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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0040-378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使用和项目使用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项目使用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3〕32号文),屏边县农科局2023年纳入县级年初预算资金总额2527.4171万元,其中项目使用17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绩效管理,分别是科技三项费年初预算3万元、县农办工作经费年初预算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专项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万元,其余项目资金均为后期追加预算。

  项目1: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制作信息牌子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红办发〔2018〕85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红政发〔2019〕1号)、《红河州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红农科环发〔2019〕2号)、《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红河州“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设立该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全县录入《云南省人居环境整治管理信息平台》农村公厕682座,录入率和正确率100%。其中:卫生公厕386座(含2018年前225座,2019年86座,2020年57座,2021年13座,2022年5座)。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屏边县到位中央、省级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363万元(含第一批266万元,第二批97万元)。截至12月,完成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兑付363万元,兑付率100%。

  项目2:屏财农发〔2023〕12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工作任务与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开展好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工作。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 粮食生产。创建绿色高质高效、粮经协同等示范。

  2.“九湖”流域“三新”集成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3万亩;“三零”蔬菜基地建设;

  3.畜牧业生产发展。完成生猪等价格和交易量等固定监测县统计监测任务。

  4.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5.支持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农业野生环境保护点,开展品种试验,制作畜禽资源影像,新增收集引进种质资源,蚕种抽检不低于年度生产量20%;

  6.建立完善1套统计监测体系;

  7.完成农产品监测,新认证“三品一标”,茶叶专项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示范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8.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农产品协同监测样品采集。

  9.掌握外来入侵生物发展趋势,灭除薇甘菊,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农业转基因抽检;培训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0.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支持益农信息社建设,支持元阳县(农业品牌公益帮扶县)等县市开展品牌创建及推广;

  11.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增8%以上;

  12.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保障推广监理和培训;

  13.已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证书发证率90%;

  14.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规范发展;完成农村经济信息统计报表;

  15.推进建设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和示范乡镇,精品村;

  16.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建后管护工作。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屏财农发〔2023〕12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73.93万元,其中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8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专项资金2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0.93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16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与信息化)专项资金3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专项资金14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专项资金2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专项资金7万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含宅基地))专项资金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使用资金28万元,资金使用率37.87%。

  项目3: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补助资金。

  项目背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和管理职能统一划归农业农村部门。从2019年起,根据省下达的建设任务,由州和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3年上级共下达屏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71万亩,其中1.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第二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任务面积0.21万亩,选址位于白河镇腊哈村委会、新华乡河南村委会。上级共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47.73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2.屏边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面积0.5万亩,选址位于新现镇水田片区、湾塘乡营盘片区、白云乡贵州寨片区、新华乡坡头寨片区。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概算总投资93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50万元,县级预算内投资187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将于12月8日开标,预计12月中旬开工建设。

  项目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项目背景:根据《云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云农科〔2023〕4号)文件要求,招募特聘农技员,培育示范主体,集中力量通过技术引进、试验示范获得并转化推广一批农业科技成果,以提升我县农业科技创新和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目标任务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观摩;培育示范主体;在全县遴选基层农技人员参加5天以上异地脱产培训,其中包括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聘特聘农技员。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下达我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9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资金支付19.765万元。

  项目5: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配套资金

  项目背景:按照上级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与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家畜家禽发病率及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逐步降低、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实验室仪器设备购买≥30%。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屏财农发〔2022〕2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100%;屏财农发〔2022〕14号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100%。

  项目6: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

  项目背景:2020年以来,云南省昭通、普洱、昆明、怒江、迪庆、文山、版纳等多个州市发生了非洲猪瘟疫情,我州先后从外来生猪产品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非洲猪瘟防控任务艰巨,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州河口、金平、绿春三个边境县与越南毗邻,边境线长达848公里,其中陆界582公里、水界266公里(河流),涉及13个乡镇44个村委会235个自然村或村小组。有3个国家级口岸,边贸集市和互市点14个,大小通道102条。境外疫情通过往来人员携带、走私、便民互市、野猪移动等途径传入风险高,边境地区便民通道多,大多没有天然屏障,防堵任务十分艰巨。统一收集处理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屠宰户权益,稳定生猪价格和市场稳定工作开展。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统一收集处理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防止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防止发生由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公共卫生事件。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屏财预〔2023〕94号聂正友等26户屠宰户县外调入猪肉产品交通补贴经费31.9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为100%;屏财农发〔2023〕7号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为100%;屏财农发〔2023〕2号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3.81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3.6%。

