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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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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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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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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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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2.机构情况,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当年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人数 30 人,年末实有人数 56 人,其中在职在编28人,合同及临聘人员28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比上一年度增加4人,在职在编本年度根据屏人社发〔2021〕98号文件,新录用陈香1人,合同及临聘人员增加3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我院以平安医院、社区医院、文明单位建设为契机,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医疗核心制度,强化医务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优化服务流程为基础,促进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夯实护理基础,规范院感管理;建立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注重重点科室发展管理,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规范重点科室建设,全方位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2.主要事业成效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门诊诊疗病人56295人次,比2020年同期增加4587人次、增长8.87%,出院病人2249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321人次、减少12.49%。中医科开展颈肩、腰腿痛专科,推广中医适宜技术13项,充分利用中医药及适宜技术为广大患者服务。开展针灸1246人次,磁疗201人次,拔罐980人次,微波1241人次,艾灸646人次,刮痧98人次,推拿 24人次,敷贴101人次,放血289人次,穴位注射466人次,牵引1101人次,中医熏洗113人次,经皮穴位电刺激治疗974人次。
为方便患者就医,卫生院改进和简化了就医流程,改善了住院环境,满足了患者就医需求。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院无医疗安全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发生。截至12月总收入1292万元,财政补助收入536万元,事业收入702万元,其他收入54万元。
加强医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对全院医护人员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医、廉洁诚信的服务意识和遵守宪法、卫生卫计相关法律法规等法治观念。加强医务人员医学理论知识培训,实践技能操作,各个科室按时开展培训,有效应用上级医疗资源进院“传帮带”教及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等全方面提高职工个人综合素质、医务人员诊疗水平及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患者满意度和获得感。
建立医疗事故防范机制,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①强化医疗质量意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我院始终把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医院工作的主线,建立健全的各项医疗核心管理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德医风考评活动,多形式开展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培训,有效提升全院医疗服务能力。②加强处方病历点评工作,规范医疗文书书写。提高医护人员医疗常识,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考评小组、处方病历点评制度、病历书写规范等相关制度,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考评活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效率。③加强药品管理,规范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率政策。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药品严格实行“阳光采购”集中网上招标采购,严格遵守“两票制”,统一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乡村两级基本药物业务培训和学习,并进行季度督导检查与考核,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日常诊疗行为和用药安全,完善我院药品(医疗器械)不良报告制度,加强临床抗生素、激素使用率的日常监管,加强不合理处方登记及干预措施,逐步增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安全,加强对精神药品及毒麻药品的规范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④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提高综合职业能力。2021年,为提高全院医护人员专业知识,进一步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我院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力度及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力度,派出各科室带头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积极获取上级帮扶机构支援,实施专家月滚动,骨干医生月驻点的方式对我院进行带教,进一步提高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诊疗技能,为我院人才培养及储备打下了良好基础。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妇幼工作。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统计总人口数为29792人,现居民电子档案28992份,电子建档率97.31%。其中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人数1029人,乡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人数27945人,其他未分类人数:18人。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活产婴儿110名,新生儿访视102人,新生儿访视率92.72%。0-6岁儿童2048名,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1045人,检查率51.3%;6岁儿童检查人数1057人,检查出视力不良人数0人,视力不良检出率0%。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有产妇110人,产后访视102人,产后访视率92.72%;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管理服务:为有效降低残疾儿童的发生率,提高全县出生人口素质,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病筛查苯丙酮尿症(PKU)102人,(CH)102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2.72%,指标率为95%。
新生儿听力筛查管理服务: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进行听力筛查102人,筛查率为92.72%,指标率为96%。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发放管理服务: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发放营养包42300袋,发放率为55.8%,有效服用率为74%。
