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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0026-596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

  ⑵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⑶指导、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⑷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⑸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⑹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⑺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⑻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⑼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

  ⑽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⑾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⑿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屏室字〔2019﹞25号)文件,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机关、屏边苗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库运行管理处。屏边县水务局内设科室10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建设运行管理科、水土保持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长制工作科。

  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52人,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⑴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石夹槽水库、桥田水库、新华水库、凹嘎水库、岩峰窝水库、沙子地水库等的前期工作。

  ⑵多措并举积极争取资金加快项目开工。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县级水利项目资金配套难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快工程推进速度。

  ⑶紧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不松懈。抓紧抓实农村饮水工程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营,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安全、可持续运行;持续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完善农村供水工程消毒设施配备,建立巡查检查机制,动态掌握全县饮水安全情况。

  ⑷强抓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引导力度。继续加强对各级的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力度,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履职能力;拓宽宣传渠道,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实河湖治理队伍力量,共同守护好全县河湖水环境。二是做好2023年美丽河湖建设申报工作,在省州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明确年度申报对象、任务与目标,制定建设计划,争取申报创建成功省、州级美丽河湖。三是持续推进“河长清河”“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依托“河长+”机制,结合党建、河湖警长制、检察联络室等,积极开展清河护河行动,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加大河湖问题排查力度,以问题为导向,闭环办理。

  ⑸从严管理水资源。一是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取水经过许可,用水严格计量,依法缴纳水费,违法依法处罚。建立严格取水、管水、节水、用水的长效管理机制,以保障我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积极选送人员参加省、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提高水资源管理工作业务水平。三是加大对全县取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取水单位是否有超取水、不按取水许可证规定取水或需要变更的问题。

  ⑹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关注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将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一查到底,拒不姑息,确保全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改善全县的生态环境。三是加大对已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开发建设项目业主按项目水土保持保方案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⑺持续抓好水旱灾害防御。一是继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密切注意雨情、水情,上下信息随时保持畅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好水库、坝塘的蓄水和调度工作,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确保安全度汛。二是继续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加强水情、雨情测报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采取多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增强群众的防洪抗旱意识,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继续做好工程实施推进工作。汛后全力推进屏边县新现河水田村桥至新现镇马店村段治理工程和屏边县和平镇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段治理工程和屏边县凹嘎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实施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完工,更早发挥项目效益。

  ⑻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建设。按照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全面抓好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干部队伍政治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党的创新理论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⑼深入落实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风险挑战越是严峻复杂,越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做好应对处置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抓好网络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规范管控网络使用。严格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切实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微博、微信、客户端、网络直播、网络短视频等移动应用管理和引导。

  ⑽持续强化保密工作。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继续把保密工作作为局内部的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强化保密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保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把局保密工作做好,充分发挥保密工作作用。

  ⑾持续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三是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水利投资及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屏边县水务局坚持强抓项目规划建设、促水利工作有序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9个,完成投资16606万元,占县级目标责任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的18.45%。重点推进桥田水库、新华水库、屏边县南溪河人字桥至湾塘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等8个项目前期工作,总投资额为158358万元。积极配合州级开展石夹槽水库前期工作。

  2.全面提升供水保障及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屏边县新现镇天然虾青素生产加工基地供水工程、屏边县玉屏镇龙古村片区自然能提水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717.4万元。二是认真落实饮水安全“三项制度”和“三个责任”,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分片包干制度,年内开展全方位排查5次;在气象干旱等级达到10年一遇的情况下,为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共拉送水534车次5978.6方,解决9540人供水问题。三是完成新现镇洗马塘下寨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含新现镇生物药业基地供水)、屏边县洗马塘上寨四、五、六小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和平镇石坎、百福太平片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等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累计投资213.8万元,稳步提升1260人的饮水保障水平。

  3.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一是印发《2023年屏边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屏边县2023年度美丽河湖建设计划》等文件,有序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培训学习26次,累计培训484人次;全县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17611次,交办问题304个均完成办结。组织召开总河长、副总河长、副总督察长、跨界河流联席会议各1次;图斑复核会议2次;部门联席会议4次。三是排查整改销号“四乱”问题1个,完成水利部推送的遥感图斑复核及问题整改销号,累计开展“清河行动”97次,清理污染物184.29吨;开展督察36次,发出交办单、督办函7份,发现并办结问题135个。对全县河湖库渠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排查并整改问题19个。四是与州县公安部门、县检察院、县法院等联合开展巡查检查;与河口县水务局党组签订跨界河湖管理保护联建联动协议,联合开展跨界河湖党建联建清河行动2次。五是将河(湖)长纳入中青年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写入村规民约、融入村民自治,累计开展宣传35次,发布信息25期。

  4.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规范取水许可审批。2023年共受理取水许可延续申请1件,办理延续取水许可证1套;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取用水监督。二是针对全县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共发布通报12期;组织召开生态流量整改推进会1次,对流量不达标、数据不稳定的电站约谈1次。三是组织编制《屏边县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2020~2035)》《屏边苗族自治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四是按月定期开展红旗水库、大围山2个水源地水质检测,水质稳定达III类及以上。五是完成纸质票据向电子过渡,按国家水资源费征收规定,共征收水资源费322.61万元。

