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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9004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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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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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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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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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6)承担城市建设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责任。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绿化、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4)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年无变动。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末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33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承担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和保障城镇困难群体住房的责任。(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州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13)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14)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绿化、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工作。(15)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以党建为引领,坚定不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2)加大力度补短板,扎实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发挥城市功能配套作用。(4)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城市居住环境。(5)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民生保障能力。(6)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7)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全力防范化解劳资纠纷。(8)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9)以“两防一体”为方向,着力推动现代城市建设和防空防灾救援体系建设。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46.25万元,其中:本级安排(公共财政预算)646.25万元。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4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26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5.40万元。
2. 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总收入1614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08.26万元,其他收入738.31万元。
2023年县住建局财总支出1586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5.01万元,其他支出10880.59万元。基本支出680.56万元,占总支出的4.29%,项目支出15185.04万元,占总支出的95.71%
3. 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住建局年度支出总额15865.60万元,执行率98%;基本支出680.56万元,执行率100%;项目支出15185.04万元,执行率98%。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围绕绩效目标,明确任务,高质量地完成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
三、绩效自评结论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分析
根据县财政统一布置,屏边县住建局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
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绩效目标结合上年度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工作任务侧重点,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绩效目标充分考虑实际工作开展时的不可控性和实施条件,年初目标设定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屏边县住建局编制2023年度预算时根据县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合。
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三)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预算完成率:我局本年度预算完成数15865.60万元,预算数16146.5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0.98。
预算调整率:我局本年度预算调整数280.97万元,预算数16146.5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0.98。
预算执行率:我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截至2023年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77.10%,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80%以上;截至2023年12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8%,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95%以上;全年完成预算执行进度9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8%。
结转结余率:我局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280.97万元,支出预算15865.60万元,结转结余率2%。
公用经费控制率:我局本年度公用经费支出103.29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37.3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276.25%。
“三公经费”控制率:我局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40万元,预算支出25.40万元,控制率为13.39%。
2、预算绩效管理
内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落实绩效主体责任: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办法,建立并不断修订完善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2020年成立了屏边县住建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和〈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的通知》《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和《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等制度,涵盖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绩效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23年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应的工作成果提交上报绩效主管部门。并在屏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绩效管理情况。
收入合规:我局的收入主要为年初预算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支出合规:我局管理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合规率达100%。
3、资产管理
屏边县住建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四)产出情况分析
住建局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数与下达任务数对应,部分项目还在实施中。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相符。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
(五)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原因是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学习、培训较少。需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加强预算管理,从源头保证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基础,在预算编制前积极与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按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估算的预算收入合理确定各项资金支出,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项目实施责任科室。
(二)充分盘活上年度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屏边县住建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屏边县住建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0日
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