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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82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0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工作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按照上级主管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统筹安排,整合各方力量,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买,不留死角。目前我院总体形势良好,2020年1月21日至目前为止,我院预检分诊对入院患者及家属排查7426人,其中发热503人,省外人滇265人,其中湖北入滇4人(含武汉入滇2人),外籍入滇0人,密切接触者0人,确诊病例0人,疑似病例0人。

  2.健康扶贫工作

  (1)全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552人,已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2)开展36种大病专项救治,预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国健康扶贫系统患有36种大病确诊患病病例65例,已采取入院或签约服务的方式救治65人,救治进展100%。

  (3)截至2020年9月30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人数5080人、履约人数5080人。

  (4)加强对村卫生室挂牌作战,确保各村卫生室有村医在岗履职。村卫生室药品统一由卫生院采购配送,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品配置达80种以上,基本医疗均能得到有效保障。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落实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为提高我乡建档工作质量,我院多次与村卫生室、村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单位进行协调与沟通,得到了村医、村民小组长的大力支持,使村民对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认识,并积极主动建立各自的健康档案,提高了我乡的建档率。为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门诊医生与公共卫生科相互积极配合,采取来院建档与入户调查统一体检服务的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工作。为提高我乡辖区居民主动参与建档意识,我乡大力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让每一名居民了解居民健康档案,积极主动配合我院建档工作顺利完成居民建档工作;为确保居民健康档案保质保量完成,我乡对每一名参与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让每一名工作人员熟悉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练掌握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建档程序。截至2020年9月,我乡共为9个村委会居民建立健康档案19873份,并把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完善合格录入谷仓系统。

  (2)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根据《屏边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及县卫生健康局要求,我院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我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一般体格检查及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测定,心电图、B超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并提供穴位按摩,自我保健及意外伤害预防、健康指导等。截至2020年9月,我乡老年人建档数1687人,全年老年人体检1225人、自理能力评估了1225人,管理率达到74.3%。

  (3)慢性病管理工作

  高血压患者管理:通过开展18岁及以上首诊测血压;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查询门诊就诊记录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提供面对面随访,免费测量血压、询问服药情况、对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随机血糖测试)。截至2020年9月,全年共体检了606人,随访了1818人次,指导随访血压达标人数506人。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患者。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对用药、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对已经登记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空腹血糖测试)。截至2020年9月,2020年体检了109人,随访了327人次,指导随访血糖达标人数57人。

  重性精神病管理:通过与村医、村民小组长发现可疑病人,并通知病人到有资质的医院确诊治疗,或者是红河州东方红医院的医生到我院进行诊断、评估并指导治疗;对确诊的病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纳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对用药、饮食、睡眼、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并对病情进行评估,对病情不稳定的,进行转诊,基本稳定的,增加2周内随访;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测试,心电图检查)。截至2020年12月,2020年体检65人,随访了185人次。并将所有数据录重精系统和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系统。

  (4)健康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云南自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卫健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我乡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截至2020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共计5497份,举办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期,健康知识讲座乡级9期,村级43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91期,个体化健康教育439人次。

  (5)预防接种工作

  实施免疫规划,按照国家要求对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按照省、州《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疫苗接种率均≥95%;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85%。辖区内常住儿童人数有1253人,我乡已经分两个接种点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确保了全年12次以上的冷链运转,并且保质、保量、安全有效的为全乡适龄儿童接种有关疫苗。截至目前共新建接种证37人,其中新出生建5人,接种2683剂次。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99.76%,卡介苗接种率99.82%;脊灰疫苗接种率99.05%;百白破疫苗接种率98.97%;含麻疫苗(麻风、麻疹)接种率97.06%;A群流脑疫苗接种率98.03%;乙脑疫苗接种率98.31%。白破接种率96.37%;甲肝疫苗接种率97.89%;A+C流脑疫苗接种率98.34%。

  (6)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指标内。制定了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年内发生孕产妇死亡率0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内。建立婴儿死亡监测方案并细织实施,2020年,全多活产婴儿124名,共访视新生儿115人,新生儿访视率92.74%,2020年内婴儿死亡人数为0人,死亡率为0%;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9月份,有产妇数122名,孕早期检查115人,健康管理115人。

  (7)孕前优生工作

  2020年10份,全乡优生健康检查84对,叶酸发放110人,查孕150人,取环0人,查环18人,妇女病诊治482人,门诊咨询321人,上门咨询105人,二查21人,四查183人。

  (8)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全乡有0-6岁儿童1416人,进行儿童保健管理的有1116名,管理率78.81%;3岁以下儿童708名,系统管理693人,管理率97.88%。

  (9)防疫工作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2020年1月至10月28日卫生院门诊就诊23984人次,住院960人次,发现传染病36例,其中HIV病例2例,流行性腮腺炎1例,手足口病6例,水痘2例,乙肝携带25例,网络直报病例11例,无缓报、漏报等现象;年内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年内在国土所牵头、多部门联合下,完成了地质灾害演练一次。

  (10)食品安全监测工作

  目标任务数是每月完成10例,年内完成120例的总目标,我乡到目前为止完成112例监测任务,完成率为93.33%。

  (11)肺结核防治管理工作:年内收治肺结核病人任务数9人,目前为止,我乡共收治管理病人12人,其中初治涂阳患者8人,初治涂阴患者4人,完成率为133%,1到3季度共完成督导96次;转诊任务数46人,目前转诊到位数15人,完成转诊到位率为32.61%;结核症状筛查目标数2137人,实际筛查2103人,筛查率为98.41%,PPD目标任务数186人,实际筛查185人,筛查率为99.46%,其中一般阳性3人,中度阳性1人,阴性181人。

