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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9005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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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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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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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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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玉屏镇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于2024年2月对玉屏镇2023年度第一批至第四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在项目绩效报告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对项目的抽查,综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净结余资金(第二次)额度的通知》(屏财整合〔2022〕19号)、《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屏财建发〔2022〕25号)、《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额度的通知》(屏财整合〔2023〕1号)文件、《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额度的通知》(屏财整合〔2023〕3号)文件、《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额度的通知》(屏财整合〔2023〕5号)文件、《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额度的通知》(屏财整合〔2023〕11号)文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从项目库中挑选与本次下达资金额度相适宜的项目。特制定《屏边县玉屏镇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净结余资金(第二次)净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总投资259.909943万元,申请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9.909943万元;《屏边县玉屏镇2023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总投资875万元,申请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75万元;《屏边县玉屏镇2023年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总投资218万元,申请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8万元;《屏边县玉屏镇2023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总投资59万元,申请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9万元;《屏边县玉屏镇2023年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总投资92万元,申请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2万元。
2.项目主要内容
(1)屏边县玉屏镇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净结余资金(第二次)净结余资金项目:屏边县乡村振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新建培训基地配套培训用房188.76平方米,砌筑挡墙500立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网400米,并购置相应配套设施等。
(2)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项目:屏边县玉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第二批):新建灌溉管网5000米,蓄水池10座;新建荔枝采摘入园便道2500米;新建产业配套道路11000米;并对村内人居环境整治。
(3)屏边县玉屏镇2023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玉屏镇龙古村委会马空笼村柚子、香蕉、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龙古村委会马空笼村柚子、香蕉、砂仁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14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投资170万元;玉屏镇前进村委会下咪租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前进村委会下咪租村沃柑、芒果、砂仁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7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投资192万元;玉屏镇新农村委会喏咪、干田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新农村委会诺咪、干田村沃柑、芒果、砂仁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8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投资80万元;玉屏镇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步栈道550米,硬化百香果、猕猴桃种植基地管护道路500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投资200万元;玉屏镇前进下咪租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房1座,配置全自动净水器(5m³/h)1台、加药装置(JY-0.5-1)1台、消毒机(HXQ-50)1套,铺设DN镀锌涂塑管5.4公里,新建60m³蓄水池1座、3m³压力池1座,安装DN20闸阀55个,DN20水表55个,DN15水龙头55个,投资48万元;玉屏镇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修缮加固70户,投资175万元;玉屏镇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投资10万元。
(4)屏边县玉屏镇2023年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玉屏镇平田村委会杨居寨、皂角树村枇杷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平田村委会杨居寨、皂角树村枇杷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7.5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投资100万元;玉屏镇平田村委会皂角树村枇杷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平田村委会皂角树村枇杷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1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投资20万元;玉屏镇新荣村委会撇枝村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新荣村委会撇枝村枇杷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1.5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投资30万元;玉屏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购买水泥1136吨用于道路硬化、砌筑挡墙、排污沟渠等,投资50万元;玉屏镇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专项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投资6万元;玉屏镇村庄规划编制费用:专项用于3个村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投入资金12万元。
(5)屏边县玉屏镇2023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屏边县玉屏镇大份子村委会嘎不底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玉屏镇大份子村委会嘎不底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安装PE-160管(1.0MPa)2000米,PE-110管(1.0MPa)4000米,PE-75管(1.0MPa)2600米,PE-75管快接10个,PE160管自动排气阀1个,PE110管自动排气阀1个,压力池2个,进水池2个,30㎡蓄水池2个,投资59万元。
(6)屏边县玉屏镇2023年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玉屏镇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挡土墙545m³,透水混凝土路面350㎡,村貌提升500㎡,栽种绣球花面积1500㎡,绿化草坪3830㎡等,投资80万元;玉屏镇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投资12万元。
3.项目实施情况
以上18个项目,其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9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其他项目4个,18个项目均已竣工验收。
4.资金投入
玉屏镇2022年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投资259.909943万元,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785万元,玉屏镇2023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投资875万元,玉屏镇2023年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投资218万元,玉屏镇2023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投资59万元,玉屏镇2023年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投资92万元,共计投资2288.909943万元。
5.资金使用情况
