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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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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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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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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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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进修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概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表
十三、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1)宗旨:教师进修学校是培养中专学历师资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2)业务范围:< 教育学/政治学/数学等等>相关教学研究:小学教学研究,幼儿园教学研究,继续教育培训:在职小学教师学历无偿教育, 在职小学教师续学教育培训,在职幼儿园教师学历无偿教育,在职幼儿园教师续学教育培训(相关的社会服务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意识形态学习和业务学习。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教育培训中心的工作计划。要求学校党员干部教师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活动和业务学习。每月进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努力形成“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的新局面。努力提高整个培训中心的业务素质的培训质量。
2.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我校在学校教师中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个人学习和交流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了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别提出要求:诚做人、勤做事、有学问。
3.积极开展扶贫结对帮扶活动。
2018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校及时行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本校的10位教师中,除长期生病的2人外,其余8位教师,全部深入到挂钩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吉咪村党建工作、指导完善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结合每月主题工作要求,深入贫困户开展走访工作,做好易地搬迁、产业帮扶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利用社会扶贫手机APP开展爱心捐款帮扶活动;充分发挥我校教师的职能作用,深入挂钩村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贫困群众如期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7、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认真抓好“三会一课”、 “党员固定活动日”、“党员政治生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坚强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狠抓作风转变、突出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抓组织领导、抓学习培训、抓舆论引导、抓精神激励等方法方式,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以民族体育趣味活动、专题宣讲、“我们的节日”、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完成州级文明单位、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的申报工作。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教材、有队伍、有氛围、有案例”的“六有”目标,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践实训基地创建工作。禁毒防艾、民主法治等工作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工会、妇女、老干部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全面开展培训工作。
进修学校(培训中心师训科)根据培训中心的培训计划,参与完成了培训中心主体培训14期的培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11,27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7,274.6元,占总收入的94.8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4,000元,占总收入的5.12%。与上年2,933,538.4对比减少了122,263.80元,减少4.17%,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而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811,274.6元。其中:基本支出2,811,274.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933,538.4对比减少了122,263.80元,减少4.17%,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而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1,274.6元。与上年2,933,538.4对比减少了122,263.80元,减少4.1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2,424.60元,占基本支出的92.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4,8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7,27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8%。与上年2,933,538.4元对比减少了266,263.80元,减少9.08%,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而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中心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880,6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1%。2050801教师进修总支出1,880,623.00元,其中工资福利出支1,825,143.00元(基本工资1,012,736.00元,津贴补贴490,807.00元,奖金0元,绩效工资321,6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850.00元(办公经费24,094.50元,差旅费6,440.00元,公务接待费2,544.00元,维修(护)费1,201.50元,劳务费13,920.00元,工会经费6,6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支出生活补助63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6,10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0%。主要用于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8,824.00元;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10,710.00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16,567.20元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4,76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主要用于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费184,766.4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25,7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25,784.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60.00元,支出决算为2,544.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24.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4元,完成预算的24.8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由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996元,增长6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96元,增长64.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度的接待费从其它资金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544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下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扶贫工作的接待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属二级事业单位。决算表格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864,439.57元,其中流动资产1,937.57元,固定资产1,862,50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数1,865,362.6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3.1元,其中流动资产与上年数2,860.6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3.1元,固定资产与上年数1,862,502.00元一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 项目支出概况
(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 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政项目经费等。
(五)“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七)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八)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九)其他收入: 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附件【进校2018年决算公开表+(1)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