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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470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农村科技开发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9-04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协调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宣传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强化科技创新惠普性财税政策支持,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确保研发投入后补助贯彻落实。根据《云南省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实施(试行)》有关要求,充分调动我县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能动性,促进我县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不断提升。今年来,先后深入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白云乡云顶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了研发经费投入加计扣除宣传活动,提升了企业对研发投入经费加除认知度。通过努力,2018年大围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网上申报研发投入经费450万元,共获研发经费补助9.7万元。有力促进中药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如白河镇种植1亩砂仁补助200元,湾塘乡种植1亩砂仁补助300元,新华乡每建设一个大棚给予5000元补助。同时,配合省州科技局、州农业局生物产业发展科深入全县4镇3乡开展中药材种植情况调研5次,深入中药材加工企业调研5次,开展以石斛、砂仁中药材等为主的技术指导、培训8次820人次。目前,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5万亩左右:其中石斛2700亩,大黄藤1500亩,红豆杉28230亩,砂仁61795.1亩,草果250000亩,重楼2000亩,其它中药材3774.9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8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是: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018年度收入合计778,44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0,446.8元,占总收入的91.26%;其他收入68,000元,占总收入的8.74%。与上年864031.68元对比减少85584.88元,减少9.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项目资金2016年度红河州科技助推南北协调发展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费)23471.00元于2018年1月22日上缴国库,且本年度未拨入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791,039.8元。其中:基本支出773,117.8元,占总支出的97.73%;项目支出17,922元,占总支出的2.27%。与上年893707.68元对比减少102667.88元,减少11.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项目资金2016年度红河州科技助推南北协调发展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费)23471.00元于2018年1月22日上缴国库。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3,117.8元。与上年849378.68元对比减少76260.8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22元。与上年对比44329.00元减少26407元,减少59.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结转项目资金2016年度红河州科技助推南北协调发展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费)23471.00元于2018年1月22日上缴国库,且今年未拨入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60404款,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红财教【2016】64号,2016年度红河州科技助推南北协调发展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费)2.3471万元上缴国库;

  (2)2060499款,以前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红财教【2016】62号,2016年度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终端联通计划专项资金0.02万元上缴国库;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11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7%。与上年849378.68元对比减少124260.88元,减少14.6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赵云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148,6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48661.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6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7658.8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44,298元。

    4.农林水(类)支出389,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本年度事业运行374735元,2017年结转事业运行人员经费14671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5,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55,09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25元,支出决算为5,270元,完成预算的1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70元,完成预算的63.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在职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结转到2018年支出,因此增加了2018年的公务接待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27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27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在职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结转到2018年支出,因此增加了2018年的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27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及乡(镇)来人来访所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资产总额58,070.59元,其中,流动资产2,550.59元,固定资产55,52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214.9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214.9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