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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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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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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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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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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科学技术、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生物产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中长期规划,上报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负责实施并监督管理各类科技项目;负责对外科技合作、科技援助、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档案和科技统计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知识产权有关培训工作;调解和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13.负责基层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农经站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农科系统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14.承办屏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全年完成粮食种植27.4万亩,产量6.5万吨;蔬菜7.8万亩,产量4.07万吨;累计种植猕猴桃6.37万亩,产量1500吨;累计种植荔枝6.6万亩,产量4000吨;种植食用菌300余棚,产量79.8吨;累计发展生物医药产业29.796万亩,产量92165.3吨;水产养殖产量2327吨。预计全县生猪存栏10.16万头、出栏12.67万头;牛存栏3.47万头、出栏0.275万头;羊存栏1.4万只、出栏0.64万只;家禽存栏104.97万羽、出栏114.69万羽;肉类总产量1.5万吨,禽蛋产量0.057万吨;完成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742.65万元,农机补贴80万元,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324.65万元兑现工作。预计农民人均纯收入762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01%;完成农机总动力1.3581万/千瓦特。全年预计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14.56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9%。第一产业收入完成119222.6万元(农业收入71087.54万元、林业收入11636.11万元、牧业收入35812.62万元、渔业收入686.34万元),第二产业收入完成16275.23万元,第三产业收入完成10150.19万元。
2.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扶持产业发展情况。2019年安排产业扶贫资金15315.49万元,占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42117.86万元的36.36%。全县产业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8041户73093人,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有1项产业项目帮扶。完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依托盛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国安水果种植有限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以荔枝为主的水果种植;依托源盘果业有限公司、天时农业有限公司、德龙农林产业有限公司、润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以猕猴桃、枇杷为主的水果种植;依托红河州草木生物有限公司屏边分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林下中药材;依托众和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鑫合食用菌产销专业合作社、盛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以山地鸡养殖、生猪养殖和鲜食玉米种植、食用菌种植为主的“短、平、快”增收致富项目。全共149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户13057户51338人。累计流转土地41850亩,其中:3404户贫困户流转土地18651.37亩,实现土地租金收入989.39万元,户均获地租2907元。
二是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将村集体收入增收项目规划入库,2019年安排项目资金2658.278万元,通过采取购买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方式和实施奶牛产业易地扶贫项目,扶持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到年底实现全县贫困村村集体收益达3万元以上,并建立村集体经济稳定增长长效机制。
三是挂包工作开展情况。挂钩帮扶白河镇底西村委会和白云乡解放村委会。派驻驻村工作队员11人,派驻村组长助理17人,分别派驻白河镇底西村委会、放阳村委会、新华乡岩峰村委会、白云乡解放村委会、里古白村委会。今年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和业务培训会7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底西村、解放村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10次,干部职工到底西村、解放村开展集中帮扶各11次。在底西村创建猕猴桃、荔枝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体容积10立方米蓄水池29座,投资17.4万元;特聘农技人员5人,安排资金2万元,培育一批产业种植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5期1183人次;安装杀虫灯18盏、发放诱虫板1598张;帮助底西村解决爱心超市建设资金1万元,安排驻村队员经费2.5万元,帮助底西村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发放价值1.5万元化肥物资135包。帮助解放村解决驻村队员经费、工作经费各1万元;在解放村委会现场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1期,参与群众50余人次;为解放村贫困群众免费发放白芨、猕猴桃、砂仁等苗木。全局共141名干部挂钩帮扶774户贫困户,广大帮扶干部为挂钩户购置桌椅、碗筷、棉被等生活物资共10万余元。
四是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编制《屏边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玉米水稻生产功能区规划21万亩。启动屏边荔枝、屏边猕猴桃、枇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前期工作。实施白河镇腊哈村农危房改造28户,完成4个村小组亮化、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种植菠萝蜜3000余亩、荔枝3000亩、甜柿900亩、芒果2000亩,建成乡村教育实训基地1个(腊哈村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实施新现洗马塘村退耕还林695.78亩,发展种植枇杷1034亩、红桃1500亩、桔子4000亩。
3.全面推进特色产业发展
一是种植业发展情况。一是狠抓“十百千”工程实施。组织实施猕猴桃种苗抚育项目、农业产业种苗培育项目、荔枝提质改造项目等,建设猕猴桃苗圃园76亩,抚育猕猴桃苗木90万株,嫁接沃柑苗6.25万株,嫁接桂味荔枝苗9万株,嫁接三月红荔枝苗7.2万株,完成荔枝园地改造440亩,建设有机肥发酵池30个。二是抓好生物药业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屏边县特色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项目,建立特色中药材快速繁育基地20亩,培育砂仁种苗30万株,滇黄精种苗20万株;继续抓好中药材“百药园”示范基地建设,做好大棚基础设施维护及改造5400平方米,加强本地野生中草药驯化基地人工驯化种植试验,进一步探索总结野生中草药种植管理技术,在基地内培育大黄藤种苗2万株;持续开展组培育苗工作,2019年驯化白芨苗1.1万株、滇黄精苗7万株,向全县建档立卡户发放白芨10200株,滇黄精24503株。
