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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354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县有关水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通过发布后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完全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下水、地表水),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工作,主管全县水库、河道、水域和水电站。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统一管理全县城乡防汛抗旱工作 ,制订水务、水利水电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和全县水务、水利经济发展及年度计划。

3.主管全县农村水利、乡镇供水、人畜饮水,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投资计划完成情况

屏边县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9020万元,其中水利基建投资9020万元、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5460万元;争取到位上级资金4200.6万元。

2、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国家政策和投资重点,按照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总体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前期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桥田水库、凹嘎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新华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正在按审查意见修改后上报审批,其他前期要件正抓紧编制;完成新现河治理工程、凹嘎河至红旗水库连通工程、四岔河和平集镇段防洪治理工程、老二寨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老木树水库、坝心水库两座小(1)型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新华水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争取列入红河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并完成两个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

3、抓好重点水源工程建设

(1)、云洞水库工程:于2011年10月14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成粘土心墙堆石坝、防渗处理、输水(导流)隧洞、溢洪道、附属建筑物及其他工程、灌溉总干渠、灌溉东西干渠7个单位工程验收,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下闸蓄水阶段验收。累计完成工程投资28112.77万元。

(2)、营盘水库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等主体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2018年12月20日通过下闸蓄水验收;灌溉工程于2019年10月11日通过验收;管理房于2019年9月26日通过验收;环境保护于2019年10月12日通过验收。累计完成工程投资8357.78万元。

(3)、大绿树水库工程:于2016年11月29日开工建,目前已完成大坝、导流隧洞、溢洪道等主体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2019年6月完成土地复垦验收。累计完成工程投资6731.8万元。

4、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1)、乡镇供水工程。七个贫困乡镇自来水厂工程覆盖总人口45636人,批复概算总投资7468万元。新现自来水厂于2016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正在进行工程量结算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1200万元;和平自来水厂于2017年4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正在进行工程量结算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1000万元;湾塘自来水厂于2016年11月26日开工建设,2019年6月12日完成竣工验收,累计完成投资565.71万元;白河自来水厂于2017年11月16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水厂建设,正在进行管道安装,累计完成投资800万元;白云自来水厂于2017年12月29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水厂建设,正在进行管道安装收尾工作,累计完成投资850万元;新华自来水厂于2017年11月26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试水工作,正在进行工程量结算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820万元。

(2)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A、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新华市电提水工程1件、白云马马佐倮白片区工程1件、湾塘自流引水工程3件,工程概算总投资787.26万元,建成后可解决新华、白云、湾塘3个乡镇12个村民小组713户2808人(其中建档立卡扶贫人口386户1734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于2017年11月13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正在编制竣工资料,累计完成投资995.75万元。B、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平镇百福村嘎子邑、上老寨2件饮水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90万元,建成后可解决89户370人(其中建档立卡扶贫人口37户15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于2019年10月10日开工建设,目前上老寨10m³水池已完工,正在进行28m³慢滤池、30m³清水浇筑和管道安装工作;嘎子邑正在进行水池浇筑和管道安装工作。C、白云太平自然能提水工程:于 2019年9月28日主体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收方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650万元。D、新华菲租上寨光伏提水泵站改造工程:于2019年3月26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编制竣工资料,累计完成投资45万元。E、新华河南大路脚村人饮工程:于2019年7月16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取水池浇筑及管道安装,正在进行泵站用电安装,累计完成投资45万元。

(3)、小型农田水利职责划转有序。因机构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职责于2019年3月已从县水务局有序划转到县农科局,目前我局在小型农田水利方面的工作主要是对机构改革前实施的项目进行收尾和竣工验收。

(4)、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分别于2014-2016年分三个年度实施,工程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至2016年8月全部建设完成,建设蓄水池306座、铺设管道498.51 km、改造渠道4.9 km、设置灌桩5333个,新增灌溉面积6.04万亩。目前县级已完成分年度验收,已出具审计报告,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7537.91万元