  项目7:屏边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项目背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双绑”企业和合作社的指导支持,提高“双绑”企业和合作社产业帮扶能力,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覆盖屏边7个乡镇,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网、检查井、小型污水收集井、排水沟、垃圾池、各类化粪池等。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445.1万元,其中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屏财建发〔2023〕12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项目工程预付款603.7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30.19%,结转资金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支付;屏财建发〔2023〕13号2023年第一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人居环境整治经费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21万元,资金执行率为42%,结转下年支付。

  项目8:2023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2023年,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规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开展研发经费统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科技特派员、科技三项和“三区”人才。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制定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科普宣传日、双创活动周等科普宣传活动方案,动员县域内企业积极申报科技中小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2.引导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加快信息、技术、成果、项目、资金等优质资源向“三区”流动,加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本土科技人才和农村科技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三区”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三区经济社会发展;

  3.2023年,全县研发项目立项7个(其中:黄磷厂3个1929万元、大围山生物制药公司1个110万元、珍茗水公司3个150万元),预计研发经费投入2189万元。与上年度4770.325万元相比减少2581.325万元;

  5.积极组织屏边县润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云南省郁俊宜专家工作站(猕猴桃),配合抓好云南省张丽霞(砂仁)专家工作站(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云南分所);云南省杨晓艳(屏边三七)专家工作站(昆明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

  6.积极培育本县科技特派员队伍中的骨干技术人员。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总投入分别为2023年科技三项经费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支付1.13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37.97%;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专项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资金22.353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支付13.2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0%;屏财教发〔2022〕22号2022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上年结转4.09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支付2.774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7.7%;2023年科技计划(第一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为100%;2023年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经费州级资金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为100%。

  项目9: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改变传统耕作方式,有效保护环境。通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增强全县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减轻农户生产作业强度。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确保农机购机补贴及时发放,全年农户购买的农机补贴产品质量均严格按国家质检总局“三包”服务条款执行。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3年省农业厅安排屏边县中央补贴分配资金21万元,于2023年9月26日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调整给我县资金290万元,2022年结转36.2万元,2023年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可用资金为347.2万元。截至2023年10月9日,共录入补贴系统的申请表数1469 份,受益户数 1338 户,机具数量1775台套,总补贴315.756万元,中央补贴使用比例90.94%;中央补贴结算资金57.099万元,结算比例16.44%。

  项目10: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项目背景:通过使用救灾资金,开展小麦、稻谷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确保全年粮食丰收、农业生产稳定。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2023年支持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万亩次)1.5万亩,支持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0.1万亩。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资金总投入27万元,使用27万元。项目资金投入分别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一批)专项资金1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1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屏边2023年中央(第二批)农业防灾减灾资金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出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项目11: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项目背景: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申报项目进行奖补,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影响力。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对4个州级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屏边县绿宝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屏边天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红河州草木生物有限公司)进行定点监测。完成2023年有机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数。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屏财农发〔2023〕22号屏边县2022年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1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为100%;2022年第一批州级农业生产发展(“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州级固定观测点业务补助)专项资金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付0.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0%;屏财农发〔2022〕8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专项资金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付1.6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56%。

