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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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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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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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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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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审上报;协调、落实专业性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2.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3.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1—10月份,屏边县累计接待游客84.46万人次,同比减少38.47万人次,减少31.29%,实现旅游总收入9.80亿元,同比减少6.9亿元,减少41.28%。
1.文旅市场监管扎实有效。2.高起点谋划“十四五”和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3.高规格推进旅游革命建设。4.高标准落实“智慧旅游”建设。5.高水平促动旅游推介。6.多渠道加强旅游项目投融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2.屏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屏边县艺术创作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收入合计35,141,192.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71,677.13元,占总收入的50.86%;其他收入17,269,515.56元,占总收入的49.14%。与上年11,689,030.50元对比增加23,452,162.19元,主要原因分析: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项目100万元;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拨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街景传统文化小品建设项目工程款350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支出合计33,852,060.01元。其中:基本支出4,604,791.35元,占总支出的13.60%;项目支出29,247,268.66元,占总支出的86.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1,392,653.03元对比增加22,459,406.9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增加,其中: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项目100万元;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街景传统文化小品建设项目工程款350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4,791.35元。与上年5,956,155.77元对比减少1,351,364.42元;本年以项目实施为主,基本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32,030.97元,占基本支出的89.73%,与上年相比减少731,170.22元,主要原因:本年人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相应的人员支出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2,760.38元,占基本支出的10.27%,与上年相比减少620,194.20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47,268.66元。与上年5,436,497.26元对比增加23,810,771.4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1. 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1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执行率100%);2. 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1000万元,用于红河州屏边县滇越铁路人字桥景区相关建设(资金执行率100%);3.屏边县2020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奖代补资金(1903屏边国际步道资金)1000万元等,用于1903屏边国际步道相关工作(资金执行率72.20%)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81,280.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46%。与上年7,085,692.14元对比增加9,995,588.54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红河州屏边县滇越铁路人字桥景区、1903屏边国际步道等项目。具体项目:1. 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91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执行率100%);2. 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1000万元,用于红河州屏边县滇越铁路人字桥景区相关建设(资金执行率100%);3.屏边县2020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奖代补资金(1903屏边国际步道资金)1000万元等,用于1903屏边国际步道相关工作(资金执行率72.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691,84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接待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5,82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工资、退休公务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1,68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农林水(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
5.住房保障(类)支出251,9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8,876.5元,支出决算为7,326.80元,完成预算的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26.80元,完成预算的2.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4,462.20元,下降88.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462.20元,下降-88.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326.8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7,326.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326.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文化、旅游相关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191.51元,与上年403,888.49元对比减少178,696.98元,主要原因:文化和旅游、文化宣传等工作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791.72元,水费600.00元,电费2,075.49元,邮电费5,641.50元,差旅费4,229.32元,公务接待费1,477.00元,专用材料费:300.00元;劳务费1,500.00元,工会经费7,3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7,4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76.4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11,029,120.44元,其中,流动资产10,481,335.52元,固定资产547,784.9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0276.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5,580.1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46,982.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46,982.0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 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