  5.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共投入40万元对山洪灾害防治进行提升改造,新建自动监测雨量站1个,简易雨量站33个,简易水位站2个。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20个,均完成整改。有序推进凹嘎河山洪沟治理及新现河和和平三河河道治理工程建设。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审批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6.扎实开展小水电站监督管理。一是对辖区内27座小水电站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3次。二是屏边正常运行发电电站27座,总装机178000kW,2023年累计发电量为55613.01万千瓦时(预计年发电量为59256.87万千瓦时)。三是成功申报屏边县大平潭、绿水河一级、绿水河二级、天生桥、湾塘电站等5座电站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电站。

  7.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一是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8.53k㎡,完成任务指标的101.89%。二是扎实开展水土保持日常监督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12次,限期整改违规事项。三是严格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5件,水土保持验收报备3件。四是有序推进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完成团坡水库绿化美化建设面积10000㎡,植树350株,团坡水库被认定为红河州2023年第一批绿美河湖之一;云洞水库入围云南省2022年度绿美河湖50个标杆典型之一。

  8.水法治建设有序推进。一是2023年共组织参与开展线上答题活动6次、线下集中学法12次,参与550人次。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人次。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新增报名考试5人,局持有效执法证件34人。

  9.全力抓好质量与安全。一是制定《屏边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细则》,开展培训2次,质量监督检查11次。在建质量监督项目共7件,覆盖率达100%,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完成2个项目竣工验收。二是制定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54份;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43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出问题隐患81条,开展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50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培训1次;督查检查32次。共上报一般危险源132条,重大危险源18条,危险源辨识度100%,管控率100%。

  10.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制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等,明确党建工作责任目标。二是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三话六学”等活动,组织党小组学习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研讨1次,党组成员讲党课4次。三是研究制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3次,开展党风廉政提醒教育10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重点对作风建设督导检查6次,提醒谈话3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部门职责及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20条)

  ⑴数量指标(11条):全年完成江河治理长度≥6.38㎞;年末库塘蓄水量≥0.15亿立方米;全年征收水资源费≥252万元;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0万元;用水总量控制≤0.487亿立方米;农村饮水安全宣传报道≥5次;完成水利政务信息报送≥34篇;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4次;水库维修养护数量≥6座;新增水利工程供水能力≥110万立方米;小(1)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1件(因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未取得原因,此项指标值调整为0);

  ⑵质量指标(2条):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15%;农村饮用水水费收缴率≥90%。

  ⑶时效指标(5条):投资信息报送及时率≥100%;水旱灾情险情处理及时性;水旱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及时性;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

  ⑷成本指标(2条):公用经费控制率≤3%;三公经费控制率≤100%。

  2.效益指标(12条)

  ⑴经济效益指标(2条):全年征收水资源费≥252万元;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0万元。

  ⑵社会效益指标(5条):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程度;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0%(原指标为县级指标,后因省厅复核将该指标值修改为≥70%);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90%;质量事故控制情况≥4次;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情况≤0次。

  ⑶生态效益指标(3条):水电站生态流量达标率≥100%;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k㎡;农村水质达标率≥70%。

  ⑷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水利项目对周围环境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持续影响情况;六大水系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情况。

  3.满意度指标(2条)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项目建设区群众满意度;水利行业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管理水平。通过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与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达到推动改革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资金管理及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屏边县水务局相关项目及日常工作成效得到显著提高。

  2.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⑴绩效评价原则。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科学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统筹兼顾原则。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⑵自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苗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屏室字〔2019〕37号)

  ⑶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2、附件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⑷绩效评价方法。本次绩效跟踪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和数据信息,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实地查勘法、分析比较法、访谈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地反映拟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审阅资料。查阅被评价项目有关立项申报等文件及报表等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可以要求被评价单位和相关人员作出必要的说明,对需要非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相关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主要项目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比较分析法。依据下达的预算,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等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等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的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⑸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3.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⑴前期准备。按照自评评分表,填报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整体资金使用情况,完成自评评分。

  ⑵组织实施。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具体落实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科室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完成自评评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水务局2023年度批复预算83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24.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水务局2023年全年收入预算数772.70万元,2023年全年执行收入2638.18万元,比预算增241.42%。

  2023年支出预算数772.70万元,2023年执行支出2638.18万元,比预算增241.42%,其中:基本执行支出762.70万元,比预算减7.46%,项目执行支出1875.48,比预算增18654.8%。

  3.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数772.70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数772.7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⑴数量指标:2023年全年续建江河治理项目2个,完成江河治理长度8.63km;新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个,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增加11万立方米;完成红旗水库、田尾巴水库、云洞水库、白云水库、克田水库等9座水库维修养护;年末库塘蓄水量达0.1518亿立方米;全年用水总量控制为0.4818亿立方米;进行供水工程监督检查32次,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按国家水资源费征收规定,全年征收水资源费322.61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3.92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宣传报道5次;完成水利政务信息报送40篇。