二是畜牧业发展情况。一是大力发展屏边畜牧产业。发展山地规模性饲养场40余户;完成猪品种改良21000胎,完成肉牛改良4100胎,推广种植多花黑麦草5200亩、皇(紫色)竹草21600亩,青贮饲料93000吨。二是持续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口蹄疫疫苗免疫注射各类牲畜213680头,禽流感免疫848412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122999头,猪瘟脾淋苗免疫122999头份,鸡新城疫免疫822084只,狂犬病免疫674只。三是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对生猪市场运营管理,重点做好生猪调运、屠宰、粪污的管理处置工作。全县共发放禁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告知书483份,签订禁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承诺书263份。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出动执法人员1621人次,排查养殖场(户)11231户次371785头,排查屠宰生猪25564头,采集猪样品610份,送检测结果阳性77份,扑杀658头。
三是产业技术培训情况。全年完成各类技术培训200期9371人次,其中:产业扶贫实用技术培训63期3150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0期3300人次,猕猴桃种植技术培训12期483人次,荔枝种植技术培训12期342人次;百香果种植技术培训3期93人次;动物疫病防控培训6期320人次;狂犬病预防培训18期728人次;农药种子经营户培训2期150人次;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培训4期234人次;农药安全科学使用培训2期100人次;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实际操作应用培训1期104人次;其他相关培训7期367人次。
四是产业品牌培育情况。积极组织云南源盘果业有限公司参加第十五届中国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贵州水城第二届全国猕猴桃品鉴会,组织屏边县绿宝茶叶有限公司等到上海开展2019红河州贫困地区农特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第十四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组织红河屏边天时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加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屏边县刺竹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参加2019云南省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招商对接活动。开展“一村一品”专业村信息调查,完成10个专业村、1个专业镇、1个示范村的申报推荐工作。
五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营销。以源盘果业公司为主的猕猴桃产品成功融进国美、苏宁易购等销售平台,以天时农业主导的屏边荔枝产品成功搭上河马先生、京东平台,以较好的市场行情出色完成了屏边荔枝、屏边猕猴桃鲜果销售工作,实现了发展产业增收的目标。
4.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两杂”良种推广。完成“两杂”良种推广面积12.85万亩,推广旱育秧1600亩、小拱棚育秧1256亩;完成“屏单系列”杂交玉米生产力测定试验2组,参试品种150个,红河州优质杂交水稻新品种展示14个。
二是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工作。完成采集和分析土样63个,分析化验土样1253项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7.83万亩,发布配方数量8个,总减不合理施肥(纯量)125.2吨。
三是加强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开展与国家荔枝龙眼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陈厚彬老师、全国猕猴桃首席专家钟彩虹研究员合作,继续推进屏边荔枝、猕猴桃产业的科研攻关课题。开展与上海化工学院合作,启动屏边县香蕉果袋降解试验工作。
四是认定2018年度红河州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屏边嘉禾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广大企业提供了广阔的信息交流平台,有力提升了屏边县特色产业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5.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一是做好“三清一改”和厕所革命工作。认真落实《屏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屏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清理360次,在682个自然村聘用保洁员1344名负责村庄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理,建成76个行政村“爱心超市”;拆除乱搭乱建简易构筑物128起,清理乱堆乱放300起,清除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128处;累计完成村组道路建设889.966千米,完成7647户民房美化亮化工作,见缝插绿182处,绿化面积3.65万平方米;清扫村组公路1039.5公里,清扫村组道路1960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133.5吨,建成湾塘乡垃圾处理厂1座;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房(含收集池、焚烧炉)684个;配置垃圾运输车10辆;配置移动垃圾设备81台;配置垃圾桶1356个。新修村内排污渠道3774.3米,埋放污水管网5457米。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14座,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1381座。
二是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编制完成《红河州屏边县南溪河红河流域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实施方案》等5个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源提供机制保障。二是加大农田氮磷拦截、农药废弃物回收、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地膜回收、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和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等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宣传力度,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及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发放杀虫灯130盏、诱虫板50000张;回收农药废弃物150件(瓶),农膜回收23.45吨;实现农药减少用量10吨,化肥减少用量0.022吨,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目标;农作物秸秆利用37.5吨,综合利用率80%;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资源化利用率90.84%。三是做好香蕉果袋处置工作。启动屏边县香蕉果袋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清理整治10场100余人次,设立警示牌10块,清理废弃香蕉果袋28.6吨。编制完成《云南省屏边县香蕉套袋“蓝色污染”防治措施》、《屏边县废弃香蕉果袋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成功申报云南省科技厅2020年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果实套袋膜用可生物降解复合材料研发”,启动屏边香蕉果袋‘蓝色污染’降解治理试验项目。
6.全面推进体制改革工作
全面深化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改工作,内设12个科室,下设15个事业站所;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62.1976万亩3.26万户,共颁证32592本,颁证率99.97%;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对233个清查单位进行了评分验收,合格率100%;启动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财务制度改革工作。
7.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一是强化政务服务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屏边县农科局关于加强国家企业信用协同监管平台录入和******工作的通知》和《屏边县农科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切实整治营商环境,提升“减政便民”能力。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农科局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24项,其中马上办3项,网上预审24项,一次办20项。划出行政许可事项4项,取消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项,重新清理规范54项。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行为数据81个、行政检查行为数据105个、执法人员信息50个,审核发布186个。