白鹤山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新建马卫干渠、喜乐干渠总长20.46 km,咪租干管总长9.47 km,控制灌溉面积3.5万亩,批复概算总投资2163.36万元。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2100万元左右。

新华乡河南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新建泵站1座、调节水池10座,铺设输配水及田间管道64km,建设喷灌面积1300亩,工程概算总投资400.72万元。工程2017于11月24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310万元。

玉屏镇大份子小水网项目:新建50m³进水压力池1座、100m³蓄水池17座、50m³蓄水池25座,安装引水管14.94km、水池连通管5.97km,受益灌溉面积4000亩,工程概算总投资979.26万元。工程于2018年5月15日开工建设,因资金被县级整合,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目前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和平镇底咪底小水网项目:新建取水口1座、10m³进水压力池3座、2000m³蓄水池2座、500m³蓄水池8座,安装引水管5.94km、水池连通管7.63km、田间水池补水管2.26km,受益灌溉面积3300亩,工程概算总投资784.39万元。工程于2018年5月15日开工建设,因资金被县级整合,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目前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湾塘乡五家片区荔枝产业设施水利项目:修复取水堰1座,安装干管2.24 km、支管1.49km,修缮部分管道,改善灌溉面积1.82万亩,工程概算总投资112.27万元,建成后可解决五家村委会281户135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3户647人)的灌溉困难问题。工程于2019年3月29日开工建设,4月28日完成建设任务,目前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96万元。

(5)、强化水生态建设管理

A.积极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我局结合林业部门实施的退耕还林、经果林种植、生态修复和国土部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基本农田综合治理等项目,2019年预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近30平方公里。

B.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红旗水库、大围山两个水源地的水质检测22次,根据检测结果,水质稳定达到III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100%。截至10月31日,共计收取水资源费240.03万元。对水电站巡查30余次,就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问题作出监督指导,屏边县辖区内28座正常运行的未发现不下泄生态流量情况。目前屏边县已经实现在线图像监测的26座水电站正在进一步整改,11月实现图像、数据的在线监测。

C.农村水电站建设。大平潭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按要求完成了电站改造任务,于6月25日机组开始试运行,目前已正式运行;腊梯电站已正式投入了生产运行。

(6)、积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和省级、州级方案要求,结合屏边县情实际,制定了县级实施方案;二是抓好组织推进,自收到州级下发的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的文件后,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集了全县小水电站业主会议,对各电站业主进行了生态流量泄放和小水电清理整改宣传,并要求按评估大纲提供各电站的基础资料,各审批部门均对本部门审批事项进行了说明;三是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农村小水电站评估工作,我局委托了红河东升生态环境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县农村小水电站进行评估工作,全县小水电站共32座,审批(核准)手续(包含前置手续、审批核准文件)齐备的有3座,前置审批手续不全5座(其中:用地手续及林地手续不全5座,取水许可手续不全2座),完成环评验收23座,达到条件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2座,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25座,未完成竣工验收29座。

(7)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1.制定2019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屏边县河(湖)长制,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印发了《屏边县2019 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屏边县总河长令第4号)。

2.重新印发公布三级河长名单。由于部分河长和工作已调整,为确保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全面到位,2019年6月28日,印发了《关于重新印发全县三级河(湖)长名单的通知》,河长公示牌内容更新及维护92块。

3.落实会议制度。组织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3次,研究决定河(湖)长制工作重大决策、重要规划等工作。组织召开县级部门联席会议2次,研究解决推行河(湖)长制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多乡镇辖区的河湖库渠保护治理问题以及研究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交办确定的其他事项。为加快推进全县“四乱”问题销号整改工作,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

