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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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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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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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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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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3201000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屏边县水务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县有关水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完全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地表水),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工作,主管全县水库、河道、水域和水电站。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统一管理全县城乡防汛抗旱工作 ,制订水务、水利水电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和全县水务、水利经济发展及年度计划。
3.主管全县集镇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屏边县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5514万元,其中水利基建投资5754万元、小型农田水利投资9670万元;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58865万元;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3万亩,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数1.6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12平方公里,建设山区五小水利0.1845万件,征收水资源费332万元,年末库塘蓄水350万立方米。
2.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持续加大
完成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报批,并实现开工建设;完成2019年山区小水网项目(和平百福、白河马卫)建设方案报批工作;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桥田水库、凹嘎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新华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正在按审查意见修改后上报审批,其他前期要件正抓紧编制;完成新现河治理工程、凹嘎河至红旗水库连通工程、四岔河和平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老二寨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启动老木树水库、坝心水库两座小(1)型水库前期勘察工作;新华水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争取列入红河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并完成两个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积极推进桥田水库、新华水库、凹嘎水库、新现河治理工程、米者底至营盘水库连通工程、凹嘎河至红旗水库连通工程、山区小水网项目等方案报告的编制上报,加快老木树水库、坝心水库的前期勘察工作。
3.着力抓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1)云洞水库工程:目前已完成粘土心墙堆石坝工程(一标)、防渗处理工程(二标、三标)、输水(导流)隧洞工程(三标)、溢洪道工程(四标)、附属建筑物及其它工程(五标)、总干渠工程(六标)、东西干渠工程(七标)、移民生活安置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并通过粘土心墙堆石坝、防渗处理、输水(导流)隧洞,溢洪道、附属建筑物及其它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及云洞水库下闸蓄水阶段验收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总投资28416.01万元。
(2)营盘水库工程:营盘水库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已完成大坝、导流(输水)隧洞、溢洪道施工,2018年1月29日大坝顺利封顶,坝高44.51米。大坝填筑土石方26.8万立方米,供水工程已完成招标,正在进行管理房等附属工程施工。目前累计完成投资7019.424万元(含征地费),占总投资的90.7%,2018年度完成投资1592.6万元。
(3)大绿水水库工程:大绿树水库工程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完成导(截)流阶段验收、大坝二期基础开挖验收;2018年5月28日大坝填筑顺利封顶,填筑高程为1452.3m,2018年9月27日完成大坝单位工程中的3个分部工程验收,其中包括坝基防渗、粘土心墙填筑、坝体风化料填筑3个分部工程验收,质量评定结果均为合格。目前累计完成总投资5480.50万元,2018年度累计完成投资2487.50万元。
(4)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情况:屏边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解决屏边县白云乡、新华乡、湾塘乡3个乡镇12个村民小组713户2808人(其中建档立卡扶贫人口1734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拟建供水工程5件;市电提水工程1件、自流引水工程4件。一是白云乡太平片区光伏提水工程由于水源存在争议无法施工,决定将白云乡太平片区光伏提水工程变更为白云乡马马村委会佐倮白片区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佐倮白片区1958人,供水规模235m³/d,新建慢滤池1座,改造输水管14560m,配水管40550m,新建50m³水池1座;二是市电提水工程1件,供水人口148人,供水规模17.8m³/d;设1.1kW水泵1台,设粗滤、慢滤池1座,水池1座,提水管1780m;配水管1820m;三是自流引水工程3件,供水人口972人,供水规模97.2m³/d,设粗滤、慢滤池3座,输水管4517m;配水管6497m设粗滤、慢滤池3座,水池2座。工程总投资为787.26万元。
(5)乡镇供水工程建设推进情况:乡镇供水工程覆盖总人口4.5636万人,批复概算总投资7468万元。工程于2016年11月先后开工建设,玉屏水厂已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湾塘水厂、和平水厂、新现水厂主体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及厂区绿化工作;新华水厂、白云水厂、白河水厂已完成基础施工,正在进行水厂建设。2018年度完成投资29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5710万元。
(6)屏边县53个贫困村人饮保障工程推进情况:屏边县53个贫困村饮水保障工程对全县7个乡镇53个贫困村净水处理厂及管网进行改造,解决5.1518万人(含1.56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批复概算总投资14024万元。2018年底,玉屏完成7个贫困村、新现完成2个贫困村、湾塘完成4个贫困村的饮水保障工程建设,其余项目由于浦发行资金被冻结,无资金支付施工单位均已暂停施工。本年度完成投资227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3500万元。
(7)屏边县山区“小水网”项目情况:屏边县2018年山区小水网项目包括和平镇底咪底和玉屏镇大份子两个项目,其中:底咪底小水网项目建设取水口1座、蓄水池10座,铺设管道15.83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784.39万元;大份子小水网项目建设取水口3座、蓄水池42座,铺设管道20.91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979.26万元。工程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因资金安排滞后,严重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70万元。
(8)农田水利建设情况:一年来,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累计完成投资9670万元。其中中央1350万元、省级750万元、县级及其他7570万元。共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845件。其中小水窖0件,小水池完成155件,小(渠)管道1690件。