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法律法规、维权常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科技活动周”、“送科技下乡”、“中国流动科技馆”云南红河三轮巡展等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700余份,展出3D科普画12幅、现场接收咨询群众550余人次;二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共组织开展农资执法检查工作24次87人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起,收缴罚没款5.5721万元,没收假农药496.4公斤;开展无证经营散装杂交玉米种子整治行动11次76人次,没收违法经营的散装杂交玉米种子685.51公斤;开展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活动12次98人次,没收未审先推杂交玉米种子439公斤,收缴罚没款9.724万元;开展兽药饲料经营检查127户152人次,没收亚甲蓝注射液3盒、抑毒佳黄芪多糖注射液(抗病毒1号)1盒,从使克(阿苯达唑粉)50包、板蓝根注射液1盒、安胆注射液20盒。三是认真做好农产品检测工作,完成果蔬样品监测2010个,合格率99.85%;检疫猪肉23334头,屠宰检疫率100%,检疫出证率100%。
三是做好案件处置工作。全年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41件,其中:简易程序17件,一般程序案件17件,并对16件一般程序案件进行法制审查。
8.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服务型“四型”机关为目标,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着重抓实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共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2次,主题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8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党支部开展“学党史、新中国史”主题党日8次;主要领导讲授专题党课1次,领导班子开展调研成果交流会1次,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1次。
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政治生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广使用“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完成农科局党支部调整撤并换届工作,共撤销2个事业单位党支部,目前共有8个党支部;2019年共召开支委会60次,党委书记讲党课2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0次,民主生活会3次,组织生活会1次;发展党员4名。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止步。及时将《关于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红河州违纪案件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纳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做到逢会必讲,警醒干部职工严以律己、防微杜渐,筑牢心理防线;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控制公务费;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精简集会议和文件,压缩行政开支;认真落实“五一”、“中秋”、“国庆”节前相关规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强化责任措施,抓实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印发了《屏边县农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屏边县农科局关于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及时调整充实农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制定了《屏边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抓实问题整改。将日常整治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认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监管人员到各乡镇对各农药经营户开展执法检查工作24次,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起,结案7起,收缴没收款5.5721万元,没收假农药496.4公斤。共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检查兽药经营户62户次,饲料经营户38户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4442份,粘贴告知书200份,举办集中宣传活动43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19年度独立编制机构数18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2.屏边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
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屏边苗族自治县茶果站
5.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管理总站
6.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7.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8.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屏边县分校
9.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站
1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
14.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15.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年末遗属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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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0,005,245.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46,650.62元,占总收入的86.11%;其他收入5,558,594.53元,占总收入的13.89%。与上年对比增加14,163,514.03元,增长46.9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屏边县畜牧兽医局、原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并入我局。具体明细如下:
1.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24,827,358.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43,694.71元,占总收入的79.12%;其他收入5,183,664.27元,占总收入的20.88%。
2.屏边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1,445,837.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5,837.64元,占总收入的99.31%;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9%。
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690,17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6,421.93元,占总收入的99.78%;其他收入3,756.00元,占总收入的0.22%。
4.屏边苗族自治县茶果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1,122,969.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169.58元,占总收入的98.77%;其他收入13,800.00元,占总收入的1.23%。
5.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管理总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2,100,881.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9,916.26元,占总收入的99.00%;其他收入20,965.00元,占总收入的1.00%。