  (12)疟疾防治工作

  年内涂片检测任务数30人,RDT检测任务数25人,目前完成涂片检测30人,RDT检测21人,完成率为92.73%。

  (13)三病监测工作:死亡报告任务数126人,年内目前为止,我乡共报告死亡99人,报告率为78.57%;报告心脑血管发病18人次;报告肿瘤发病26人。

  (14)霍乱监测工作

  年内腹泻病例监测任务数10人,污水监测任务数5次,到目前为止,我乡共完成腹泻病例大便样本送检13人,污水送检5次,均按时按量完成目标任务数。

  (15)麻风病防治工作:年内完成了麻风病知识宣传4期,街头宣传1期,口头线访调查了95个自然村,重点疫村普查4个自然村,共上报线索6条。

  (16)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1-10月指令性工作任务。我乡年以来,开展饮用水巡查40次,学校卫生巡查16次,非法行医巡查8次,公共场所巡查43次,共出动相关人员230人次,共巡查医疗机构49个。年内未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

  4.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定各科室临床医疗质量效率管理考评细则,严抓病历质量,病历书写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点,依据《病历书写规范》,从病历的细节和完整性入手,每个月由医务科、质控办、护理部、院感科对临床科室进行医疗质量督查,做到全面覆盖;每季度对全院归档病历进行抽查(出院归档病历的10%)并进行综合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正并在院里进行通报。

  药品安全保障方面:我院与有资质的四家药品配送企业采购药品,截至2020年6月30日,我院购进西药25.7万元,中成药16.85万元,医用耗材5.1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9%,这是医院等级评审发展带来的成果。严格执行基本用药制度,国家基本用药使用率77.19%。国家集中采购品种6个,降低了慢性病患者的药品费用,得到患者一致好评。我院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坚持药品验收、领药、发药“三把关”制度;坚持每月对药品耗材进行效期、质量检查,保证所售药品质量;坚持麻醉药、精神药品“五专”管理。上半年未发生任何劣药事件和纠风投诉事件。

  药品不良反应方面:6月30日止,我院发现药品不良反应9起,均已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主要以皮疹和发热寒战为主,应继续加强用药监督。

  5.医疗卫生工作及中医科进展情况

  我院2016年以来,通过云南省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帮助配置中医医疗设备: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1台,特定电磁波(TDP)治疗器10台,电针仪10台,中频调制脉冲治疗仪1台,电热式蜡疗袋10个,微波治疗仪1台,多功能艾灸仪1台,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1台,智能熏蒸仪1台,干涉波疼痛治疗仪1台,磁振热治疗仪1台,共计金额249580元的中医设施设备,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到我院进行坐诊或义诊,致使我院医疗护理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2018中医科工作顺利开展,有效解决当地老百姓的风湿麻木、腰椎、颈椎等因病致贫困难问题。同时,我院将继续加大特色科室的投入,争取在上级主管部门及云南省中医医院的支持下,将中医药融入到妇科、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等临床科室,全面促进我院中医药协调发展。

  (1)截至2020年10月0-3岁儿童中医药管理服务情况:

  新华乡2020年系统建档管理0-3岁以下儿童708人,我院为其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510人,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率为72.03%。

  (2)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情况:新华乡2020年有65岁以上老年1687人,我院为其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1225人,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率72.6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我单位现有车辆3辆,主要用于不定期长期开展医疗救护和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及健康扶贫等各项工作用,车辆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6,797,00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6,677.90元,占总收入的58.95%;事业收入2,573,424.31元,占总收入的37.86%;其他收入216,907.72元,占总收入的3.1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6,386,513.34元。其中:基本支出4,512,740.08元,占总支出的70.66%;项目支出1,873,773.26元,占总支出的29.3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2,740.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9,145.15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聘工作人员增加,故超上年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13,512.26元,占基本支出的60.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9,227.82元,占基本支出的39.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3,773.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801.69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变少。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5,670.77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0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3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8,836.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5,053.03元,其中办公费49,527.50元、印刷费5,300.00元、手续费12.00元、电费14,402.20元、邮电费19,131.30元、差旅费3,147.00元、维修(护)费18,704.00元、专用材料费96,736.96元、劳务费480,346.07元、其他交通费用9,1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9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729.46元,其中生活补助464,729.46元。资本性支出188,32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5,46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32,860.00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为支付村医工资、特岗医生工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村医保险,建立慢病管理中心,对村卫生室进行提质改造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7,895.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55%。与上年对比增加1,317,214.31元,增长59.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聘工作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75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080.64元、死亡抚恤55,035.2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0.13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058,31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41,621.67元,其中基本工资622,139.00元、津贴补贴558,665.67元、绩效工资545,313.00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6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3,067.2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8,836.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049.57元,其中办公费49,527.50元、印刷费5,300.00元、手续费12.00元、电费14,402.20元、邮电费19,131.30元、维修(护)费12,229.00元、专用材料费35,678.50元、劳务费112,174.07元、工会经费7,3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23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01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2,227.69元,其中生活补助362,047.69元。资本性支出99,42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860.00元、专用设备购置96,56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81,8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81,821.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

  情况说明: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情况说明: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5,407,794.15元,其中,流动资产2,555,478.31元,固定资产2,832,315.84元,无形资产2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6,700.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099.4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