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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45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500000

  第一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单行条例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单行条例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单行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7、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系统专用服装、警车、警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装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和警务督察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司法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政治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和7个派出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查室、社区矫正管理科、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律师工作管理科。

  派出机构分别是:屏边县司法局玉屏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新现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新华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和平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白云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湾塘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白河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依法治县统筹工作上有新亮点。结合屏边实际和地方特色,以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法治督查与调研、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为重点,积极制定屏边县法治建设相关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电子化工作,积极落实行政复议机构改革,组建行政复议局,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打造屏边法治品牌,树立一批民主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在全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屏边建设取得更好成效。

  2、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有新发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具体工作中,积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发展壮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公证、法律援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工作重点,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2022年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3、在维护社会稳定管控上有新方法。要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完善“人防+技防”监管方式,稳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健全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刑释人员信息库,对重点刑释人员落实精准帮教,提升服刑人员教育矫治质量。大力推进“智慧调解”建设,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学习“枫桥经验”新实践,规范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建设,深化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4、在规范化建设上有新思路。把局机关及司法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列入“十四五”项目建设规划,解决我局司法业务用房面积不足的问题。加强请示汇报,实施智慧司法、全覆盖的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广运用“云智调”“智慧矫正”系统、远程公证办证系统、远程探视系统、法律援助系统、多媒体法治宣传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系统8个信息化平台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6.9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89万元,增长0.46%。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8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相对应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6.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6.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9万元,增长0.46%。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8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相对应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6.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万元,增长0.46%。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新招录2名事业人员,相对应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408.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的经费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开支。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经费开支。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22.91万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的工资性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3.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性退休人员财政负担部分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性退休人员财政负担部分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68 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降低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司法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7 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2.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70次,共计接待约700人次。

  减少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批次及人数,严格内部接待的审批手续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31 万元,较上年减少0.97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25万元,较上年减少0.75万元,下降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6 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按规定“三公”经费不低于3%比例对公务用车购置费进行压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数量减少,压缩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总体绩效目标: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降低和减少社会对抗性,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有效预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屏边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总体绩效目标:根据“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法律顾问专项经费总体绩效目标:为政府重大决策、项目谈判、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一级、二级、三级绩效指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计划设定,详见附表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09万元,比上年增加4.63万元,增长9.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2名事业人员,1名退休人员,相对应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屏边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实有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屏边县司法局资产总额927.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4万元,固定资产767.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4.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9.2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项,账面原值5.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500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20334095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