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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5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公文处理职能;二、调研信息职能;三、督促检查职能;四、协调事务职能;五、搞好服务职能;六、外事侨务职能;七、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信息网建设职能;八、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来,屏边县政府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协调、服务”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1.协调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2.办文办会质量进一步提高。3.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加大。4.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5.信息工作稳步推进。6.后勤管理有条不紊。7.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8.其他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屏边县政府办(含法制办、信访局)、屏边县驻昆办、屏边县地震局、屏边县监测预报中心、屏边县外事办、屏边县县志办、屏边县610办、屏边县信访信息技术中心、屏边县网管中心、屏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屏边县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实有车辆编制70辆,在编实有车辆6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632019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1747.31元,占总收入的60.42%;其他收入10418446.99元,占总收入的39.58%。与上年总收入16712987.65元相比,增加9607206.65元,增幅57.48%。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收入,所以2017年收入情况比上年有所上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3762983.96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5506.96元,占总支出的70.05%;项目支出7117477元,占总支出的29.95%。与上年总支出17356331.45元相比,增支6406652.51元,增幅36.91%。2017年总支出比上年增多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支出,所以2017年支出情况比上年有所上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45506.96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4185419.45元对比增支2460087.51元,增支主要原是2017年调整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17477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170912元对比增支3946565元,增支主要原因是新增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运行经费等项目。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政府办工作经费550000元;县政府办林业局办公楼整改改造项目工程款1000000元,县政府办公楼设备购置经费1620197元;会议室建设缺口资金400000元,驻昆办工作经费100000元;政府综合会议室建设经费600000元;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运行专项经费2702000元;2016年第一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3780元;红河州第一批“无邪教”校园创建达标单位表彰奖励经费9000元;归侨侨眷生活补助经费22500元;归侨侨眷生活困难补助经费10000元;2016年县市综合考评奖励资金的通知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17205.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56%。与上年总支出13359316.59元相比,增支2457888.67元,增支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调整工资标准及新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支出,所以2017年支出情况比上年有所上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5861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9%。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62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26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99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主要用于地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5.其他(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发放县属各部门综合考评目标奖励。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62500元,支出决算为1598534.64元,完成预算的3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4447.27元,完成预算的4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087.37元,完成预算的6.9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力匮乏,年初预算数只是一个预计支出数,并未纳入年初预算中,部分“三公经费”是从上级部门和其他单位争取的资金中列支,不属于财政拨款。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84396.47 元,增长9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9294.76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84592.99 元,增长27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901.76 元,下降66.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全县县级公务用车统一由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管理,车辆运行维护增加,故三公经费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4447.27元,占92.86%;公务接待费支出114087.37元,占7.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4447.2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4447.2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各部门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087.3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4087.3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633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所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一是因公出国(境)费减少原因: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访问事项。

  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但因全县县级公务用车统一由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管理,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的是全县县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数据增加较大。

  三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原因: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0618.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7481.19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俭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办公用品、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49456993.81元,其中,流动资产4541258.49元,固定资产44915735.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33263.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49316.32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693774元;报废报损车辆5辆,账面原值122082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90000元;出租房屋512平方米,账面原值8242648.3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9680元,车辆出租出借收入174891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屏边县政府办(各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总额94978388.84元,其中:货物类3169498.82元,工程类1808890.02元,服务类0元;实际采购总额4874067.32元,其中:货物类3086067.32元,工程1788000.00元,服务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1111



附件【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政府办)2018083103062768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