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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0056-792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湾塘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现根据《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结合我乡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2.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5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8个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财政所、综合行政执法队)。

  1.湾塘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表大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务承办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供销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协、商会、红十字会、文学艺术、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震减灾、气象等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乡村振兴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全面工作。协调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对困难人群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防返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帮扶方案,负责产业项目财政发展资金的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宣传和调研,承担全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发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湾塘乡设置8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处理林权纠纷,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水务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河道治理、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维护、产业水利基础设施维护、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承担县级权责清单主管部门及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各乡镇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职责。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制定湾塘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全年总收入决算数4988.017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4410.908132万元,其他收入577.109524万元。2023年全年支出决算总额为4945.970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089.227521万元、项目支出3856.7428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1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保障

  我乡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出台了《湾塘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湾塘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湾塘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乡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书记、项目分管领导和财政所全体人员任小组成员,全面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为全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度保障

  我乡按照上级下发的《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5号)、《屏边县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屏财发〔2021〕33号)《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等4个机制文件的通知(章)》《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边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编审、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严格落实绩效目标编审,做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认真落实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3.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际及《屏边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红河州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主动对单位指标库《湾塘乡项目绩效指标体系》《(湾塘乡)分领域绩效指标库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人民政府》进行了更新完善,提炼核心指标,按要求及时上报县财政局绩效科。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了解湾塘乡项目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绩效评价对象:湾塘乡人民政府2023年所有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湾塘乡2023年建设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情况。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自评原则:1、“四本预算”绩效自评全覆盖。对2023年度所有项目支出(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2、履行部门主体责任。湾塘乡人民政府是本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绩效自评工作,并加强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

  3、确保评价真实客观。绩效评价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结果客观,不存在刻意提高评价结果、弄虚作假的情况。

  绩效自评依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绩效评估机制文件〉的通知》(屏财发〔2020〕20号)等要求。

  绩效自评评价指标体系:〔2022-49〕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红河州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绩效自评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评价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中确定的方法。

  绩效自评评价标准: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自查自评。湾塘乡对照编制部门预算时设置的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将项目分至对应站所负责人填报,每个项目填报一个《屏边县湾塘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并根据自评表汇总撰写《屏边县湾塘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屏边县湾塘乡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得出,其中优(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优”)项目有84个,占比为94.38%、良(80分≤评价得分<90分,等级为“良”)项目有5个,占比为5.6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项目共89个,等级为“优”84个,等级为“良”有5个项目。等级为“良”的5个项目中:有3个已完工,正处于结算阶段(其中2个项目于2024年1月26日已完成付款);3个项目正在施工中,目前已完成部分工程,结算部分资金,待完成后立即验收并支付项目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乡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自评分析,我乡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专业素质不达标。当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专业水平不足,应当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全面。项目设置过于单一,与实际项目类型不够完全匹配。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不足,我乡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和强化管理。积极学习其他乡镇优秀做法,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绩效目标设立全面细化量化,项目类型设立匹配。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根据屏边县湾塘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得分98分,综上所述,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优”。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群众参与监督管理。每个项目点有一个村民监督、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项目建设中产生的纠纷事件,同时协助镇扶贫办及其他相关办公室、中心监督和管理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等工作,极大地提升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质量。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2:屏边县湾塘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湾塘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附件【附件1-2附件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