6.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623,52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4,927.98元,占总收入的98.62%;其他收入8,600.00元,占总收入的1.38%。
7.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915,889.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4,234.08元,占总收入的99.82%;其他收入1,655.00元,占总收入的0.18%。
8.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屏边县分校2019年度收入合计876,70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701.50元,占总收入的100.00%。
9.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867,32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325.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049,248.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9,164.28元,占总收入的96.18%;其他收入40,084.56元,占总收入的3.82%。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2,312.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812.20元,占总收入的99.65%;其他收入3,500.00元,占总收入的0.35%。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522,405.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350.82元,占总收入的99.80%;其他收入1,055.00元,占总收入的0.20%。
1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687,912.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912.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
14.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722,406.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891.80元,占总收入的99.79%;其他收入1,514.70元,占总收入的0.21%。
15.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1,540,290.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0,290.54元,占总收入的82.47%;其他收入2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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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6,733,348.06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0,954.68元,占总支出的62.13%;项目支出13,912,393.38元,占总支出的37.87%。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277.40元,增长0.3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屏边县畜牧兽医局、原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并入我局。具体明细如下:
1.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21,278,851.91元。其中:基本支出8,811,626.41元,占总支出的41.41%;项目支出12,467,225.50元,占总支出的58.59%。
2.屏边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443,837.64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837.64元,占总支出的99.45%;项目支出8,000.00元,占总支出的0.55%。
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814,618.51元。其中:基本支出1,688,767.43元,占总支出的93.06%;项目支出125,851.08元,占总支出的6.94%。
4.屏边苗族自治县茶果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143,379.08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969.58元,占总支出的98.21%;项目支出20,409.50元,占总支出的1.79%。
5.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管理总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2,104,493.82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914.82元,占总支出的61.67%;项目支出806,579.00元,占总支出的38.33%。
6.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635,706.06元。其中:基本支出620,206.06元,占总支出的97.56%;项目支出15,500.00元,占总支出的2.44%。
7.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967,074.08元。其中:基本支出918,889.08元,占总支出的95.02%;项目支出48,185.00元,占总支出的4.98%。
8.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屏边县分校2019年度支出合计876,701.50元。其中:基本支出876,701.50元,占总支出的100.00%。
9.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869,512.20元。其中:基本支出869,512.20元,占总支出的100.00%。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0,58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519.65元,占总支出的91.86%;项目支出92,063.00元,占总支出的8.14%。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4,570.2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008.20元,占总支出的99.65%;项目支出3,562.00元,占总支出的0.35%。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521,983.82元。其中:基本支出521,983.82元,占总支出的100.00%。
1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689,990.10元。其中:基本支出687,912.10元,占总支出的99.70%;项目支出2,078.00元,占总支出的0.30%。
14.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707,190.95元。其中:基本支出654,250.65元,占总支出的92.51%;项目支出52,940.30元,占总支出的7.49%。
15.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534,855.54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855.54元,占总支出的82.41%;项目支出2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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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20,954.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81,908.68元,增长28.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屏边县畜牧兽医局、原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并入我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6%。人均支出人员经费149736.86元,日常公用经费7649.04元。具体明细如下:
1.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9年度日常支出8,811,626.4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2%。
2.屏边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1,435,837.6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3%。
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9年度日常支出1,688,767.4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2%。
