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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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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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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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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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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审计局为县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州级、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1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8 73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29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441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9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8万元。核减投资额(工程款)12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0条,被采纳审计建议60条,较好地维护了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有效执行。二是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两统筹”,主动融入审计“一盘棋”大家庭思想,积极派出审计工作人员协调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做好项目审计。2020年抽调2名业务骨干参与省审计厅开展屏边县2020年扶贫审计、屏边苗族自治县2016年以来产业扶贫和审计发现扶贫问题整改情况审计2个项目,并对审计发现问题实地核查督促。抽调5名审计人员参与州局统筹审计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屏边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0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76万元,占总收入的6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5.72万元,占总收入的38.8%。与上年收入386.16万元对比,增加221.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级财政拨入聘请中介参与审计的审计业务费2357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9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94万元,占总支出的48.79%;项目支出303.22万元,占总支出的51.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数450.49对比,增加141.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县级资金支付中介参与审计工作相关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且部分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增加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8.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县级拨入聘请中介参与审计费用支出207.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16.51万元。具体开支为2010804款审计业务费共计支出295.09万元,比上年支出数143.82万元增加151.27万元,聘请中介参与的审计项目数量增加,支付出的委托业务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09%。与上年对比增加1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且部分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支出以及审计业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1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2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按照省财政厅及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精简公务活动不断压减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32万元,下降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2万元,下降2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9万元,下降56.7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审计八不准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合理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万元,占64.34%;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占35.6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接待人次134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局和其他县市人员到我单位检查、调研工作及交流学习、村委会干部来访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等开支(支出明细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85.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37万元,固定资产156.8万元,无形资产62.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0年决算表1-13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