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000014348/2018-06327
-
发布机构中共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9-10
-
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1000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办公室是协助县委领导处理县委日常工作的机构,为县委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和建议;(2)围绕县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搞好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全面高效地为县委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3)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和县委决策,督促检查县委工作部署和党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4)承担县委党代会、全委(扩大)会、工作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以及县委其他重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按要求及时拟写会议纪要;(5)根据县委意见,处理下级党组织给县委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办理县委或以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报告和文件;(6)办理机要电报和电讯传真;(7)做好全县保密和党史研究工作;(8)负责全县档案管理行政工作;(9)负责县委序列各部门的责任目标管理和考评工作;(10)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11)对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党委办公室进行工作指导;(12)负责县委接待工作,做好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13)负责县委机关后勤工作。
县委办公室担负着参与政务、管理事务、综合协调、提供服务等职能,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顺利完成了本年度各项资金的拨付使用,人员工资得以按时发放,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中共屏边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学习十九大工作报告及习近平一系列讲话精神、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等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了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工商联、团委、妇联、总工会、县委办、政法委、老干部局、机关工委、文联、中华职教社、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侨联、科协、党史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5人。其中:行政编制1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8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2辆待报废。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5,298,59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90,494.40元,占总收入的72.1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608,099.83元,占总收入的27.83%。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36.70%,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调资及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9,693,988.46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5,988.46元,占总支出的83.33%;项目支出6,618,000.00元,占总支出的16.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26.77%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调资及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93,988.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88%,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调资及项目资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1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同比上涨了273.20%,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07类99款99项中列支县镇贫困地区边疆县综合文化服务覆盖工程省级配套资金6,120,000.00元,201类31款01项中列支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费用288,000.00元, 229类60款04项中列支各乡镇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180,000.00元,229类60款99项中列支湾塘中心校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补助资金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21,068.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3%。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32.20%,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调资及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07,82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科学技术(类)支出244,28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2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2%。主要用于农民演出团体扶持、文化产业及贫困地区边疆县综合文化覆盖工程项目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8,57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0,38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8.其他(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17,839.00元,支出决算为660,087.21元,完成预算的3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197.53元,完成预算的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1,889.68元,完成预算的32.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划拨用车平台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等。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22,204.34元,下降7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1,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3,758.83元,下降9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7,445.51元,下降62.9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各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197.53元,占10.33%;公务接待费支出591,889.68元,占89.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197.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8,197.5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1,889.6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1,889.6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317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基层单位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22,204.34元,下降7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1,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3,758.83元,下降91.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7,445.51元,下降62.9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划拨用车平台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1,828.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6,786.12元,同比下降10.01%,主要原因分析为日常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34,314,603.99元,其中,流动资产11,221,572.40元,固定资产23,093,031.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8541.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21,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8辆,账面原值3,536,87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18.92平方米,账面原值329,222.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2,951.9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951,752.32元,货物支出465,752.32元、工程支出1,486,000.00元、服务支出0元,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1,951,752.32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29类60款04项中列支各乡镇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180,000.00元,229类60款99项中列支湾塘中心校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补助资金30,0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0101111
附件【决算公开201808290430541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