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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44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10100000

  第一部分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州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屏办发〔2019〕11号)文件,屏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设工作机构10个,均为正科级。其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关3个。分别是:

  1.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

  2.县人大法制委员会

  3.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4.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5.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6.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7.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8.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9.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10.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其中:根据《中共屏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保障中心的批复》(屏编〔2021〕31号)文件,同意成立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保障中心,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不定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围绕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县委“1234”工作思路,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持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谱写新时代屏边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7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5.7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63万元,下降3.27%,减少主要原因上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增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5.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5.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5.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63万元,下降3.27%,减少主要原因上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增加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75.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44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增加在职职工,增加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二是上年人均500元公务接待费已取消预算,增加人均1000元在职公用经费,三是工会经费上年按人均350元已取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基数核算增加工会经费;项目支出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8万元,下降49.41%,主要原因是上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顺利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增加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588.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的费用,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以及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等联系人民群众平台活动的费用,包括参加活动直接发生的费用和人大代表差旅费,保障人大代表履职所需的交通通讯补贴、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以及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职补助;保障常委会委员履职所需差旅费、培训费、召开常委会会议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 代表工作17.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万元,人大代表培训经费10万元,29名组成人员经费5.8万元,用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的费用,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所需的交通通讯补贴、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以及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职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5.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福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退休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4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84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9次,共计接待123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对公务接待支出预算进行压缩。近年来,因疫情原因,接待批次及人次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较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的主要职责,依据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代表工作计划,结合预算资金主要安排方向,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2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1个,财政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全覆盖,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2万元,增长16.47%,主要原因一是工作需要调人在职人员,增加办公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预算;二是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后,县人大代表由原157人增至177人,组成成员由原27人增至29人,故增加人大代表活动费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资产总额76.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1万元,固定资产65.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10100111



附件【屏边县人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