  因新华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于2024年1月2日取得,该审批事项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置条件,故小(1)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未取得;

  ⑵质量指标:2023年,屏边县水务局坚持强抓项目规划建设、促水利工作有序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9个,完成投资16606万元,占县级目标责任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的18.45%。

  千人以下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96.56%

  ⑶时效指标:屏边县水务局坚持强抓项目规划建设,对投资信息及时报送;实行全年值班制,汛期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非汛期期间周末和节假日为正常上班制值班。做到对水旱灾情险情能及时处理,水旱灾情险情信息能及时报送;

  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216.84%;11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达257.68%。

  ⑷成本指标:部门年度预算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及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行编制。2023年预算编制比2022年预算编制精减3%;因公车损坏不可控因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42%。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⑴经济效益指标:按国家水资源费征收规定,2023年共征收水资源费322.61万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3.92万元。

  ⑵社会效益指标:2023年全县共拉送水534车次5978.6方,解决9540人供水问题,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个,稳步提升1260人的饮水保障水平。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95%,自来水普及率为72.89%。

  制定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54份;督查检查32次。共上报一般危险源132条,重大危险源18条,危险源辨识度100%,管控率100%。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⑶生态效益指标:2023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8.53k㎡,完成任务指标的101.89%;农村水质达标率为75.81%;水电站生态流量达标率为100%。

  ⑷可持续影响指标:全县累计开展“清河行动”97次,清理污染物184.29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情况;实施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个,稳步提升1260人的饮水保障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经测评,2023年项目建设区群众满意度为92%。水利行业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95%。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小(1)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1件未完成原因:2023年水务局预定完成小(1)型水库工程可研批复1件,后因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一直未取得,所以将绩效目标值修改为0.

  2.三公经费控制率≤100%未完成原因:年度预算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及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行编制。但因公车损坏不可控的原因,导致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致使三公经费控制率达142%。

  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0%未完成原因:我县统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0.6%,但因上报省厅,省厅复核结果为72.89%,故而导致此项指标只完成部分。

  三、绩效自评结论

  水务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2分,自评等级为“优”。部门自评综合结论:经过各项绩效指标考核,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合理到位,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部门整体收入、执行及调整等事项安排结构合理、运行稳健;部门支出全面考虑整体发展原则,在部门投入、过程、产出、工作成就和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取得较好业绩。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7分)

  ⑴整体绩效目标设定(4分):设立的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自评得分4分。

  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3分):设定的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自评得分3分。

  2.预算配置(8分)

  ⑴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预算编制完整、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与履职目标相匹配,自评得分2分。

  ⑵基本支出保障(3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且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自评得分3分。

  ⑶重点支出保障率(3分):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0万元,重点支出保障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支出保障率100%,自评得分3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8分)

  ⑴预算执行率(2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执行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216.84%>80%,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257.68%>95%,自评得分2分。

  ⑵结转结余率(1分):2023年水务局无结余。自评得分1分。

  ⑶“三公经费”变动率(1分):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78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4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2023年三公经费变动率为-3%,小于0%。自评得分1分。

  ⑷“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4万元,三公经费决算数6.6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42.67%,自评得分0分。

  ⑸政府采购执行率(1分):本年度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数,自评得分1分。

  ⑹收入合规(1分):2023年部门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自评得分1分。

  ⑺支出合规(1分):2023年部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具备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自评得分1分。

  2.预算绩效管理(8分)

  ⑴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支出管理办法、部门支出内控制度,管理办法、制度、措施有效执行,自评得分2分。

  ⑵落实绩效主体责任(2分):已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自评得分2分。

  ⑶整改落实(3分):已对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部整改,自评得分3分

  ⑷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1分):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自评得分1分。

  3.资产管理(4分)

  ⑴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分):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健全完整有效执行,自评得分1分。

  ⑵资产管理安全性(2分):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自评得分2分。

  ⑶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利用率100%,自评得分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部门履职(35分)

  ⑴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重点工作办完成得分=重点工作办结率×标准分值=100%,自评得分10分。

  ⑵实际完成率(10分):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完成率*标准分值=实际得分值。自评得分9.3分。

  ⑶完成及时率(7分):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该项得分=完成及时率*标准分值,自评得分6.5分。

  ⑷质量达标率(8分):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该项得分=质量达标率*标准分值,自评得分7.4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30分)

  ⑴经济效益(5分):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自评得分5分。

  ⑴社会效益(5分):2023年为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共拉送水534车次5978.6方,解决9540人供水问题。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个,稳步提升1260人的饮水保障水平,自评得分5分。

  ⑶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5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8.53k㎡,完成团坡水库绿化美化建设面积10000㎡,植树350株,自评得分5分。

  ⑷行政效能(5分):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自评得分5分。

  ⑸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满意度情况得分95分>90分,自评得分10分。

  自评得分97.2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完成率。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科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减少存量资金,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3、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各科室对预算编制的沟通联系,完整、及时编制部门整体预算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4年3月13日



附件【屏边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屏边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