(9)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情况:屏边县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1万亩,涉及项目为白鹤山中型灌区。建立节水激励约束机制:一是科学确定用水定额;二是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三是建立节水奖励制度;四是推行年度用水指标交易制度。
(10)农村水电建设情况:屏边县腊梯水电站工程,现已完成了大坝右岸非溢流段和冲砂泄洪闸的施工、闸室底板段和右岸溢流段坝基础帷幕固结灌浆、渠首进水闸工程、首部枢纽上游导墙、上游挡墙工程、隧洞开挖、隧洞二次衬砌浇筑完成1640多米;全面完成办公宿舍楼、主厂房、副厂房土建及装修;全面完成升压站土建及安装工程,红河供电局已初步验收,现正在整改;全面完成尾水池、尾水渠工程;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完成70%;高压线路工程除33#~34#施工变更之外,已全面完成立塔架线,变电站部分设备安装全面完成,并已经红河供电局验收;水轮发电机组已全部安装完成。隧洞衬砌预计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压力管制安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机组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高压线路施工10月25日前全面完成。左岸溢流段由于之前处在洪水期,围水困难,因此,现在准备10月底开始围水,同时也是电站试运行阶段,边运行边施工。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8989.515万元。增效扩容项目大平潭电站:大平潭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于2018年1月9日完成招投标工作,1月21日工程开工建设。完成了大坝10kV供电线路(施工用电)建设、大坝导流洞建设工程、两台水轮机和发电机组基础开挖工程;拆除高压配电室、控制室、水机房、升压站全部旧设备;6月开始进行水轮机组及发电机组安装及设备调试,6月25日机组开始试运行,现已并网发电。
4.强化水生态建设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取用水总量控制为核心,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并依法征收水资源费283万元(截至10月31日)。二是实施水源地达标建设。安装防撞墙及防护网1100余米,监控设施6套,警示标志牌10块。三是认真贯彻水土保持“32字方针”。贯彻好“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2018年,结合林业部门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果林种植、生态修复和国土部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基本农田综合治理等项目,预计年底能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将达到30.06k㎡。四是加大水资源相关宣传。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为宣传主题,以宣传贯彻执行水法规为重点,以宣传标语、横幅、发放水法律法规资料等为载体,以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屏边水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促进水利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宣传周期间,据统计,共出动车辆18次,悬挂横幅15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画册3000余张,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共投入宣传经费3.8万余元。五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2018年第一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10人次,水行政执法队伍得到了充实,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5.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屏边县召开了3次防汛会商会,会商会的有效召开,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决策和保障,各级领导对防汛抗旱防台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入汛以来,屏边县的河道来水偏多,通过巡查,主要堤防没有出现险情,堤防巡查累计投入人力60人次,日最高投入人数15人。据初步统计,2018年部分乡镇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遭受不同程度洪涝灾害。全县受灾人口1628人,白云乡因山洪灾害影响转移人员83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382亩,成灾面积2178亩,绝收面积1566亩,粮食减产29吨,全县乡道、村道中断塌方20余处,跨塌方量191立方米,灌溉设施22余处共计1765米,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4.8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2万元,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35.8万元,水利工程直接经济损失37万元。
6.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1)各专项行动情况:2018年1月17日制定下发《屏边县“河长清河行动”工作方案》(屏河长组发〔2018〕3号),并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全县全面开展河长制专项行动计划启动会。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河长制宣传资料8200余份,设立宣传牌4块,张贴宣传标语261余条(张),悬挂布标47条。屏边县开展“清河行动”以来,开展清河行动52次,共投入整治资金7.4万元,整治人数1590余人次,整治车辆及机械44次,完成整治面积0.28万平方米,清理河道74公里,清理垃圾161.5吨,查处非法电鱼5起,收缴电鱼机1台,开展联合执法次数10次,拆除违规建筑物20平方米,出动执法人员68人,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170平方米,河道两岸生态恢复280平方米,清河行动初见成效。
2018年8月20日至21日,开展集中整治取缔南溪河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对沿河12家采砂场全面封停取缔。目前采砂规划已完成编制待审。
9月6日前,完成了全县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摸底排查工作,上报州河长办的问题清单有5条。现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位于新现河上段的2个乱堆问题经过乡镇多次开展整治行动,现堆放垃圾已处理,得到了有效整治;南溪河下段2个乱建问题,已印发制止通知书3份,以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畅通和防洪安全;牧羊河(新现河一级支流)到处乱堆问题,已根据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堆放垃圾清理运输完毕,并在垃圾堆放附近设置垃圾箱,对周边生活的群众进行环境保护宣传。
(2)主要河湖水质达标和改善情况:全县共设置监测断面28个,其中,水质不达标的自然水体有5个,分别为:白云水库、山源水库、云洞水库、田尾巴水库芹菜塘水库,Ⅲ类水质有新现河下段、咪租河、韦家箐水库、营盘水库,其余断面检测结果均为Ⅱ类。
(3)基础技术支撑工作情况:全县设立县级河长需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16个(河流有14条、水库2座),其中南溪河、红旗水库已由州级部门编制,其余14个“一河(湖)一策”方案现已完成编制工作。“红河州河长”管理信息平台手机APP正式上线,全县三级河长已完成“红河州河长”管理信息平台手机APP安装。9月起全面使用手机APP进行巡河巡湖。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43次,巡库8次;乡镇级河长巡河188次,巡库44次;村级河长巡河404次,巡库72次。
7.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及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抓好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对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到位。二是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层层签订了水利系统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召开2018年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配合县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8.精准发力,促进建设扶贫工作