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服务:2021年我县宫颈癌及乳腺癌任务为完成目标人群的50%。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35-64岁农村妇女数为5233人,核算需完成宫颈癌及乳腺癌数为850人。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完成宫颈癌筛查887人,完成任务数的100%,完成目标人群的20%。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完成乳腺癌筛查887人,完成率100%,完成目标任务的20%。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2021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数为155对,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全镇截至2020年9月底,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1对,完成任务数的65.16%,完成目标人群的0%。
基本避孕药具服务: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各种节育手术181例,其中:放环67例、人流12例、药物流产96例、取环58例、皮下埋植术0例、皮下埋植取出术0例、引产6例。全镇截至2020年9月底避孕药具共发放: 短效口服避孕药822板,长效口服避孕药2板,紧急避孕药0板,避孕针0盒,避孕套6363只,外用避孕药、杀精剂42盒,宫内节育器67套。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应免费发放叶酸目标人群为230人,实际发放叶酸人群为155人,服用率为90.15%,依从人数146人,依从率为94.2%。
(二)疾病预防控制。预防接种服务: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0—6岁儿童在管1233人,建卡率100%,常规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累计老年人建档12314人,评估10006人,体检10006人,腹部B超检查8747人,健康管理10006人,健康管理率71.43%,任务完成率102.04%。
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管理任务数为1354人,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18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12225人,筛查建档1362人,体检1360人,规范管理1362人,规范管理率100%,任务完成率100.59%。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数为302人,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血糖监测606人,筛查建档320人,体检319人,规范管理317人,规范管理率99.06%,任务完成率105.96%。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册患者129人,年在管患者128人,年管理率99.22%;规范管理128人,规范管理率99.22%;面访74人,面访率57.36%;目前正在住院18人;居家患者病情稳定109人,基本稳定0人,不稳定0人,稳定率84.49% 。体检123人,体检率95.35%;复诊125人,复诊率96.9;年在管患者服药人数93,服药率72.09%,规律服药30人,规律服药率23.26%;精神分裂症服药61人,服药率68.54%,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22人,规律服药率24.72%。
急性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共报告法定传染病71例,其中乙类传染病45例,丙类传染病10例,无甲类传染病,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16例。乙类发病数与去年同期(59例)相比之下23.73%。乙类传染病中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为:乙型病毒性肝炎、肺结核、HIV,发病数分别为22、13、6例;丙类发病数居前三位得病种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轮状病毒性肠炎为主)、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分别是8、1、1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全镇截至2021年9月底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截至2021年9月底,全镇肺结核病人纳入管理14人,随访管理率100%;14例患者中0例拒绝服药,0例肺结核死亡,2例严重副反应停药,0例转为耐多药,其余都按时、规律、足量服药,按时复查,规则服药率78.57%。
(三)健康教育。全镇截至2021年9底,发放宣传折页30种,共5340份,利用候诊区、输液室等场地,播放健康知识视频、公益广告等约306小时,乡、村二级共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16块,宣传栏更新次数80次,利用世界无烟日、科普赶集、爱国卫生月、公共卫生宣传月等活动,积极组织街头咨询宣传、义诊服务。利用摆放展板、挂图、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折页等形式,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卫生保健、卫生法规等知识。全镇截至2021年9底,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6次,接受咨询680余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共93次,其中乡镇卫生院举办健康知识讲座9次,参加讲座363人,村卫生室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共84次,参加讲座843人,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3400人。
健康教育所制作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工作登记台账》,《个体化健康教育工作登记台账》均发至。并组织培训班对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手册认真解读,提高了我镇(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业务培训率达100%。我镇通过宣传资料架摆放折页、公众咨询和讲座时发放折页、DVD播放、宣传画粘贴等传播手段把健教知识传播到群众中去。加大控烟的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对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控烟宣传,张贴控烟宣传画、禁止吸烟的宣传标语,利用黑板报、橱窗宣传控烟知识。通过以上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健康的认识,增强了预防疾病的自觉性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吸烟损害健康的认识。
(四)中医药服务。和平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儿童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中医药健康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填写0-3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并把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全镇截至2021年9底,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723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89.2%;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08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48.59%;老年人完成了65%的指标要求,儿童未完成65%的指标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开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手术室、中医科、口腔科、心脑血管病救治站、公共卫生科慢病管理科、康复科等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2,920,368.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1,123.98元,占总收入的41.49%;事业收入7,019,963.16元,占总收入的54.33%;其他收入539,281.50元,占总收入的4.17%。与上年对比全年总收入减少216,754.42元、降低1.67%,其中财政拨款增加107,199.43元,增长2.04%,事业收入减少7,591.07元,减低0.1%,其他收入减少316,362.78元,降低58.6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药物补助减少237,000元,故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3,714,622.35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321,205.62元 ,占总支出的 75.26%; 项目支出 3,393,416.73元 ,占总支出的 24.74%。