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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65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900000

  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2、部门收入总表

  表3、部门支出总表

  表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表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10、对下绩效目标表

  表11、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12、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表13、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单行条例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木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4、组织国家森林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本县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报屏边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

  7、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级和省级、州级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拟订林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林业产业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屏边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3、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4、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职责,屏边县林业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安全生产、保密、信访、督查、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房产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接待以及车辆的调度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理党委的日常事务。

  2、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等工作;拟定林业人才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3、计划财务科

  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监督管理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组织审核林业建设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承担林业生产数据统计信息工作;监督管理机关财务、资产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参与管理和监督林业国际合作项目资金。

  4、政策法规科

  提出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协调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政许可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

  5、造林绿化科(屏边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管理;承办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花卉的管理工作;承担荒漠化防治、石漠化治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屏边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资源林政科

  提出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协调执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教育培训本系统林业干部职工和林业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承担林业行政应诉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根据有关林业政策,依法征收林业各项税费;负责林业行政许可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务。

  7、森林防火办公室(屏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监控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负责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督促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以及地方森林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承办屏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8、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组织拟订本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承担组织指导全县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禁猎区、湿地的调查与规划;承担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

  9、公益林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公益林管理的政策、法律、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公益林区划界定与调整;拟定县级公益林管理实施方案;组织上报公益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林业分类经营相关工作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10、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重点工作概述(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集中连片、重点治理的原则,优先安排江河两岸、城镇面山、公路沿线等重点生态脆弱区,保证退耕一片、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使退耕还林工程真正“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2019年,计划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5.66万亩,力争完成2018年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7.46万亩)。

  2、加快面山和通道绿化实施步伐。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通道和面山绿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营造社会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项目申报力度,整合资金资源,形成合力,加快县城及通道面山绿化美化建设步伐。2019—2021年,规划对屏边县城市面山和主要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面山进行生态修复、提质增绿、植被恢复和绿化美化,计划对县城面山、蒙屏二级路、G326国道、昆河公路、人白公路、芷白公路3.28万亩地块实施人工造林或封育管护,其中人工造林0.35万亩,封育管护2.93万亩。

  3、抓实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省级森林县城验收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抓好《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7)》的落实,依托现有5处大型生态旅游休闲产所,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继续强化森林生态网络、森林健康、公共休闲、生态文化、乡村绿化等指标建设,着力塑造宜居宜商的新城市形象,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4、抓实全县森林防火。继续坚持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健全责任制度,加强防火宣传,强化防火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服务水平,加强火源管控,全面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 2人,事业编制99人。在职实有1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7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5.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75.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5.8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5.85万元(本级财力1475.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75.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7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屏边县林业局机关

  1、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501款实有退休人员17人,支出45.95万元。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30人,支出78.63万元,2080505款155.27万元。

  2、2080801款(死亡抚恤)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080801款实有人员3人,支出2.74万元。

  3、2130201款(林业行政运行)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1款实有在职人员15人,支出208.44万元。

  4、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50人,支出439.71万元。

  5、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130234款实有在职人员26人,支出215.69万元。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机关2210201款实有人员91人,支出92.46万元。

  (二)屏边县能源站

  1、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019年,屏边县能源站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1人,支出2.78万元。2080505款18.56万元。

  2、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

  2019年,屏边县能源站2130299款实有在职人员11人,支出99.59万元。

  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9年,屏边县能源站2210201款实有人员11人,支出11.14万元。

  (三)屏边县国有林场

  1、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2019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080502款实有退休人员2人,支出4.88万元。2080505款14.33万元。

  2、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

  2019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130204款实有在职人员10人,支出77.08万元

  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

  2019年,屏边县国有林场2210201款实有人员10人,支出8.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75.8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47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0.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14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本单位无此情况。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情况。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预算收入合计1475.8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上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381.5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本年度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94.26万元,增加幅度为6.82%,主要原因为年度职工工资正常晋升。

  2019年度本单位预算支出合计147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年度预算支出为1381.59万元(基本支出1381.59万元,项目支出0元),本年度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94.26万元,增加幅度为6.82%,主要原因为年度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0.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2.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比2018年预算总数减少1.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合并会议和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增收节流。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根据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5万元,增加幅度为-4.87%,主要用于接待省林业厅、州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村委会干部、各乡镇护林员产生的费用,减少原因为拟接待次数和拟接待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屏边县林业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1%,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运行维护费8.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1%,主要用于保障林业局的营林生产、森林资源管护、林业科研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增加的原因为车辆老化,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475.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9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3.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2%;退休费、退休生活补助、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上年度预算基本支出1381.59万元,本年度较上年增加94.26万元,主要原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九、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568.7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550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8万元;利息收入10.7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不可预见费。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5、“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 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本单位公开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中《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对下绩效目标表》、《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3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不可预见费。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五)“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900111 



附件【屏边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