4.日常开展工作推进情况。为做好跟踪督办、强化考核问责工作,县河长办共开展督察14次,共发现问题21个,针对发现问题发出通报3期,下发“督办函”1份,要求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为进一步推进建立跨界河(湖)长协作机制,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协作配合,提出属地内河道保洁责交接机制,建立河流交界断面保洁交接机制,自2019年6月开始每月认真开展河道保洁交接工作,并报州河长办备案;自2019年7月开始乡镇河长办按要求报送河(湖)断面保洁交接工作情况报告、河湖库渠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切实做好河流交界断面保洁交接工作,确保水环境得到有效管护。针对水利部的发现的2个问题,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针对红河州河(湖)长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联合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中涉及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排查工作并积极配合整改,并完成整改后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5.宣传与培训推进情况。为确保完成河(湖)长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赶集日、科普活动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开展宣传10次、开展培训7次,发放河(湖)长制各类宣传材料26000余份(抽纸、手帕纸、帽子、气球、宣传单)。

(8)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1.库塘蓄水情况。由于降水偏少,来水量减少,多条河流水源变小、库塘蓄水下降。截至10月28日,我县库塘蓄水为305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367万立方米减少62万立方米,跟州级下达蓄水任务数350万立方米相差45万立方米,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的87.1%。

2.旱情情况。由于受极端天气的影响,今年屏边县的降雨量比常年偏少,气温偏高,造成6个乡镇不同程度受旱,截至10月29日,全县因旱人畜饮水困难人数达5350人、1837头大牲畜,因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9万元。面对旱情,屏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扎实开展抗旱工作,组织引导受旱影响群众自救互救,对供水水源干涸、水窖存水降低的地区采取拉送水、开辟新水源、分时段供水等措施保障基本饮水。全县已投入抗旱人数2200人,投入泵站3处、机动运水车辆3辆,投入抗旱资金69万元,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人口1517人,大牲畜360头。

3.洪灾情况。入汛以来,全县降雨偏少,但部分乡镇还是出现一定的单点暴雨,造成一定的洪涝灾害。截至10月29日,全县3个乡镇遭受到洪涝灾害袭击,共有1114人受灾,农作物受灾36亩,成灾24.3亩,绝收12.75亩,冲毁饮水管道7处,冲毁机耕路400米,全县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8.5万元,中央和省级下拨水利救灾资金64万元。针对灾情,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受灾群众做好生产自救工作。

(9)切实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质量监督:认真贯彻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严格按照质量监督程序开展质量监督,截至10月25日,已完成屏边县引水管网建设改造及净水厂建设工程、红河州屏边县乡镇供水项目(湾塘乡供水工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安全监督: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二是组织召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做好水利安全监督检查;四是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组织开展水库安全度汛应急演练。

(10)水利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屏边县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611件,实现13.6267万农村人口饮水全覆盖。其中,城市管网延伸工程1件(撇枝村),千人以上农村饮水工程11件,千人以下单村供水工程599件。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达100%,行政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自然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千吨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90%以上,2019年全县已取水样31个(枯期和汛期分别取样),水质检测合格率达69.35%,计划12月25日左右再完成574个水样水质检测,实现全县饮水水质检测全覆盖。全县共印发饮水安全保障手册1000份。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对照《云南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价细则》中“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经对全县2019年拟脱贫退出的55个贫困村4852户19797人进行核实,四项指标均能满足脱贫考核退出标准;解决了新华乡菲租克、白云乡太平两个村委会饮水安全无保障问题;积极抓好实施2017、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项目;做好了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积极开展脱贫攻坚主题月活动;选派的9名组长助理按要求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1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杜绝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按照县委下达的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专题理论学习;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及办事公开各项制度,狠抓党务工作。

(12)切实做好内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了局机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规范运作。严格财务管理,加强水利系统财务制度建设和资金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严格工程招投标制度,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做好基建项目竣工审计,规范工程报账程序,从源头预防腐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加强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改善职工工作环境。