  项目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背景: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发放种植业及养殖业财政保费补贴,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业收入。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完成种植业、养殖业投保。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到位资金205.567761万元,使用资金77.55762万元。资金投入分别为屏财金发〔2022〕11号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助资金22.73906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资金执行率为100%;屏财金发〔2022〕16号2021年度和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1.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付24.99941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8.96%;屏财金发〔2023〕15号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和下达2023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46万元,结转下年实施;屏财金发〔2023〕1号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0.9455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支付29.81914万元,资金执行率为58.52%;屏财金发〔2023〕2号2023年度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5.5743万元,结转下年实施;屏财金发〔2023〕5号2022年度及下达2023年度农业保险州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7.64886万元,结转下年实施;屏财金发〔2023〕11号2022年度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1万元,结转下年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项目1: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制作信息牌子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2023年,省州未下达屏边县农村公厕改建任务。

  屏边县农村卫生户厕改建任务1720座。

  阶段性目标:目前,已完成卫生户厕改建1754座,任务完成率102.2%,超额完成任务2.2个百分点。

  项目2:屏财农发〔2023〕12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

  1.粮食生产。创建绿色高质高效、粮经协同等示范1.1万亩。完成杂交稻旱种8.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12万亩;化肥减量示范0.4万亩,智能性诱(马铃薯晚疫病)监测点5个;

  2.“九湖”流域“三新”集成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3万亩;“三零”蔬菜基地建设0.2万亩;

  3.畜牧业生产发展。肉产量不低于44.6万吨,完成生猪等价格和交易量等固定监测县统计监测任务,完成生鲜乳、饲料、兽药抽检任务,完成巨菌草推广种植任务4500亩,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完成水产品产3.95万吨;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5.支持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圃(库)、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数(个)7个,农业野生环境保护点2个,开展品种试验25个点次,制作畜禽资源影像7个,新增收集引进种质资源150份,蚕种抽检不低于年度生产量20%;

  6.州和各县(市)各建立完善1套统计监测体系;

  7.农产品监测2009批次,新认证“三品一标”90个,茶叶专项监测1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1个,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示范县1个,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8.推动13个县(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农产品协同监测样品采集。

  9.掌握外来入侵生物发展趋势,灭除薇甘菊745.5亩,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农业转基因抽检7个样品;培训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2个;

  10.建设数字农业示范基地1个,支持益农信息社建设1143个,支持元阳县(农业品牌公益帮扶县)等县市开展品牌创建及推广;

  11.农产品加工产值年增8%以上;

  12.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保障推广监理和培训;

  13.已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证书发证率90%;14.支持全州不少于15个县级以上示范社规范发展;完成农村经济信息统计报表196套;

  15.推进建设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1个示范乡镇,19个精品村;

  16.完成30.61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任务建后管护工作。

  阶段性目标:

  1.2023年全县共完成水产养殖面积1420亩,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1%。其中,池塘养殖面积420亩,水库养殖面积1000亩;水产品总产量750吨,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0%。完成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000亩,完成任务指标的100%;捕捞产量50吨,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0%。

  2.2023年,州下达屏边县猪品种改良任务1.6万胎,完成1.6045万胎(其中本交0.3573万胎、人工授精 1.2532万胎),下达牛改良任务0.13万胎,现已完成肉牛品种改良0.1314万胎。为进一步做好大围山微型鸡遗传资源保护,屏边县畜牧技术推广站一直在寻找符合条件并愿意投资保种事业的企业合作开展大围山微型鸡保种,2023年,经多方协调,由屏边县凤苑丰裕禽业有限公司在白河镇实施大围山微型鸡保种场建设,我站认真做好建设技术指导和保种场项目申报,现项目主体建设已基本完成。

  3.完成果蔬快速检测样品2112个批次(其中蔬菜1720个批次,水果392个批次),定量检测200批次,抽样检测结果超标0个,合格率100%。

  4组织检查组15次,出动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企业(农机手)97人次,未发现安全隐患。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000余份,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342份。排查农业机械16台次,排查驾驶员16人次,未发现隐患。

  项目3: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补助资金。

  总体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用细用实管护资金,确保项目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阶段性目标:2023年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面积0.71万亩。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实施土壤改良工程,逐步提升耕地质量。

  项目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总体目标:建设科技示范基地、招募特聘农技员、培育示范主体、集中力量通过技术引进、试验示范获得并转化推广一批农业科技成果,以提升我县农业科技创新和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

