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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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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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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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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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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001000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9月成立,是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及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设有办公室、政务服务科、政府自身建设科、网络信息科等科室,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有“一局三中心”,分别是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和屏边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将各中心的工作成效汇总如下:
1.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对外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窗口规范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加强事项进驻清理,全面推动审批提速;改进工作服务方式,提高乡村工作效率。2017年,累计接待群众咨询618人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管理事项1898件,办结1898件,办结率100%,无超时办结事项。全县7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8066件,办结58066件。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方便、快捷、高效的要求,在
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设置了开标厅、评标室、休息室、监控室,配备了LED显示屏、投影仪、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安装了录音、录像全程电子监控,有效改善、优化交易环境,创造了公开、透明、安全的交易场所。2017年,共发布公告信息1138条,抽取评标专家420人次,完成各类进场交易项目205个,中标金额47027.32万元,节约资金1950.3万元,增值资金108.92万元。
3.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加强事项进驻清理,全面推动审批提速,通过视频联审系统、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通用审批系统的运用,打造规范、高效、便捷、阳光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咨询、投诉、申报、预审、办理、查询、反馈和监督管理。2017年投资项目审批中心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共受理办件426件,办结426件,其中群众网上报件394件,受理394件,办结394件,办结率100%。已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共89条;收到群众网上咨询5件,已全部答复,未收到意见建议和投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岗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7427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0628.29元,占总收入的93.03%;其他收入123648.99,占总收入的6.9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由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新增决算单位,无2016年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73892.81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892.81元,占总支出的97.18%;项目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的2.8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由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新增决算单位,无2016年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3892.81元。由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新增决算单位,无2016年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1430849.29元,占基本支出的8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394元,占基本支出的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156649.52元,占基本支出的9.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元。由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新增决算单位,无2016年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政务局工作经费50000元,用于办公用品、水电费、差旅费、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的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62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5%。由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新增决算单位,无2016年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793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5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000元,支出决算为7962.16元,完成预算的22.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62.16元,完成预算的22.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法与2016年对比。由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2017年新增决算单位,无2016年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962.16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由于公车改革,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7962.16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962.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国外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7年决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法与2016年对比。由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2017年新增决算单位,无2016年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00元,由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新增决算单位,无2016年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支出办公用品、水电费、差旅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5738090.98元,其中,流动资产5010617.98元,固定资产7274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由于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2017年新增决算单位,无2016年资产总额数据,因此无法与上年数据对比。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年初财务从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单立出来,移交固定资产785173元,其中2017年固定资产增加1547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7700元(固定资产划拨到屏边县车辆保障中心);核销固定资产损失14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总额155900.01元,其中:货物类102408元,工程类53492.01元,服务类0元;实际采购总额151850元,其中:货物类98383元,工程53467元,服务0元;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2017年新增决算单位。
(四)预算绩效信息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001111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1-9表2018083108192193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