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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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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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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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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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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200000
第一部分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目录
6-1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8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6-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2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6-13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4 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屏边县公安局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公安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纪委、政治处和7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其余内设机构为副科级。按其性质,分为综合管理机构、执法勤务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中央、省、州、县政法委工作和公安工作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各项安保主线,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坚决防止发生政治安全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暴恐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规模聚集上访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为屏边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根据屏政办发〔2011〕26号不予公开。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3人。
部门车辆编制实有量,因涉及警力配置,属涉密事项,根据屏政办发〔2011〕126号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6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9.76万元,同比增加12.66万元,增加0.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69.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69.76万元,同比增加12.66万元,增加0.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增。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9.76万元(本级财力2969.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69.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6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0.76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40101”支出,主要反映县武警中队的支出,“2040201”支出,主要反映公安局行政运行支出,“2040220”支出,主要反映公安局执法办案支出,“2040221”支出,主要反映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的支出,“2080501”支出,主要反映公安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0505”支出,主要反映公安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80801”支出主要反映公安局死亡抚恤的支出,“2210201”支出,主要反映公安局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支出分别列机关工资福利支出,主要反映部门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中:基本支出2067.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反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82.99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反映遗属抚恤金、在押人员的生活补助等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1、部门列入预算的项目清单为:武警中队水电费、生活保障经费项目金额14万元;公安局工作经费5万元;国保特别业务经费10万元。
2、按项目分类,阐述项目的绩效方面的情况。
项目1,武警中队水电费、生活保障经费,项目目标主要是提高武警部队官兵伙食财政补助标准、保障日常水电经费开支。
项目2,公安局工作经费,项目目标主要用于领导干部开展日常工作中的办公费、差旅费、燃料费等方面的支出。
项目3,国保特别业务经费,项目目标主要用于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办公费、差旅费、燃料费、提供情报信息、招待特情用餐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1万元。
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27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数量85,金额270万元,购买方式自主招聘,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6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05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因公出国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屏边县公安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中:购置经费6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90.2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局执法办案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用于保障屏边县公安机关科室及下属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0.7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3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6%。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72.66万元,下降2.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同比减少,工资收入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项目1,武警中队水电费、生活保障经费14万元,与上年持平。
项目2,公安局工作经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项目3,国保特别业务经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1,武警中队水电费、生活保障经费14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保障县武警中队日常水电费用,提高武警生活补助。
项目2,公安局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保障领导培训学习、指导工作等经费。
项目3,国保特别业务经费1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保障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办公费、差旅费、燃料费、提供情报信息、招待特情用餐等方面的经费。
十、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度拟征缴非税收入30.6万元,主要来源于公安罚没收入。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屏边县公安局拟安排机关运行经费782.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63%,同比上升1.24%。增加的原因是用于办公经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屏边县公安局重点项目绩效达到目标为1、保障我辖区公民出入境出行的便利,使得公安出入境管理水平得到加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2、保障我局民警按标准、按时着装,在2020年初完成服装采购,确保服装质量合格率达到98%。3、强化涉巩情报、预警研判、打击整治、应急处置等工作,严防发生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等。
(四) 专业名词解释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开具往来款收据划转收入。
(五) 本部门其他需公开的内容请自行添加
无
第二部屏边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200111
附件【180312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04021054396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