屏边县乡村振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下达资金259.909943万元,支出资金259.807779万元,结余0.102164万元;屏边县玉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第二批)下达资金785万元,支出资金785万元,无结余;玉屏镇龙古村委会马空笼村柚子、香蕉、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170万元,支出资金169.68万元,结余0.32万元;玉屏镇前进村委会下咪租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192万元,支出资金190.50万元,结余1.5万元;玉屏镇新农村委会喏咪、干田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80万元,支出资金79.9万元,结余0.1万元;玉屏镇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00万元,支出资金199.8万元,结余0.2万元;玉屏镇前进下咪租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下达资金48万元,支出资金37万元,结余11万元;玉屏镇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下达资金175万元,支出资金163.24万元,结余11.76万元;玉屏镇项目管理费下达资金10万元,支出资金10万元,无结余;玉屏镇平田村委会杨居寨、皂角树村枇杷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100万元,支出资金99.92万元,结余0.08万元;玉屏镇平田村委会皂角树村枇杷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0万元,支出资金20万元,无结余;玉屏镇新荣村委会撇枝村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30万元,支出资金30万元,无结余;玉屏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下达资金50万元,支出资金50万元,无结余;玉屏镇项目管理费下达资金6万元,支出资金6万元,无结余;玉屏镇村庄规划编制费用下达资金12万元,支出资金12万元,无结余;屏边县玉屏镇大份子村委会嘎不底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59万元,支出资金59万元,无结余;玉屏镇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下达资金80万元,支出资金79.67万元,结余0.33万元;玉屏镇项目管理费下达资金12万元,支出资金12万元,无结余。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玉屏镇2022年度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023年度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有利于提高村民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养殖业的协调发展,有效提高农民耕种效率,节约农民耕种的成本和时间,增加农民的收入,最终达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的。同时,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及村内环境卫生,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优化玉屏集镇的农特产品交易场所环境,美了玉屏集镇生活环境,最大化的保证城乡物资流通,提高其生产生活水平质量。不断完善易地搬迁点的后续帮扶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有利于全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阶段性目标
玉屏镇2022年度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玉屏镇2023年度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18个项目,其中,农业生产发展项目9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其他项目4个,18个项目均已竣工验收。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成立以玉屏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玉屏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联系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以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财政、城建、水利等主要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项目资金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管理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严格项目审计制度,对违反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资金的最大投资效益。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玉屏镇始终坚持以改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认真把好质量关,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严格质量管理,工程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对物资进购渠道严格把关,实行统一进购。工程实施过程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检查,督促、指导工作。项目工程竣工后,由玉屏镇组织有关中心、办公室进行验收,县乡村振兴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等部门进行抽验。
3.项目公示公告
规范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公告公示制度,加大项目信息的公开力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项目实施到哪里、公示公告到哪里”的原则,在镇、村、组全面公示公告,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公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公示设置在村委会和人口聚集点,标识醒目,公告公示时间在10天以上。
4.项目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绩效评价,确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衔接与沟通,玉屏镇将与其他乡镇之间随时相互沟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等使用情况,畅通信息,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检查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玉屏镇2022年度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玉屏镇2023年度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玉屏镇人民政府使用玉屏镇2022年度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个项目,总投资259.807779万元;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个项目,总投资785万元;玉屏镇2023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7个项目,总投资850.12万元;玉屏镇2023年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6个项目,总投资217.92万元;玉屏镇调整2023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1个项目,总投资59万元,玉屏镇2023年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2个项目,总投资91.67万元。
3.绩效评价范围
玉屏镇2022年度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玉屏镇2023年度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个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果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 《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5.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绩效评估机制文件〉的通知》(屏财发〔2020〕20号);
6.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净结余资金(第二次)的通知》(屏财整合〔2022〕20号);
7.《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屏财建发〔2022〕25号);
8.《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屏财整合〔2023〕2号);
9.《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屏财整合〔2023〕4号);
10.《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屏财整合〔2023〕6号);
11.《屏边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屏财整合〔2023〕12号);
12.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 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制定原则
a. 相关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正确反映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b.重要性原则。对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评价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选择最具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c.系统性原则。将定量指标与定价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d.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e. 经济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通俗易懂、简便易行,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在合理的成本基础上取得绩效目标数据。
(2)评价指标表
结合玉屏镇2023年度四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要求,本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一级指标。