4.屏边苗族自治县茶果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1,122,969.5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9%。
5.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管理总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1,297,914.8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2%。
6.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620,206.0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3%。
7.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918,889.0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2%。
8.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屏边县分校2019年度日常支出876,701.5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5%。
9.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869,512.2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2%。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日常支出1,038,519.6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8%。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1,011,008.2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6%。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521,983.8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6%。
1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687,912.1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8%。
14.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654,250.6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4%。
15.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2019年度日常支出1,264,855.5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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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12,393.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81,631.28元,降低25.97%,主要原因是我局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实施,本年尚未形成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2010406款:2019年初预算2019年重点项目前期费〔屏边县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经费〕支出50000元。
2013899款:红财社发〔2018〕65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支出4180元。
2060101款:2018年初预算2018年科技三项费-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元;2019年年初预算2019年科技三项费支出1595835元。
2060402款:红财教发〔2019〕65号2019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2019年研发经费补助支出97000元。
2069901款:红财教发〔2019〕74号2019年红河州科技专项经费支出200000元。
2130101款:屏财预〔2018〕96号农业行政执法经费支出12260.53元;屏财预〔2018〕132号农业局工作经费支出72225.44元;扶贫办拨入收到扶贫办转入中信帮扶产业扶贫实用技术培训经费支出441390元。
2130108款:屏财预〔2018〕150号非洲猪瘟防控应急资金支出31766.67元;财政专户拨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疫病监测采样补助及强制免疫反应补助费支出75600元;红财农发〔2019〕6号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36940元;红财农〔2018〕95号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37000元;红财农发〔2018〕20号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省级配套资金支出33120元;红财农发〔2018〕63号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146613.8元;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拨入动物扑杀经费支出68775元;财政专户拨疫病监测采样补助经费支出3384元;屏财预〔2019〕116号农科局非洲猪瘟疫情处置补助经费支出172600元。
2130109款:2019年年初预算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专项工作经费—办公费支出9303.72元;2019年年初预算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专项工作经费—设备购置费支出1750元。
2130119款:红财农发〔2019〕7号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59999.8元。
2130126款:红财农发〔2019〕66号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支出2172800元;红财农发〔2019〕77号2019年度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支出1600000元。
2130135款:财政专户拨入饲草业调查与监测统计费支出2626元;红财农发〔2019〕52号2019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非贫困县〕专项资金支出3246500元;红财农〔2018〕93号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1800元;财政专户拨入2019年牧草试验经费支出40447元。
2130199款:红财农发〔2018〕85号2018年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支出5600元;屏财预〔2019〕37号 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槐东所需经费支出50000元。
2130505款:屏财发〔2019〕119号2019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支出37560元;屏财发〔2018〕192号关于下达2018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山地鸡种鸡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9382.48元;屏财发〔2018〕110号组培室续建项目资金支出64055.06元;屏财发〔2019〕15号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屏边县猕猴桃实生苗嫁接项目资金支出1189760元;屏财发〔2019〕15号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技术培训项目资金支出321000元;屏财发〔2019〕15号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荔枝产业提质改造项目资金支出290000元;屏财发〔2019〕15号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绿色生物防治项目资金支出380500元;屏财发〔2019〕15号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猕猴桃科技项目资金支出420000元;屏财发〔2019〕15号2019年第二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支出30950元;屏财发〔2019〕119号2019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项目支出735000元;屏财发〔2019〕119号2019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屏边县山地鸡种鸡场二期工程续建项目资金支出192878.46元;屏财发〔2019〕119号2019年第三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屏边县组培育苗室续建项目资金支出76499.04元。
2.屏边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