(13)积极抓好其他工作

工会、人事、宣传、综治信访、计生、民族团结、创卫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与服务,抓好水利体制改革、事业人员选调等工作;抓好共青团工作,加强团组织建设,党建各项工作;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抓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屏边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屏边县红旗水库管理所、屏边县云洞水库工程管理局、屏边县大绿树水库管理处、屏边县营盘水库管理所、屏边县河长办、屏边县质量监督站、屏边县水保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遗属人员。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4,644,511.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59,111.65元,占总收入的83.71%;他收入2,385,400.00元,占总收入的16.29%。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39,613,935.65元,本年减少24,969,424.01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13,339,894.14元,其中:行政绩效工资96,000.00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12,000.00元,云洞水库项目10,508,515.27元,山洪灾害调查146,967.8元,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450,000.00元,水行政提升和征收水资源费工作经费426,073.21元,白鹤山灌区节水项目1,600,337.86元。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29,529.87元,其中:屏边悦森酒店自建供水管网6,000,000.00元,团坡水库防渗处理项目2,500,000.00元,供水和团坡人员经费200,000.00元,防汛抗旱项目887,895.26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200,000.00元,农村人畜饮水巩固提升项目1,841,634.6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4,228,892.95元。其中:基本支出7,341,911.65元,占总支出的30.30%;项目支出16,886,981.30元,占总支出的69.70%。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43,434,456.97元,本年减少19,205,564.02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绩效工资96,000.00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12,000.00元,云洞水库项目10,508,515.27元,山洪灾害调查146,967.8元,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450,000.00元,水行政提升和征收水资源费工作经费426,073.21元,白鹤山灌区节水项目600,337.86元。屏边悦森酒店自建供水管网6,000,000.00元,供水和团坡人员经费200,000.00元,防汛抗旱项目147,895.26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200,000.00元,农村人畜饮水巩固提升项目317,774.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41,911.65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6,862,367.51元,本年减少479,544.14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工资没有调资等情况。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86,981.3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36,572,089.46元,本年减少19,685,108.16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602,6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3.57%;大平潭电站增效扩容12,31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72.9%;防汛582,781.30元,占项目支出的3.45%;抗旱68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4.03%;白鹤山灌区节水项目1,0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5.92%;农村饮水项目1,0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5.92%;新华、桥田水库前期工作5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96%;移民维稳经费211,6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54,692.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1%。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19,906,362.83元,比上年减少1,151,669.88元,主要减少原因是行政绩效工资96,000.00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12,000.00元,水行政提升和征收水资源费工作经费543,669.88元,供水和团坡人员经费200,000.00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2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3,87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伤、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生活抚恤金,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4,3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5,59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54,541.36元;死亡抚恤174,850.80元;工伤保险709.98元;失业保险3,884.01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75,65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在职和退休的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类)支出9,8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2%。主要用于大平潭电站增效扩容项目;

  4.农林水(类)支出7,314,02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经费5,124,176.00元,日常公用经费427,070.00元,防汛582,781.30元,抗旱680,000.00元,新华、桥田水库前期工作500,00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71,1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812.00元,支出决算为27,513.00元,完成预算的5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13.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00.00元,完成预算的49.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开支,因公出国(境)及公务接待费用较预算数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63.00元,增长3.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7.00元,下降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0.00元,增长5.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使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方面消费物价不断上涨和2019年工作量的增加,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较2018年有所增加,但支出在合理规定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3.00元,占16.40%;公务接待费支出23,000.00元,占83.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3.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13.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河长制、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及行政管理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受上级水利部门的检查、考核、调研及市县水务局到县水务局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960.0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905,959.06元,2019年减少468999,06元,下降107.33%,减少原因是工作经费短缺,未能按预算支付办公费、接待费等日常办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6,345,533.31元,其中,流动资产1,125,869.32元,固定资产3,630,023.99元,无形资产1,589,64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893,375.6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073,413.92元,固定资产减少15,819,961.76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计提了折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345,533.31

1,125,869.32

3,630,023.99

3,279,909.23

300,824.50

 

49,290.26

  

1,589,64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8,243.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6,643.0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8,243.0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情况表

   

编制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9年

 

金额单位:

  

项目

行次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1

1,718,243.03

811349

811349

   

800579

800579

800579

   

货物

2

107449

107449

107449

   

103079

103079

103079

   

工程

3

703900

703900

703900

   

697500

697500

697500

   

服务

4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政府性基金2019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7,2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2,190,000.00,支出3,088,800.00,主要用于支付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和电站增效扩容项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3201111



附件【水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