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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65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67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表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1、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1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表13、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定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县域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协调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12、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3、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规划科、政策法规与环评管理科、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科和自然生态保护科,另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屏边县环境监测站和屏边县环境监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屏边县环境保护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积极探索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动形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实现参与形式多样化、渠道多元化、时间持续化,力争使呵护美丽苗乡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全力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

  2、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污染源普查的良好氛围,使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顺利完成我县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3、推进生态文明,力争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加大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县成果,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8.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8.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8.6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60万元(本级财力268.6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8.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80502款支出2.86万元,为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用于支付本单位退休职工财政负担部分的改革性补贴、计划生育奖励金、退休生活补助及一般公用经费;2080505款支出36.01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支付在职职工24人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2110101款支出208.40万元,为行政运行费用,用于支付在职职工24人工资及一般公用经费;2210201款支出21.33万元,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在职职工24人住房公积金福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基本支出268.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5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63万元,津贴补贴83.28万元,奖金5.89万元,绩效工资33.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01万元,住房公积金21.3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05万元:办公费4.86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工会经费0.84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80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年度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屏边县环境保护局拟计划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屏边县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91万元,其中因公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12.96%,减少的原因为严禁公车私用,合理统筹派车用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近年来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现象,2019年环境保护局不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屏边县环境保护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3万元,下降17%,主要用于接待省州领导检查指导工作及与其他县市业务往来所产生的费用,与上年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屏边县环境保护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5%,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5.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5%,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等工作正常开展,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减少的原因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用于保障屏边县环保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268.60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5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5%,较去年增加17.39%,增加原因为新招录事业人员4人,减少公务员2人,实有人数增加2人,且本年较上年增加了公务员改革性补贴(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较去年增加268.42%,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离(退)休生活补助1700元/人/月;商品与服务支出1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1%,较去年减少2.08%,减少原因为本年较上年减少公务员2人,公务交通补贴较去年减少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无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九、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的非税收入项目为排污费,2018年费改税已将排污费改为环境税,由税务部门征收,故2019年无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7万元,上年为6.49万元,比上年增加0.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增加2人预算。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边县环境保护局国有资产总额406.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86万元,固定资产268.61万元(汽车57.0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1.6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无此情况。

  (四)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5.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五) 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请自行添加

  无

  第二部分 屏边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3张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46700111



附件【屏预公办发〔2019〕1号附件2:屏边县环境保护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3051019241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