2130106款,红财农发﹝2018﹞62号,2019年杂交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经费支出8,000.00元,用于印刷费 1,110.00,其他材料费用 3,270.00,劳务费3,620.00。主要是开展杂交水稻新品种一个生长周期的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等各项鉴定评价。
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130505款:屏财发〔2018〕110号屏边县特色中药材育苗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项目资金支付125,851.08元,其中:用于中药材种植培训费4010元,砂仁种植、除草、浇水、打农药等小工劳务费121480元,基地所用电费361.08元。
4.屏边苗族自治县茶果站
2130505款,结转2018年项目资金,从州茶桑果站拨入扶贫项目资金水果产业扶贫经费34895.5万元,已支付20409.5万元。
5.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管理总站
2130110款,红财预发【2018】156号农机监理1-4季度考试成本6729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8%已经全部支付完;
2130122款, 红财农发【2018】107号2019年农业生产支持补贴8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99.2%,已支付799850元,结余资金150元。
6.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130106款,红财农发[2018]62号,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经费支出2000元,全部用于印刷费;主要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宣传工作。
2130106款,红财农发〔2019〕19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项目资金支出10000元,用于办公费200元,印刷费7520元,培训费2280元;主要是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工作。
2130106款,红财农发〔2019〕19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项目资金支出1500元,用于印刷费50元,培训费1490元;主要是开展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培训。
2130101款,屏财预﹝2018﹞133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支出2000元;用于差旅费2000元,主要是开展土地纠纷调解工作。
7.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2110399款,红财建发〔2018〕23号,2016年第二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16,040.00元,用于差旅费13,020.00元,劳务费600.00元,维修费2,000.00元,补助费420.00元。主要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的核点和样品采样流转工作。
2130199款,红财农发〔2018〕85号,2018年省级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支出6,181.00元,用于差旅费3,760.00元,公务接待费1,415.00元,燃料费1,006.00元。主要是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典型地块调查,畜禽的规上和规下养殖场调查等工作。
2130135款,云农环〔2018〕15号,物种品种资源保护费项目支出25,964.00元,用于印刷费3,024.00元,差旅费20,040.00元,劳务费2,900.00元。主要是开展野生三七原生点保护区的维护,动态监测工作。
8.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
2011099款,2017年度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支出47,412.00元,用于差旅费6,991.00元,公务接待费7,570.00元,其他材料费用10,611.00元,劳务费22,240.00元。主要是引进仙进奉、冰荔2个新品种进行试验,开展技术培训100人次。
2130108款,云农办种植[2018]252号,2018年热作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项目经费支出44,651.00元,用于印刷费1,900.00元,咨询费3,400.00元,邮电费71.00元,差旅费12,080.00元,固定资产维修费4,000.00元,其他材料费用12,200.00元,劳务费2,800.00元,委托业务费8,200.00元。主要是进行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面积达100亩。
9.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
2130108款,2018年测报经费支出3,562.00元,用于印刷费1,000.00元,差旅费2,562.00元。主要开展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粘虫、稻瘟病、农田鼠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先后发出各种病虫预报7期(草地贪夜蛾警报1期),分别发至各相关部门,预测准确率均在95%以上并按时完成病虫害检测系统数据上报工作,较好地指导了病虫害防治工作。在预测预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作物大面积防治工作,采取通知、下乡、培训、田间调查指导、开方配药等多种形式,结合各阶段病虫害防治的管理时期,将工作重点以防治草地贪夜蛾和防治稻飞虱、稻瘟病为主,发现发病中心和虫害及时进行防治,全年深入田间调查64次、开出防治配方72份。
10.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
2130101款,上年结转资金,屏财预【2018】3号工作经费2078元,已全部支付完成。
11.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项目支出52,940.30元(其中:印刷费3000元,差旅费760.00元,维修(护)费2,100.00元,专用材料费29,105.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4.70元,专用设备购置15000元)
12.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2130299:屏财预〔2019〕47号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和成品灶项目资金2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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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17,60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44%。与上年对比增加8699218.64元,增长38.9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屏边县畜牧兽医局、原屏边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并入我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50,000.00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832,7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5,958.50元,机构运行509,836.50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97,000.00元,科技奖励200,000.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4,01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6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8,89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59,355.12元,死亡抚恤229,096.06元,伤残抚恤37,103.0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890.33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18.59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288,43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06,043.70元,事业单位医疗982,392.68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16,0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040.00元。
