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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633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0301000

  

  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7年概况

  1.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6)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立足职能,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结合全年经济工作目标,按照“稳中求进、落实见效、有所突破”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屏边县2017年一、二、三季度经济工作联席会,及时参与协调解决好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经济工作。

  2.全局动员,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1)全力完成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2016年省级下达屏边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6个(其中集中安置点38个,分散安置点8个)2500户833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14户5712人,同步搬迁户786户2621人。

  (2)全力推进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截至10月,我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住房开工183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153户,随迁户679户),竣工1832 户,竣工率100%。

  3.服务项目,助推县域经济长足发展

  (1)超前安排,强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抓好项目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发改局的综合协调职能,指导并协调各部门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2)抢抓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对接国家、省、州中长期规划,在国家宏观政策中寻找项目,在投资需求中挖掘项目,在比较优势中培育项目。

  (3)不断谋划,滚动充实项目储备库。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库建设,在科学测算本区域、本行业近年投资需求的基础上,围绕长远发展需要,不断调整充实储备项目,保持项目库的滚动和规模的适度增长,增强固定资产投资和经济发展后劲。

  4.力推项目,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高位增长

  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并联并行审批、限时办结、审批通报等工作制度,加快储备一批基础设施、产业建设、消费需求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程服务。

  5.积极主动,特色小镇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主动做好特色小镇申报工作。根据省、州要求,为切实做好特色小镇申报工作,我局会同县住建、旅发委等部门,多次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申报工作。

  6.加强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认真核实各单位的收费项目范围及标准。二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和开展农村电力、涉企收费、旅游专项整治专项检查、专项能源价格专项检查。三是认真开展价格认定。四是认真开展屏边县城市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7.积极主动,做好办公用房清理等工作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及时完成了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73家单位办公用房数据统计工作,同时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及相关整治工作要求,组织抽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及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等部门人员,成立两个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回头看”工作督查小组,对县国土局、司法局、林业局等20余家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避免出现办公室面积超标整改“新花样”、“假整改”,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政策缩水走样”等恶劣情况发生。

  8.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

  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全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四是强化内部管理。五是深入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决算总收入16,974,497.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8,966.13元,占总收入的34.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175,531元,占总收入的65.84%。与上年总收入对比减少37,810,355.42元,减少69.02%。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决算总支出17,171,985.17元,其中:基本支出4,031,203.17元,占总支出的23.48%;项目支出13,140,782元,占总支出的76.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总支出减少38,195,975.79元,减少68.99%,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369.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431.07元,减少41.45%。减少的原因是发改局的日常工作开支在其他收入中列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度用于保障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40,78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74.01%,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5,927.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5.62%。与上年对比减少48,230,895.49元,减少88.75%。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10401款行政运行支出1,945,523.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1%。是发展和改革局局机关的行政运行款项,主要支出反映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在职人员公务接待费。

  2. 20104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0,17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支出反映发展和改革局公务费、拨付给各单位的县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3. 2010408款物价管理事物支出643,48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是发展和改革局物价管理运行的款项,主要支出反映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

  4. 2080501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是发展和改革局机关退休人员款项,主要反映退休生活补贴、福利费。

  5.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7,84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 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149,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反映死亡人员家属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金。

  7.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5,63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反映在职职工个人的医疗保险费。

  8. 2110401款生态保护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屏边县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9. 2120303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屏边滴水苗城项目前期工作。

  10. 2130212款湿地保护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反映拨付给各单位的州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11. 2130125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2%。主要用于季伍-前进-王家-补嘎猕猴桃庄园经济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屏边县特色农产品加工及仓储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12. 2130305款水利工程建设支出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主要用于屏边县桥田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屏边县凹嘎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13. 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40,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工作。

  14. 2160599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屏边县新现河康体休闲长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4,000元,支出决算为45,384.50元,完成预算的1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384.50元,完成预算的10.9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6,648.50元,下降8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8,711.1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648.50元,下降75.0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用车划拨到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所以今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公务接待方面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压缩陪同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5,384.5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5,384.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384.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批0次),接待人次907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基层单位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 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 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3. 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县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4.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和《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屏边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369.84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2,800.91元减少266,431.07元,减少41.45%。减少的原因是发改局的日常工作开支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2,298,330.34元,其中,流动资产715,373.34元,固定资产1,582,9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7,11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信息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无此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84,000元,是拨付给屏边县泛亚铁路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的征地拆迁款。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0301111 

 

  



附件【发改局2017决算公开表1201808290226126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