  阶段性目标:在全县遴选65名基层农技人员参加5天以上异地脱产培训,其中培育5名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聘5名特聘农技员。截至目前完成72名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其中骨干人员5名;已确定3个示范基地、3个示范主体、5名特聘农技员。

  项目5: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配套资金

  总体目标: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100%,实验室仪器设备购买≥30%。

  阶段性目标:按照上级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与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家畜家禽发病率及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逐步降低、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项目6: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

  总体目标:按照上级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强制免疫、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与监管、非洲猪瘟防控、家畜家禽发病率及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逐步降低、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

  阶段性目标:完成强制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率100%,免疫抗体水平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00%兑付到位,发生大规模抛弃病死猪事件0次。

  项目7:屏边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总体目标: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阶段性目标: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7月27日以红农复〔2023〕19号文件下达屏边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批复,项目已于10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波纹管安装3126米,pvc管安装2500米,其余管道正在开展路面切割和破除工作。检查井完成169个,化粪池完成基础开挖10个,垫层完成1个,钢筋绑扎完成1个。

  项目8:2023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2023年,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规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开展研发经费统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科技特派员、科技三项和“三区”人才;选派科技特派员,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培养高层次人才,使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0%以上。

  阶段性目标:制定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日、科普宣传日、双创活动周等科普宣传活动方案。根据《红河州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河州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红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1〕1号文件的要求。2023年度,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数量(户)为1户,营业总收入为0.98亿元,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为0.68 亿元。2023年陈厚彬、钟彩虹、郑少泉、李建国等专家及团队成员共赴屏开展技术培训12期800余人次。一年来,我县获省科技厅批准科技特派员12人(企业8人,农科局4人),三区人才9人(农科局),8月份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及企业申报2024年科技特派员20人(其中:企业16人,农科局4人)。

  项目9: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增强全县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减轻农户生产作业强度。

  阶段性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通过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增强全县综合生产能力,有效减轻农户生产作业强度。进一步强化变型拖拉机管理、深入宣传贯彻“两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检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等7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推动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10: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总体目标:通过使用救灾资金,开展小麦、稻谷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确保全年粮食丰收、农业生产稳定。

  阶段性目标: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2023年支持防灾减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1.6万亩。

  项目11: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总体目标: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申报项目进行奖补,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影响力。

  阶段性目标:2023年三季度新增有机农产品认证数11个,持续认证有机农产品13个;绿色食品认证数2个、批准产量1860吨。

  项目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项目

  总体目标: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申报项目进行奖补,提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影响力。

  阶段性目标:新认证9个有机农产品,持续认证5个有机农产品,培育3户省级龙头企业。

  项目1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项目

  总体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发放种植业及养殖业财政保费补贴,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业收入。

  阶段性目标:完成种植业投保覆盖面积6177.5亩,养殖业投保覆盖数量14718头。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为加强财政使用的管理,优化财政使用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使用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文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屏边县财政局)印发的《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度财政使用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通知》,县农科局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极为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项目建设工作的副局长为专职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全局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工作流程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向有关部门提交了项目资料和绩效评价报告。

  相关科室负责制定相关领域农业指南或根据全县中长期农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专项计划指南;组织招标、评审,推荐分管领域的项目,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筛选,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农科局作为主管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负有监督责任。我单位建立了决策、执行和监督三方面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项目管理体制;使项目审批做到规范、有序、公正、公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屏边县农科局积极组织各科室、局属各有关科室站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监控等各环节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项目管理、绩效改善、政策引导等方面的措施与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对象:本次项目自评的对象屏边县农科局2023年使用所有项目。

  绩效评价范围:

  (1)项目范围:部门资金的实施与监管情况、项目资金投入的运行情况、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绩效情况。

  (2)资金范围:涵盖县农科局2023年年初预算和追加预算的项目资金。

  (3)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详见2022年度项目使用绩效单位自评表。

  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4.《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屏财发〔2021〕35号);

  5.《屏边县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屏财发〔2022〕17号);