6.农林水(类)支出24,422,92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760,361.78元,事业运行12,361,230.38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500.00元,病虫害控制253,673.8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63,994.02元,执法监管6,729.00元,防灾救灾59,999.80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799,850.00元,农村公益事业3,772,8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248,300.00元,其他农业支出11,781.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05,71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65,000.00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1,643,3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643,38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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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6,754.75元,支出决算为158,769.25元,完成预算的70.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585.47元,完成预算的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183.78元,完成预算的57.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整合车辆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有效降低车辆相关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有效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5,810.41元,增长2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572.76元,增长1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237.65元,增长37.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扶贫中心工作下乡次数较多,二是油价上涨,三是车辆维护成本随车龄逐年上涨,四是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585.47元,占44.46%;公务接待费支出88,183.78元,占55.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585.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585.4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防治、农村经济发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8,183.7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8,183.7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及乡(镇)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6,216.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095.81元,增长65.12%,主要原因一是扶贫中心工作下乡次数较多;二是油价上涨;三是车辆维护成本随车龄逐年上涨;四是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公务接待批次较多;五是机构改革并入两个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778.42元,印刷费8,289.98元,水费962.80元,电费7,806.13元,邮电费43,412.17元,物业管理费3,300.00元,差旅费96,763.30元,维修(护)费4,643.00元,培训费8,209.00元,公务接待费76,403.78元,专用材料费552.50元,劳务费100.00元,工会经费52,850.00元,福利费14,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753.50元,其他交通费用240,984.9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545.1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资产总额34,702,366.36元,其中,流动资产14,971,674.24元,固定资产11,578,887.60元,无形资产2,738,967.1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30,718.2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34,628.87元,固定资产减少9,274,866.02元,无形资产增加96,681.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0平方米,账面原值29,350.4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863,159.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14363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4,400.00元;部门内部无偿划转土地2,576.03平方米,账面原值1,397,846.64元。无出租出借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资产总额22,222,324.25元,其中,流动资产9,216,064.17元,固定资产5,758,786.09元,无形资产1,834,636.61元,其他资产5412837.3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65,381.2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53,027.09元,固定资产减少5,446,428.21元,无形资产增加1,345,945.00元,其他资产增加5412837.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0平方米,账面原值29350.4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80330元。
2.屏边苗族自治县种子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12,255.72元,其中,流动资产10,750.15元,固定资产1,505.5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77.6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6.79元,固定资产减少5,994.43元。无资产处置、报废、出租情况。
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总额979,831.95元,其中,流动资产39,130.97元,固定资产188,050.98元,无形资产752,65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3,937.1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4,786.56元,固定资产减少179150.62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5000元。
4.屏边苗族自治县茶果站资产总额1,008,225.34元,其中,流动资产990,758.35元,固定资产1,416.99元,无形资产16,05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8,921.4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978.48元,固定资产减少225,993.01元,无形资产减少1,950.00元。
5.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机管理总站部门资产总额43,978.41元,其中,流动资产18,678.85元,固定资产25,298.56元,无形资产1.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154.1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05.72元,固定资产减少160,748.44元。
6.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3,299,776.10元,其中,流动资产2,411,946.92元,固定资产887,829.1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3,098.6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71,921.65元,固定资产减少685,233.98元,无形资产减少1,345,943.00元。无偿调拨(划转)土地1项,账面原值1345943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7.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资产总额44,144.25元,其中,流动资产36,702.70元,固定资产7,441.5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8,102.0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6,956.58元,固定资产减少161,145.45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7,2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62,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000.00元。
