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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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900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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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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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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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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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屏边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执行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①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③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屏边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和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财政监督、税政和法规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行政科、政法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金融和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国有企业管理科、金融监管合作稳定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设4个业务科分别是:综合科、征管科、计划稽查科、票据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屏边苗族自治县绩效评价中心和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2人。2023年末在职实有41人,离退休人员29人。
二、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围绕收支管理预期,在组织管理过程中持续作为。紧紧围绕县人代会确定收支3%的增长目标,一是充分挖掘税收增收潜力,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拓宽收入增收渠道。三是持续执行减税降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四是继续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上对下财力性补助支持。五是持续激发发展动力,全力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专债债券)支持。六是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资金支出科学有序。
(二)围绕财政运行风险,在债务化解过程中持续发力。切实加大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防控。一是强化观念转变。客观看待中央和省、州预算内资金安排方式转变,群策群力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加强债务管理。严格举债程序,严控新增债务。在县人大批准限额内适度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弥补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三是坚决维护信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国有资产、争取再融资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应当由政府偿还的到期债务本息,主动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四是加快构建政府债务监管机制。按规定和程序定期公开债务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资产资源管理,在国企改革发展中持续推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文旅兴县、开放活县”的发展战略和“1234”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新要求,持续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强化国企党建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发展取得更好成效。
(四)围绕财政监督管控,在科学理财过程中持续提高。一是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按照要求确保“三公”经费支出继续下降。二是继续加大采管力度,严格采管分离,继续实现节约率持续降低。三是继续开展预决算公开、会计质量专检、规范票据使用,全县会计核算不断规范。
(五)围绕金融规范管理 ,在金融监管过程中持续见效。一是继续会同人行等有关部门抓好金融监管,在金融合作和金融稳定过程中发挥作用。二是继续围绕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情况开展排查、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强源头治理,整治金融行业乱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强化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防范金融风险。三是持续推进“防非”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处非”工作制度化,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融资、集资行为。
(六)围绕抓好自身建设,在财政担当过程中展现新貌。一是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网络安全责任制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练就过硬本领,涵养以才立业的底气、补足开拓进取的锐气、树立真抓实干的正气,切实做到担当有为。二是对标对表深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形成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工作合力。严格把握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关键环节,营造浓厚氛围,求真务实、学以致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两个革命”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三、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紧盯财政收入目标,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奋力推进税收征管。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召开税费工作会议,客观分析当前经济形势,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加大协税征催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二是精准强化非税征缴。紧盯非税收入来源,定期研究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实时掌握非税项目收入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确保应缴尽缴。三是全力做大财政“蛋糕”。积极向上请示汇报,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政策倾斜和各项财政保障,全力以赴做大财政“蛋糕”。通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圆满完成财政收入增长3%的预期目标,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二)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扛牢安全发展政治责任。一是严控新增政府债务。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新增政府债务,从严控制政府债务增量,保持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批准的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内。二是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坚决维护政府信用,通过向上争取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统筹资金按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7278万元。三是兜牢债务风险底线。结合实际制定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总体方案及4个子方案,抓实防风化债,兜牢风险底线。全年均未出现债务风险事件,全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锚定核心发展目标,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在现行“五办法一规定”基础上,制定《屏边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的指导意见》等5个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日常运营管理。二是抓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坚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持续巩固深化改革行动成果。三是推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紧扣总资产、总收入、融资额、资产负债率等企业核心发展目标,通过注资产、创收入、优融资、化债务、抓建设等措施,着力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苗岭集团做强做优做大。