3. 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中确定的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4. 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
(2)历史标准。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其他标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资料、要求等作为评价标准。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
2024年2月22日,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文件确定评价对象;2024年2月22日,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2. 组织实施
按工作方案要求,玉屏镇人民政府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玉屏镇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附件2-1)及玉屏镇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附件2-2)等资料提交给屏边县财政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玉屏镇2022年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023年度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7.5分,评价等次为“ 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2 |
11.5 |
95.8% |
过程 |
28 |
27 |
96.4% |
产出 |
30 |
29 |
96.7% |
效果 |
30 |
30 |
100% |
合计 |
100 |
97.5 |
97.5% |
评价范围包括:该项论据充分性、该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会计核算规范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档案管理规范性、工作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玉屏镇2022年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023年度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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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实际完成批次项目数量指标 |
2022年第五批 |
1个项目 |
六个批次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全部完成 |
六个批次农业生产发展项目9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其他项目4个全部完成 |
以工代赈 |
1个项目 |
||||
2023年第一批 |
7个项目 |
||||
2023年第二批 |
6个项目 |
||||
20223年第三批 |
1个项目 |
||||
2023年第四批 |
2个项目 |
||||
质量 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已完成 |
18个项目通过验收。 |
|
产出 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2023年1月开工,2023年11月完成工 |
已完成 |
|
|
成本 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2288.909943万元 |
已完成 |
|
|
效益 指标 |
社会 效益 |
受益脱贫户数 |
≥1021户 |
已完成 |
|
受益脱贫人口数 |
≥4364人 |
已完成 |
|
||
|
可持续影响 |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或项目可持续年限 |
≥10年 |
已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已完成 |
|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值12分,评价得分11.5分)
1. 项目立项(分值4 分,评价得分 4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分值2.5分,得分2.5分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2)立项程序规范性分值1.5分,得分1.5分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集体决策。
2. 绩效目标(分值4 分,评价得分3.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分值2.5分,得分2.5分
项目有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
(2)绩效指标明确性分值1.5分,得分1分
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未细化到具体事项,指标值不能清晰、可衡量的予以体现,此项扣0.5分。
3. 资金投入(分值4 分,评价得分4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分值2分,得分2分)
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
(2)资金分配合理性(分值2分,得分2分)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值28 分,评价得分27分)
1. 资金管理(分值18分,评价得分18分)
(1)资金到位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根据《玉屏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屏边县玉屏镇2022年第五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收回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净结余资金(第二次)净结余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玉政发〔2022〕176号)文件、《玉屏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玉屏镇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玉政发〔2023〕12号)文件、《玉屏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玉屏镇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玉政发〔2023〕15号)文件、《玉屏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屏边县玉屏镇2023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玉政发〔2023〕42号)文件、《玉屏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玉屏镇2023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玉政发〔2023〕62号)文件,玉屏镇人民政府申请项目资金2288.909943万元,实际到位2288.9099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项目计划投入2288.909943万元,实际支出2263.517779万元,预算执行率98.89%。
(3)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经查阅相关财务资料,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项目资金建立了专账管理,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4)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开办便笺〔2021〕177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通知》《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屏边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屏开办〔2018〕11号)、《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屏边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屏财联发〔2021〕13号)等规定,项目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虚列支出等情况。
2. 组织实施(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项目参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云开办便笺〔2021〕177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通知》《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屏边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屏开办〔2018〕11号)、《屏边县财政局 屏边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屏边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屏财联发〔2021〕13号)等规定,另外玉屏镇人民政府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玉屏镇财务管理制度》《玉屏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玉屏镇资产管理制度》,制度基本涵盖财务管理与业务管理。
(2)制度执行有效性(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已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已落实到位;项目实施前已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已进行公告。
(3)档案管理规范性(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归档资料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资料已进行整理汇总,已编制档案目录。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值30 分,评价得分29分)
1.产出数量(分值9分,评价得分9分)
(1)实际完成项目数量:
玉屏镇2022年第五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1个):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屏边县乡村振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期):新建培训基地配套培训用房188.76平方米,砌筑挡墙500立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10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网400米,并购置相应配套设施等。