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从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本产业、基本公共服务、基本生活保障、精准扶贫脱贫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目前和平镇百福村委会各个自然村饮水安全有保障。积极推动百福村委会嘎子邑村完成村内道路新修500余米,对和平镇百福村委会新发寨自然村,长70余米的村内道路进行修整,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工作方针完成各村活动室地基开挖平整工作,组织处理中寨村灌溉用水大沟—长田沟因去年雨水冲垮处的联通工作。二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继续督促抓好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让干部更加贴近群众、更接地气,确保实现帮扶村贫困户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屏边县水务局(本级)
2.屏边县红旗水库管理所
3.屏边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人员分布如图: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9,613,935.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74,041.51元,占总收入的66.33%;其他收入13,339,894.14元,占总收入的33.67%。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40,939,192.63元,本年减少1,325,256.98元,主要原因是水库项目在2018年没有新建的项目,所以收入减少。2018年收入占比分布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3,434,456.97元。其中:基本支出6,862,367.51元,占总支出的15.8%;项目支出36,572,089.46元,占总支出的84.2%。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29,506,163.32元,本年增加6,862,367.51元,主要原因是因为项目是按进度付款,所以导致支出增加是上年结余在本年支付云洞水库工程款、移民扶持项目等支出。
2018年支出占比分布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2,367.51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5,844,220.71元,本年减少1,018,146.8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调整工资基数补发数大和发放自治州津贴,在2018年只有正常晋升支出,所以本年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572,089.46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23,364,324.90元,本年增加13,207,764.5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按进度拨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云洞水库工程款、移民扶持项目、河长制安装设施工程、拨付大平潭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屏边县悦森酒店自建供水箮网资金的补助、团坡水库二期按进度拨款、项目测绘咨询和服务费、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等项目的按项目进度付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06,362.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83%。与上年对比,上年9,233,082.58元,本年增加10,673,280.25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大平潭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屏边县悦森酒店自建供水箮网资金的补助、团坡水库二期按进度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3,4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6,3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8,19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694,276.60元;死亡抚恤14,705.20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2,2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在职和退休的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类)支出3,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2%。主要用于大平潭电站增效扩容项目;
4.农林水(类)支出15,225,47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中:行政运行1,313,984.9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调资和奖励绩效;水利工程建设1,937,995.32元,主要用于云洞水库项目; 水土保持213,693.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调资和奖励绩效;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00,000.00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安装工程; 防汛1,323,708.76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农村人畜饮水5,956,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其他水利支出4,280,092.24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调资和奖励绩效,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经费和水质化验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6,650元,完成预算的8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50元,完成预算的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开支,因公出国(境)及公务接待费用较预算数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469元,下降1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0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6,219元,下降22.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开支,因公出国(境)及公务接待费用较预算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50元,占17.82%;公务接待费支出21,900元,占82.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5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河长制、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及行政管理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受上级水利部门的检查、考核、调研及市县水务局到县水务局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959.06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280,276.11元,本年增加625,682.9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拨付给各乡镇防汛抗旱资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咨询费、水质化验费、服务费和移民维稳工作经费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6,238,908.99元,其中,流动资产15,199,283.24元,固定资产19,449,985.75元,,无形资产1,589,64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49,394.0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40,254.04元,固定资产减少1,498,78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1,589,64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57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07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7,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57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06,200.00元,支出10,188,200.00,主要用于支付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和电站增效扩容项目。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3201111
附件【屏边县水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