10元,增加35.4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2130106款: 2017年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支出84910.00元,2017年农村经济信息统计项目资金支出3000.00元;

  2.2130199款: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支出3006.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747.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4%。与上年966808.48元对比减少198061.18元,减少20.4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到社保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9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7971.5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2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356.00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229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298.80元;

  4.农林水(类)支出6022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599261.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1.00元,完成预算的34.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21.00元,完成预算的34.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129.00元,下降8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没有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1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19.00元,下降78.3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721.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2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服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721.00元,与上年8850.00元对比减少7129.00元,减少80.5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0.0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0元,支出1721.00元,原因主要是本单位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6807519.69元,其中,流动资产3887660.53元,固定资产2919859.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827.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11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84910.00元,全部是货物支出。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农经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