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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0012-023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023年,屏边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委宣传部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各媒体深度融合和聚合共振效应,不断提高新闻宣传水平,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宣传,加强策划,充分利用媒体平台优势,创新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对标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以建设“两山”理论转化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引领区、特色鲜明康养苗城为抓手,着力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奋力推动产业提效、项目提速、城乡提升、环境提优、服务提质、民生提档六方面重点“破局”,以新气象新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效。围绕屏边苗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策划制定宣传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县庆预热宣传,认真完成县庆宣传工作任务,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全面总结了建县6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及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

  2023年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共38.5万元,包括工作经费23万元、“屏震应急2023”地震应急演练专项经费2.5万元、2023年对外宣传推介专项经费13万元。开展工作保证职工采访下乡差旅费报销以及聘用人员开支,保证县庆工作经费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执行率94.75%。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更好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立足传统媒体,借力新兴媒体,实现全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把基层百姓所需所盼与党委政府积极作为对接起来,把服务延伸到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推动基层宣传思想工作强起来。坚持以“内容为王”,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坚持“移动优先”,提升终端用户市场份额,坚持“人才优先”战略,不断改善选人、育人、用人机制。

  2.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做好人才保证,负责全县各类媒体节目内容的采集、制作、播出和出版发行,统筹整合全县各类媒体资源,组织协调全县各类媒体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发运用各类新兴媒体平台,提高新闻产品质量。第二阶段完成全县重大事项宣传策划和日常新闻宣传报道的同时丰富广播、电视节目,进一步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发展。第三阶段围绕屏边苗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策划制定宣传方案,提前做好各项县庆预热宣传,认真完成县庆宣传工作任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项目实施主体为屏边县融媒体中心后勤保障中心,承担融媒体中心建设资金使用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县相关政策要求,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按照项目申报立项制定项目实施预算安排,组织项目实施。

  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设立了项目管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管理流程情况

  (1)立项管理

  完善立项依据→比对立项标准→听取立项建议→开展立项评审→进行项目筹备→明确项目责任。

  (2)项目规划与监控

  进行项目规划→项目计划跟踪→偏差控制→明确项目责任。

  (3)风险跟踪与变更控制

  风险跟踪→变更控制→明确项目责任。

  (4)结项管理

  申请结项→结项评估→关闭项目→明确项目责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了解掌握2023年融媒体中心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评价对象和范围:屏边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

  (三)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绩效评估机制文件〉的通知》(屏财发〔2020〕20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屏财发〔2020〕106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屏财发〔2020〕188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边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屏财发〔2020〕158号);

  《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指标体系。

  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预算执行、产出、效果、满意度);6个二级指标(执行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8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2-2:屏边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构建,“预算执行”分值权重10分,“项目产出”分值权重50分,“项目效果”分值权重30分,“满意度”分值权重10分。

  预算执行率:是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产出:反映项目实施是否实现了预期任务目标。根据本项目预期任务目标,将产出指标细化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考核项目各项实施内容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效益、满意度:反映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将效益指标细化为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对社会效果,以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4.评价方法。

  为确保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数据分析: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3)问卷调查法: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6.评价抽样。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涉及资金38.5万元,本次绩效自评实地勘察抽取资金38.5万元,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了指标体系、评价标准、问卷调查方案等,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等。

  2.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通过调研、相关文件的解读、数据采集、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指标评分和报告撰写等。

  3.分析评价。

  (1)资金管理

  本指标包括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3个三级指标进行分析。

  一是资金到位率,该指标主要考察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二是预算执行率,该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的实际执行情况。

  三是资金使用合规性,该指标用以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具体包括:①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支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②财务资料是否真实、有效;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2)组织实施

  本指标包括绩效自评、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3个三级指标。

  一是绩效自评,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照《屏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的通知》开展自评工作。

  二是管理制度健全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三是制度执行有效性,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验收等,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是否采取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措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1分,评价等级为“优”。2023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的项目决策依据符合屏边县融媒体中心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本年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为94.75%。2023年发生的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针对项目资金支出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项目资金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3年屏边县融媒体中心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该指标反映了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情况,融媒体中心项目宣传影响力提升90%。

  2.可持续影响。该指标反映了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的情况。宣传工作经费保障中心运转100%,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对更好地服务群众生活能力达90%,对后期发展有可持续性影响。

  3.满意度。评价过程中发放20份调查问卷,实际收回20份有效调查问卷。经过统计计算得出融媒体中心项目满意度为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依据绩效目标和客观事实,绩效自评结果真实、完整、规范,并将自评情况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让绩效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屏边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3月11日



附件【附件2-2 项目支出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