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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9003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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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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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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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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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屏边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部门对2023年度整体财政支出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物产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中长期规划,上报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负责实施并监督管理各类科技项目;负责对外科技合作、科技援助、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档案和科技统计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知识产权有关培训工作;调解和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13)负责基层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农经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农科系统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14)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农科局设有内设机构12个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其中: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人事科、市场与信息化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绿色食品办)、社会事业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渔业渔政管理科、科技科、乡村振兴科。所属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种子管理站、植检植保站(县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村经营管理站、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农机管理总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渔业管理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村能源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技术推广站。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屏机编发〔2019〕20号)文件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屏边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屏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屏边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屏边县植检植保站(屏边县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站)、屏边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屏边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屏边县渔业管理站(屏边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屏边县种子管理站、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机管理总站、屏边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屏边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屏边分校)、屏边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屏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我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26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全面做好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改善村庄村容村貌,抓好后续产业政策落实,持续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村庄治理成果;着力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乡村振兴典型亮点,充分发挥试点的引领作用,形成乡村建设的良好格局;加强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在规划布局、资金投入、科技服务、金融支持、主体培育等方面的衔接,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2)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水、电、路、信息网络等生产条件需要,加大产业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着力增强抵御和防控自然灾害的能力建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出效益。
(3)提高产业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探索新型经营主体引领,进一步提高产业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增强群众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4)抓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产业化的理念,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推动产业升级改造,抓好以“十百千”工程为重点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和“绿色食品牌”创建,不断扩大农业标准普及覆盖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风险预警监测,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源头赋码、贴码销售、一品一码。
(5)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硬任务。扎实稳定粮食生产,重点是保面积、提品质、增产能。加大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力度,努力实现产业持续增效、农民增收。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坚决打好打赢非洲猪瘟持久战、攻坚战,着力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切实加强猪肉生产和供应保障。
(6)遵纪守法,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时刻保持政治上的高度清醒。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论述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争当遵纪守法的表率;通过纪律教育活动对照检查自己,以问题导向促进遵纪守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深化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底线意识;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开展谈心教育,筑牢心理防线;联系我单位工作实际,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切实遵守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7)依法行政,推进法制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及人民群众监督,充分听取和吸纳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农业农村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坚持强化“马上办”的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狠抓本行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形成“讲政治、明规矩、守纪律、严要求”的行为习惯和工作遵循。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抓好农村清洁田园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做好测土配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化肥零增长、国控土地等级质量详查工作。受污染耕地监测修复管控、香蕉套袋“蓝色污染”防治等工作;农业农残回收利用综合整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完成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美丽村庄创建、精美村庄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等工作,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设施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认真开展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力争2023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上级下达指标,推进村庄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依法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常住居民增收致富。
3.抓好抓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加强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屏边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整治力度,规范农村建房管理。
4.全面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耕地保护补贴、新一轮退耕还草补贴发放工作。
5.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以“内力+外力”的方式融资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利用各类农产品展销会,不断拓宽销售市场和渠道。
6.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2023年春耕备耕工作,全面做好2023年草地贪夜蛾、倒春寒、冰雹预警、病虫害等防控工作;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整治种子、农业、化肥饲料等农产品打假和乱市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加大农业生产、农业机械、项目安全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进程及“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屏边县农科局2023年度部门总收入11446.995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539.4668万元,项目收入8907.5282万元;总支出8184.2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9.4718万元,项目支出5724.7878万元。结转结余3262.74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为加快建成绩效与预算一体化体系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成立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编制《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绩效管理制度》;
二是按照《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绩效管理制度》从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执行相应的制度,明确规定了我单位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三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本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指标库;
四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3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
五是做好事后评价工作,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六是做到预算事前有评估,对2023年预算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
七是配合好财政开展的再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目的: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屏边县农科局积极组织各科室、局属各有关科室站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监控等各环节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项目管理、绩效改善、政策引导等方面的措施与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本次项目自评的对象屏边县农科局2023年使用所有项目。
3.绩效评价范围:
(1)项目范围:部门资金的实施与监管情况、项目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2)资金范围:涵盖县农科局2023年年初预算和追加预算的项目资金。
(3)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自评原则。评价方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详见2022年度项目使用绩效单位自评表。
2.绩效自评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21〕35号);
(5)《屏边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屏财发〔2022〕17号);
(6)《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
(7)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5:屏边县农科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评价方法。根据财政部《项目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实地评价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①资料审阅法。通过与相关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沟通,取得项目相关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政策文件等,了解项目政策背景、实施要求、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进行对比分析。
②分析比较法。依据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执行;依据项目资金下达经费的函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③实地评价法。通过现场实地抽样,对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检查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抽取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照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标准进行实地评价。
④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使用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在发放过程中保证人群的随机性和广泛性,最后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得出调查结果。
5.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自评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根据上级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文件要求,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组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根据猕猴桃种苗抚育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二是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到项目实施地点实地检查验收,查阅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台账资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具体指标自评得分情况如下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投入 |
15 |
15 |
过程 |
20 |
17 |
产出 |
35 |
35 |
效果 |
30 |
30 |
合计 |
100 |
97 |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3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年初绩效目标超额实现。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56项,完成56项,完成率达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照绩效目标,主要问题是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预算执行进度时缓时快等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总结,在以后项目预算编制时,项目预算细化到了经济科目,预算执行更加严格。认真按财政厅考核要求把握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财政厅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处置相关工作。
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强化项目资金事中管理。财务科和对项目实施的委(室)积极参与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督促各项目及时完成项目资金结算,切实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3.树立干部职工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强化对项目实施的委(室)对项目绩效的参与度,针对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保证预算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运用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绩效自评工作中树立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提高对绩效自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绩效自评思想融入工作细节,争取事半功倍。强化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为预算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屏边县农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屏边县农科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