  6.《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

  7.其他相关资料。

  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5:屏边县农科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根据财政部《项目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基础资料、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分析比较法、实地评价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系统、科学地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①资料审阅法。通过与相关项目具体实施部门沟通,取得项目相关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政策文件等,了解项目政策背景、实施要求、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详细查看各类评分依据材料进行对比分析。

  ②分析比较法。依据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预算批复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执行;依据项目资金下达经费的函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结合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③实地评价法。通过现场实地抽样,对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检查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抽取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照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标准进行实地评价。

  ④公众评判法。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财政使用的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公众的问卷调查,针对不同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在发放过程中保证人群的随机性和广泛性,最后汇总分析调查问卷,得出调查结果。

  绩效评价标准:本次绩效自评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绩效评价抽样:本次项目实施单位为屏边县农科局,项目资金使用由屏边县农科局统一负责。本次业务为全覆盖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根据上级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文件要求,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组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根据猕猴桃种苗抚育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二是组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到项目实施地点实地检查验收,查阅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等台账资料。

  3.分析评价。我单位按照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指标体系、单位收集的资料以及实地调查的情况,对每个项目进行综合打分评价,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屏边县农科局2023年实施的项目大部分指标已完成,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2023年项目使用绩效评价72个项目中,自评分在90分以上评价等级为“优”的有58个项目,自评分在80分—90分评价等级为“良”的有14个项目。自评为良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部分项目需要跨年实施,主要体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需要根据工程进度来支付项目资金,管护资金也需要后期项目验收移交后才能拨付。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2023年度项目使用绩效单位自评表(附件1)。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我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以及行业发展规划,设置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进行表述。制定绩效目标以结果为导向,我部门所有的项目均通过局党组研究,并与编制项目预算有机结合,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应要求,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确保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符合客观实际。

  2. 项目绩效目标执行

  为严格执行绩效管理,我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调整充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4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及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科,财务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项目办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协调及评价工作,财务科会计、项目办科长为系统管理员。我单位招投标项目工作由项目办公室统一调配,即农科局任何一个科室站所需要接待都必须报项目办公室审批,从源头上规范各类招投标项目管理。一年以来,我部门以清晰的思路,科学的措施,对照目标,查漏补缺,认真完成各项职能工作目标。

  3. 项目绩效成本

  项目成本方面我们做得相对较好。我们严格管理项目预算,实施了成本控制措施,并及时对成本偏差进行监控和调整。虽然在项目执行期间出现了一些额外费用,但我们成功在预算范围内完成了项目。下次项目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控制,以确保更好的项目成本管控。

  4. 项目绩效完成服务对象满意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努力满足项目绩效完成服务对象的期望,并获得了一些服务对象的积极评价。然而,我们也收到了一些反馈意见,表明还有改进的空间。在下次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更加努力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一是根据上级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文件要求,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组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负责全局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研究设计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使用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从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部门按照预算要求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根据绩效管理要求设立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质量指标方面进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严格把关,确保预算资金按照年初预算执行。2023年我部门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均已达到年度指标值。

  二是从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部门项目完工合格率已超过90%,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为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已100%完成。

  三是从项目实施进度分析,我部门项目实施已基本完成,屏财整合资金2023年年底使用进度已达98%。对绩效监控中执行进度慢的相关站所在局党组会上进行点名通报,严格整改时限,督促深入查找原因,主动整改、纠正,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加快项目推动的力度,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从成本节约情况分析,我部门工作存在一定重复性,在费用上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做到不超预算。对我部门各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同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建立符合本系统工作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项目部门负责人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是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二是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按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公告公示,选择有资质、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承建是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的基础;三是重视项目建前、建中、建后资料收集,建立台账,立卷归档,是做好项目管理、明晰资产,发挥项目建后长久效益的必要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太丰富,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预算编制要求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使用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使用与预算编制不符。

  七、有关建议

  (一)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农民科技意识和科技应用水平,建议对推动“三农”发展具有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的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二)加强宣传工作。通过项目公示公告、进村入户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让项目区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项目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好处,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屏边县农科局2023年度项目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附件2-2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