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781,396.54元,增长6.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1,259.16元,增长4.57%;项目支出增加330137.38元,增加10.77%。增减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2021年12月补发了2021年1月-12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2.总职工数增加,医院提高编外人员待遇,编外人员工资整体增加;3.将2020年结余资金红财社发〔2020〕120号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完工通过验收并支付相应款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21,205.62元。增加451259.16元,增长4.57% ,支出增加原因是2021年12月补发了2021年1月-12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人员增加,医院提高编外人员待遇,编外人员工资整体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786,652.74元,占基本支出的46.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34,552.88元,占基本支出的53.6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3,416.7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30,137.38元,增长9.72%。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完成上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结余资金400,000元支付。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支付村医工资、特岗医生工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档立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消毒等。工作具体完成情况:1.红财社发〔2020〕183号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一批)4,800元;2.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7,500元;3.屏财社发〔2021〕56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特岗医生补助10,500元;4.屏财社发〔2021〕18号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284,900元;5.呼吸系统早期干预能力提升项目经费2,710元;6.艾滋病防治一线人员津贴项目经费7056元;7.专项招聘一次性就业补贴项目经费20,000元;8.特岗医生补助项目经费(卫生健康局)42,880.04元;9. 村卫生室设备购置项目经费(卫生健康局) 2元;10.2021年基本药物补助项目经费22,400元;11.心脑血管救治站项目经费(卫生健康局)400元;12.屏卫健发〔2019〕106号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级补230,878.47元;13.屏卫健发2021年乡村医生工资69,740元;14.屏卫健发〔2019〕2号离岗乡村医生补助11,200元; 15.屏卫健发〔2019〕89号乡村医生工资31760元;16.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000.00元;17.财社发〔2020〕114号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0,000元;18. 红财社发〔2020〕120号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95,616.4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851,410.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42.67%。与上年支出对比增加1,124,155.9元,增长23.78% ,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调整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2021年增加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项目经费。将2020年结余资金红财社发〔2020〕120号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完工通过验收并支付相应款项。2020年未使用完的疫情防控经费79,800元使用完,未使用完的30,000元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1,05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616.3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442.25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263,97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6%。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48,821.64元,其中基本工资789,197.5元、津贴补贴751,748元、绩效工资1,338,761.6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588.1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8,218.3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065.9元、住房公积金31,44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2,802.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1,027.57元,其中办公费26,412.38元、电费12,459.59元、邮电费13,018.8元、培训费1,040元、专用材料费299,339元、劳务费619,704元、工会经费9,100元、福利费780元、其他交通费用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173.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809元,其中抚恤金32,409,生活补助66,400元;资本性支出575,312.67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构建1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204元、专用设备购置321,510元,基础设施建设31,826.2元,大型修缮76772.47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363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 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236,38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情况说明: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 16,892,680.58 元,其中,流动资产 3,823,494.45元 , 固定资产 12,957,186.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在建工程 0 元,无形资产112,000元,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7,780.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2,91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其他固定资产 | |||||
合计 | 16892680.58 | 3823494.45 | 12957186.03 | 10567119.19 | 100000 | 2290066.84 | 112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6,27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7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7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9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