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项目(1个):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屏边县玉屏镇2022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第二批):新建灌溉管网5000米,蓄水池10座;新建荔枝采摘入园便道2500米;新建产业配套道路11000米;并对村内人居环境整治。
玉屏镇2023年第一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7个):
1.农业生产发展项目(4个):玉屏镇龙古村委会马空笼村柚子、香蕉、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龙古村委会马空笼村柚子、香蕉、砂仁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14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玉屏镇前进村委会下咪租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前进村委会下咪租村沃柑、芒果、砂仁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7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玉屏镇新农村委会喏咪、干田村沃柑、芒果、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新农村委会诺咪、干田村沃柑、芒果、砂仁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8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玉屏镇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步栈道550米;硬化百香果、猕猴桃种植基地管护道路500米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玉屏镇前进下咪租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房1座,配置全自动净水器(5m³/h)1台、加药装置(JY-0.5-1)1台、消毒机(HXQ-50)1套,铺设DN镀锌涂塑管5.4公里,新建60m³蓄水池1座、3m³压力池1座,安装DN20闸阀55个,DN20水表55个,DN15水龙头55个。玉屏镇2022年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修缮加固70户。
3.其他项目(1个):玉屏镇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玉屏镇2023年第二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6个):
1.农业生产发展项目(3个):玉屏镇平田村委会杨居寨、皂角树村枇杷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平田村委会杨居寨、皂角树村枇杷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7.5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玉屏镇平田村委会皂角树村枇杷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平田村委会皂角树村枇杷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1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玉屏镇新荣村委会撇枝村砂仁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新荣村委会撇枝村枇杷等产业农业产业园区砂石道路1.5公里,并配套建设涵管(洞)等其他附属设施。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玉屏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购买水泥1136吨用于道路硬化、砌筑挡墙、排污沟渠等。
3.其他项目(2个):玉屏镇项目管理费:专项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玉屏镇村庄规划编制费用:专项用于3个村编制和实施《“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玉屏镇2023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1个):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个):屏边县玉屏镇大份子村委会嘎不底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玉屏镇大份子村委会嘎不底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安装PE-160管(1.0MPa)2000米,PE-110管(1.0MPa)4000米,PE-75管(1.0MPa)2600米,PE-75管快接10个,PE160管自动排气阀1个,PE110管自动排气阀1个,压力池2个,进水池2个,30㎡蓄水池2个。
玉屏镇2023年第四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2个):
1.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个):玉屏镇大份子村乡村旅游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挡土墙545m³,透水混凝土路面350㎡,村貌提升500㎡,栽种绣球花面积1500㎡,绿化草坪3830㎡等。
2.其他项目(1个):玉屏镇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评审评估、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资金监管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合计18个项目(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2)实际完成率100%(分值1分,评价得分1分)
实际完成18个项目,实际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完成。
2.产出质量(分值7分,评价得分6分)
验收合格率:18个项目通过验收,根据项目结算验收表,验收结论均为“合格”,产出质量达到验收条件。
3. 产出时效(分值7分,评价得分7分)
完成及时性: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023年1月至11月,实际完成时间2023年1月至11月,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
4. 产出成本(分值7分,评价得分7分)
成本节约率:该项目计划成本2288.909943万元,实际成本2263.517779万元,未超支。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值 30分,评价得分30分)
1. 社会效益(分值15分,评价得分15分)
(1)受益脱贫户数(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通过调查,受益脱贫户数≥1021户,该项指标完成。
(2)受益脱贫人口数(分值7分,评价得分7分)
通过调查,受益脱贫人口数≥4364人,该项指标完成。
2. 可持续影响(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通过调查,工程设计使用年限或项目可持续年限≥10年,该项指标完成。
3. 满意度(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问卷询问受益人员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问卷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为“优”,该项指标得分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 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方针政策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2023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等,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加大科普教育宣传,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激发群众参与专项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调整充实项目领导小组
成立以玉屏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玉屏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联系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以乡村振兴办、财政、城建、水利等主要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加强项目过程的监管
加强项目过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确保补助资金按时到位。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加强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绩效评价,确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衔接与沟通,玉屏镇将与其他乡镇之间随时相互沟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等使用情况,畅通信息,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检查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未细化到具体事项,指标值不能清晰、可衡量的予以体现。
(二)预算执行率
项目计划投入2288.909943万元,实际支出2263.517779万元,预算执行率98.89%。
(三)产出质量
验收合格率:18个项目通过验收,根据项目结算验收表,验收结论均为“合格”,产出质量达到验收条件。
七、有关建议
(1)根据实施的具体项目,编制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便于在项目完成后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以促进后续项目的顺利开展。
(2)统一思想,增强对预算执行的意识,结合预算编制的特点,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力度,提高部门预算到位率。
(3)催促施工方尽快做出项目相关材料,再由相应站所组织人员尽快进行验收。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除上述存在问题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附件:玉屏镇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2-2
玉屏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附件【玉屏镇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