(四)扎实履行监管职责,全力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一是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聚焦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6个方面和“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3个方面,深入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屏边实践财政在行动,推动解决问题36个。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屏边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持续压减“三公”经费〔10〕,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建立政府采购多层次监管机制。严格采管分离,将常态监管、协同监管和动态监管紧密联系,形成多层次监管网络机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采购资金506.54万元。四是持续推进地方金融行业规范发展。常态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重点金融机构风险线索核查处置,做好海外利益排查分析,多措并举有效控制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良贷款逾期率。五是严格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按照要求将财政专户和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严格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电子化审批,提升银行账户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持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等一揽子政策,全年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0100.37万元,“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二是有效发挥直达资金效益。及时分配下达财政直达资金56184.24万元,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政策效用,确保资金直达项目,直接惠企利民。三是全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7189.25万元,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就业的扶持带动作用。四是推动政银企共赢发展。持续优化“政银企”〔9〕恳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对接活动,促进银企融资需求对接,实现互惠共赢。五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面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项目78个,预留采购份额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4473.34万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门槛。六是兑现奖励政策助力企业发展。积极兑现奖励政策,下达2022年稳增长促发展奖补资金934.47万元,助推企业稳步发展,着力涵养培育财源。
(六)统筹涉农资金保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支持力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632.24万元,实施项目179个,按月通报支出进度,预算执行率达100%(扣除质保金)。二是坚持土地出让收入反哺农村。全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11686万元,上解省级统筹360.97万元,上解率达110%,超任务数10个百分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1545.93万元用于乡村振兴项目支出,比例达13%,超任务数5个百分点,有力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全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316.96万元,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不断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
(七)加强民生事业保障,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保持增长。按期发放教师工资,拨付专项资金17338.65万元,实现教育支出同比增长3.2%,推动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二是惠农补贴资金高效发放。依托“一卡通”管理平台〔8〕及时足额发放惠农补贴资金5763.47万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社会保障力度持续加大。投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医疗救助、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11740.55万元,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四是文旅科技事业健康发展。安排各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及科技专项资金1233.19万元,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助力科技创新。五是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减。投入绿美城市建设、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运输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9386.2万元,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八)加大财政改革创新,着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预算单位财务联审取得明显成效。全年财务联审退回不符合支出事项399次12912.31万元,退回金额占送审金额的10.4%,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较施行联审之初下降16.5个百分点。财务联审工作作为红河州2个财政改革典型案例之一报送云南省财政厅。二是探索调整优化县级预算单位及财务人力资源改革。调整部分县级预算单位级次,整合财务人力资源,妥善解决财务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有效防控财务运行风险。三是往来款项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扎实开展预算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累计消化往来款项金额占规模数的63%,逐步解决历史遗留挂账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四是调整优化大额财政资金支付报告机制。在不改变各预算单位经济责任主体及会计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强化大额财政资金支付的请示报告,规范资金管理运行。五是全面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面实行财政电子化票据管理,规范各执收执罚单位财政票据的管理使用行为,有效保障政府非税收入的依法征收和及时入库。
四、部门整体绩效开展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23年县财政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在预算绩效管理科,由分管预算绩效管理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绩效管理科科长任副主任,全面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制定了《屏边县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屏边县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规定》《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等4个机制文件的通知》《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边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屏边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 )》《屏边县级项目库管理办法》《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预算绩效管理配套工作制度。
(三)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根据《关于屏边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3〕1号),屏边县财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8723611.2元,其中:基本支出8523611.2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3年收入合计9684112.30元,其中基本支出8338677.94元、项目支出1345434.36元。支出合计9684112.30元,其中基本支出8338677.94元、项目支出1345434.36元。
3.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收入合计9684112.30元,其中基本支出8338677.94元、项目支出1345434.36元。支出合计9684112.30元,其中基本支出8338677.94元、项目支出1345434.36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屏边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得到实现。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屏边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五)绩效自评结论
经过自评,我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六)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县财政局认真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和分行业分领域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定,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已搭建起相对完整的绩效指标体系,并将指标体系运用于2024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中,2023年积极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等各项指标均得以完成。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绩效管理专业度不高。绩效管理专业人员较上年能力有所提高,但总体绩效管理专业人员仍然匮乏,业务培训指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2.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培训宣传和制度建设,树立绩效意识,将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各项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中提高部门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中,我局认真组织本科室人员积极学习绩效管理考核相关新理论、新方法,时刻关注相关绩效政策,不断总结绩效管理过程的经验教训,大力宣传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屏边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