8.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屏边县分校部门资产总额88,910.21元,其中,流动资产21,576.22元,固定资产67,333.9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6,560.2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6,946.22元,固定资产减少109,614.01元。无处置、报废、出租情况。
9.屏边苗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102,187.56元,其中,流动资产1993.92元,固定资产100193.6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968.1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60.80元,固定资产减少292,707.36元。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085,836.72元,其中,流动资产877,682.94元,固定资产192,103.78元,无形资产16,05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019.9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8,853.71元,固定资产减少39,216.22元,无形资产减少1,950.00元。2019年无资产处置、出租情况。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部门资产总额3,140,120.71元,其中,流动资产165,625.27元,固定资产2,971,012.27元,无形资产3,483.1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8,426.3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996.15元,固定资产减少1,097,913.37元,无形资产减少15,516.83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0000元。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9,818.38元,其中,流动资产9,386.78元,固定资产431.6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776.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5元,固定资产减少125,771.4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00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200元。
13.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科技开发站部门资产总额18,884.94元,其中,流动资产376.71元,固定资产18,508.23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185.6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73.88元,固定资产减少37,011.77元。
14.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资产总额1,164,406.53元,其中,流动资产72,375.71元,固定资产1,092,030.8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7,036.8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845.21元,固定资产减少974882.1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000元。
15.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工作站资产总额1,481,665.29元,其中,流动资产1,098,624.58元,固定资产266,944.35元,无形资产116,096.3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5,170.4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3,447.11元,固定资产减少449,819.65元,无形资产减少51,903.64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51903.6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4,702,366.36 | 14,971,674.24 | 11,578,887.60 | 8,543,160.14 | 336,090.65 | 2699636.81 | 2,738,967.1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7,529.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8,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6,783.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2,196.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5,083.4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具体明细如下:
1.2019年度,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9,588.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2,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6,783.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255.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7,14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2019年度,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屏边县分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914.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14.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914.4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3.2019年度,屏边苗族自治县热区开发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6.0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4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4.2019年度,屏边苗族自治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政府采购资金情况统计表 | ||||||||||||||
采购01表 | ||||||||||||||
金额单位: 万元 | ||||||||||||||
项目 | 行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节约资金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368.2017 | 368.2017 | 364.5017 | 0 | 3.7 | 0 | 355.752914 | 355.752914 | 352.152914 | 0 | 3.6 | 0 | 12.448786 |
货物 | 2 | 154.352 | 154.352 | 150.652 | 0 | 3.7 | 0 | 153.855 | 153.855 | 150.255 | 0 | 3.6 | 0 | 0.497 |
工程 | 3 | 120 | 120 | 120 | 0 | 0 | 0 | 119.6783 | 119.6783 | 119.6783 | 0 | 0 | 0 | 0.3217 |
服务 | 4 | 93.8497 | 93.8497 | 93.8497 | 0 | 0 | 0 | 82.219614 | 82.219614 | 82.219614 | 0 | 0 | 0 | 11.630086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罚没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三公"经费,是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26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表20200901034348649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