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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0053-38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的函》《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的要求,屏边县统计局对2023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做好对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统计基础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准确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预期目标,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不断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践行统计工作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2023年屏边县财政预算安排统计调查工作专项经费17.00万元用于统计工作和城乡住户调查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2023年,屏边县统计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职责,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全县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推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2.项目阶段性目标

  屏边县统计局通过项目的实施,主要为了完成统计调查数据上报,《统计公报》《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和《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等相关统计数据的编印,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政府统计数据公信力,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统计人员数据采集能力和分析能力,提供经济运行监测信息及分析,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根据2023年统计调查工作专项经费的绩效目标及工作内容,将其细化分工至相关科室及地方调查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抓好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同时年中要求各科室按照年初预算对本科室绩效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年中各科室报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办公室对各科室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强化资金意识,将资金落到实处,在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统计工作经费和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执行情况、政策情况、下达任务及资金使用情况、统计项目质量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至相关科室收集查阅有关文件,调阅相关项目资金使用会计凭证,实地走访项目实施地点,以评价项目是否符合项目目标、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及验收标准等,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绩效评价原则、依据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3)《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 (财预〔2013〕53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8)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3〕16号);

  2.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

  一级指标:执行率(10%)、产出指标(50%)、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项目特点分别设定绩效目标(详见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根据屏边县统计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项目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

  3.评价标准

  根据具体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相对应的评分原则,以实现程度的百分率表示(或者以具体完成情况定性标准)。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4.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对年初申报的屏边县统计局统计工作经费2万元、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15万元开展自评,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预算申报金额

  预算批复金额

  预算调整金额

  预算下达金额

  绩效评价金额

  统计工作经费

  2万元

  2万元

  0

  2万元

  2万元

  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

  15万元

  15万元

  11.84万元

  26.84万元

  26.84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屏边县统计局统计工作经费2万元、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26.84万元;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23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县委、县政府2023年度综合考核指标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

  2.组织实施。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行了督促检查工作,对2023年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3年统计专项项目的自评根据设计的自评指标体系,采用现场核验等方法开展绩效自评。经综合评价,自评平均得分98分(其中:统计工作经费项目单项评分98分、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单项评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对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统计基础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各专业业务培训超过300余人次,根据各项专业数据的统计结果,关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经济运行监测信息及分析,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按时发布《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加强经济运行的预判以及对潜在风险的预警,促进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2023年根据全县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的需要,印发《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160余册。

  3.城乡住户调查和劳动力调查工作成效良好。记账户按时上报各项调查数据,劳动力调查数据审核、验收和上报工作全面按时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023年初,我单位针对2023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编制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分别从项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几个方面,结合屏边县统计局的部门战略、职能,通过验证项目的可操作性,量化、设计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了2023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项目目标,报县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屏边县财政局对我单位2023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7万元,资金到位28.84万元,其中:州级补助住户调查工作经费7.34万元,县级追加预算资金4.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项目资金于2022年2月开始划拨,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调查专项经费共分为4项资金,分别为统计工作经费(屏财复〔2023〕16号)2万元,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26.84万元,分别是:1、(屏财复〔2022〕12号)15万元,后因大岗位制财政收回1.44万元;2、(屏财行发〔2023〕16号)7.34万元;3、屏财预【2023】77 号5.94万元。

  我单位根据实际的项目资金及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保证了项目实施的时间、质量,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统计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2022年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的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编印《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月度主要经济指标》等统计资料,科学及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统计资料,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

  2.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完成11个住户调查点样本规模户记录的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完成绩效目标如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8户(含4户企业和4个投资项目)、统计各专业业务培训300余人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2期、进基层3期、对领导干部培训150余人次、开展统计违法警示教育10次、印发《1-12月主要经济指标》11期、《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印刷册数160余册、向县委县政府编撰统计信息专报6期和提出经济发展意见建议15条、统计专业业务培训参训率100%、对乡级统计专业培训人均成本≤200元/(人*天)。

  1.加强规范、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屏边县统计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严抓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抓好相关队伍建设。

  2.立足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到坚持依法统计,开展好统计监测预警、提供真实统计数据。一是做好统计分析服务,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责,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认真做好统计分析和调查工作,实行统计数据“周汇报、月分析、季研判”机制,2022年以来,发布月度主要经济指标11期,编撰统计信息专报5期,提出经济发展意见建议15条。二是认真履行统计服务职能,突出纳规升限服务。始终保持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沟通配合,主动服务机关、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培训28期次,聚焦临界重点企业,成功筹办政企恳谈会1次。全力配合行业部门开展纳规升限工作,年内新增“四上企业”6户,其中:工业企业1户、批发业1户、零售业2户、住宿业1户、餐饮业1户,为屏边经济平稳向好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切实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主动对标先进、查摆不足,上下齐心,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力争用干部队伍的高素质提升经济发展的高质量。

  3.助力乡村振兴与创文并进。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选派1名副局长驻村。

  4.编印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让统计数据服务于经济社会。按月及时发布编印《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屏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重要统计信息专报》等。

  5.深化统计双基建设,提升统计调查能效。一是有序开展新一轮住户调查和大样本轮换工作。根据《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方案》《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抽样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召开抽样总体、抽样框和抽样方法和周期样本轮换动员会议,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国家、省、州下发的抽样框信息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信息核实上报和开户记账培训工作,发放120余份记账宣传品,目前已进入试记账阶段。二是继续推进以“四上企业”基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县发改局、县工商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贸易、工业、房地产、建筑业统计,深入乡镇、深入企业,对全县规模以上的企业逐一进行清查,核实基本情况,积极做好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重点服务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入库准备工作,使符合统计标准的企业全部纳入统计范畴,建立牢固的统计基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财务基础知识,提高会计核算能力。一方面对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再学习再钻研,确保不遗漏相关知识点。另一方面将财务报销及审核要点进行归纳整理,并建立规范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合法和完整。

  二是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明确风险防范机制。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认真履行事前审批职责,同时全面梳理财务风险点,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完善流程控制,抓严抓实财务日常管理,确保了全队财务运行健康有序。

  三是强化内部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各个项目责任科室和资金管理科室间的沟通和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优化绩效指标,进一步减少和避免指标执行偏差,确保全年绩效目标按期实现。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由于财政部门预算的要求不安排部门专项乡村振兴帮扶资金,因此单位挂钩帮扶乡村振兴的帮扶资金从本单位综合统计工作业务经费列支1万元与指标文件资金用途不符。

  2.由于单位编制人员的限制,我局统计人员主要工作和精力都集中在数据审核和上报,我县具备执法证人员仅有1人,造成屏边县统计局执法难度较大、法制力量不足的情况。

  七、有关建议

  一是建议增加项目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机动灵活地增加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让项目实施部门有一定的调整空间,保证资金能及时有效地使用,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

  二是建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殊情况,对预算支出进度等绩效指标进行合理调整。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可能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本单位没有对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二)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本单位没有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三)其他

  本单位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县统计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屏边县统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