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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9003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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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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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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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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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本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屏边县公安局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公安民警开展日常执法办案、进行警务活动,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的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民警人事管理工作; 研究制订全县监控信息系统建设规划;负责制订全县公安民警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公安民警教育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机关设24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处、7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恐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出入境大队、巡特警大队、指挥中心、网安大队、科信大队、警务保障室。按其性质,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法勤务机构。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以来,屏边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风险隐患及问题短板,紧紧围绕重点节点安保维稳,以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等工作为抓手,聚焦“政治建警、安保维稳、打击犯罪、风险化解、基层基础、服务群众、智慧警务、法治公安”等八大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在思想上破冰、行动上破局,迎难而上、精准施策补短板强弱项,用“铁肩”扛“重担”,实现了“六个严防”“三个确保”目标,持续巩固20年“无毒县”建设成果和“平安先进县”建设成果,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通过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63条,具体如下:
1. 工资福利发放行政人数≥138人
2. 工资福利发放辅警人数≥170人
3. 供养离(退)休人员数=27人
4. 看守所项目开工率≥85%
5. 看守所项目竣工率=50%
6. 落实安全检查防控,查缉进入我县车辆、人员、物资≥4000人
7. 重大节假日安保期间民警在职在岗率≥100%
8. 重点人员管控率≥80%
9. 长盾牌保有量≥60个
10. 短盾牌保有量≥60个
11. 防刺服保有量≥126件
12. 头盔保有量≥90个
13. 齐眉棍保有量≥80根
14. 新录用民(辅)警培训人次≥100人次
15. 培训开展次数≥4次
16. 破获涉毒案件≥6件
17. 补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数≥10人
18. 禁毒宣传次数≥10次
19. 社康社戒走访人次≥4次
20. 开展境外情报信息工作次数≥2次
21. 获取情报信息≥100条
22. 保障开展情报调研及工作出差次数≥2次
23. 看守所建设项目1个
24. 购置更新执法用车辆3辆
25. 保障民辅警出差次数≥2000人次
26. 印制宣传材料≥2万份
2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维修保养30次以上
28. 完成重大安保任务≥10次
29. 工资福利发放正确率≥95%
30.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1. 发生涉恐重大案件数量=0件
32. 现有在册吸毒人员管理率=100%
33. 装备配备率=100%
34. 前端电子设备产品质量及建设质量=100%
35. 获取周边国家情报利用率=50%
36. 看守所工程功能建设达到功能要求
37. 部门年度考核=良好
38. 辖区见警率显著提升
39. 应急处置响应及时率≥80%
40. 开展社区禁毒工作及毒品危害宣传,宣传覆盖率≥80%
41. 涉恐重点人员管控率=100%
42. 禁毒工作综合监测考核=良好
43. 采购装备质量抽检达标率=100%
44. 工资福利发放及时率大于等于80%
45. 年度预算执行率≥90%
46. 装备配置及时率=100%
47. 看守所年度预算执行率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
48. 业务装备采购及时性=100%
49. 办理外国人签证小于等于7个工作日
50. 证件受理审批时限小于等于3个工作日
51. 办理往来港澳台二次签证小于等于7个工作日
52.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600万元
53. 看守所项目投资总额≥2000万元
54. 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80%
55. 社会公众对禁毒工作认知度≥80%
56. 防止限制出境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有效率=100%
57. 提升社会治安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58. 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持续稳定
59. 社会治安水平持续稳定
60. 人民群众对屏边县综合满意度≥80%
61. 社会公众满意度≥80%
62. 社会公众对治安水平满意度≥80%
63. 办案人员满意度≥8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屏边县公安局在收到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函》后,由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批示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明确了工作具体内容,指定了专人负责开展此次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对照预算编制时设置的整体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出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1)并填报《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1-3),按要求提交财政部门审核。
财政评价工作完成后,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联系的第三方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并反馈,单位在收到绩效评价报告后,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在收到评价报告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和绩效管理科报送《绩效自评抽审工作底稿》(附件3)。
完成整改后将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按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密项目及内容除外),接受公众监督。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屏财复〔2023〕4号文件批复,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预算收入为3343.95万元,其中:其中: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3343.95万元。
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343.95元,其中:基本支出3303.95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全年收入决算数为5936.47万元,其中:基本收入为4212.95万元、项目资金收入为1723.52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全年支出合计4753.7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08%。其中:基本支出3922.47万元,支出率为93.11%,项目支出831.23万元,支出率为48.2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3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截至2023年12月末执行进度达到80.08%,未达到年初预计目标90%,未完成支出进度的原因主要是:受财政统筹资金影响,部分支出未能在2023年度进行支出。
三、绩效自评结论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38分,但因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所以自评等级为“良”。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指标在原有的预算管理制度上进一步完善细化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3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预算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过程情况分析
屏边县公安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绩效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对与实际不相符的指标进行修正,按时完成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每年两次的预算执行监控报表报送,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3年1—6月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3年1—9月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三)产出情况分析
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实现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办结率为100%、履行职责实际完成工作率为100%、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率为100%、工作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合理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屏边县公安局预算资金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资金使用效果得到有效体现,并在2023年度实现了“六个严防”“三个确保”目标,持续巩固20年“无毒县”建设成果和“平安先进县”建设成果,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绩效评价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单位领导、职工对绩效工作不了解、未能全面认识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不能做到各科室共同参与,导致绩效评价变成针对财务部门的绩效评价。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加强请示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向分管领导的汇报工作,争取让单位员工对绩效工作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让单位各科室共同参与绩效管理工作,使绩效指标设置更为合理,准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屏边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