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56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屏边县运管局)在当地人民政府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能,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章,管理对象是屏边辖区内在道路运输领域中所有从事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严重线路、区域,逐步建立起“打非”长效机制,逐步克服“打非”难的问题,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管理的规定,发挥维修协会的作用。结合屏边县的实际,整顿经营条件不达标和经营不规范企业,引导维修企业从价格竞争向质量、服务、信誉竞争。三是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强路面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无证经营车辆的监管,另一方面加强源头处监管,确保营运车辆的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四是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客、货运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道路运输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五是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六是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发展,认真研究、调查。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制定严密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措施,继续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力度,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局长室、书记室、办公室、客运股、货运股、驾培维修安全股、财务股、稽查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 1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0人)。

  离退休人员 1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1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3,839.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9,839.14元,占总收入的99.77%;其他收入4,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对比收入总额增加43,107.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8,959.22元,主要原因2021年我单位新录用公务员1名,增加工资等相应收入,故财政拨款收入相对上年有所增加。其他收入减少55,851.99元,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经费全部列入财政拨款中进行收支管理,2020年项目经费大部分列入其他收入中进行收支管理,故其他收入相对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746,947.10元。其中:基本支出 1,410,091.03元,占总支出的 80.72%;项目支出336,856.07元,占总支出的 19.28%。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减少39,881.71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4,937.13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所拨经费性质,2020年协管员工资有部分列入基本支出中列支,而2021年全部列入项目支出中列支,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55,055.42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所拨经费性质,2020年协管员工资有部分列入基本支出中列支,而2021年全部列入项目支出中列支,故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0,091.03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88,653.07元,占基本支出的91.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121,437.96元,占基本支出的8.61%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总额减少194,937.13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00,616.85元,公用经费增加5,872.96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所拨经费性质,2020年协管员工资有部分列入基本支出中列支,而2021年全部列入项目支出中列支,故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856.07元。 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5,6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84.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51,256.07元,占项目支出的15.22%。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总额增加155,055.42 ,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82,862.25元,公用经费减少27,806.83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协管人员工资纳入项目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管理,故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2021年本单位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故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展情况:屏财预〔2021〕80号道路运输专项工作经费60,000.00元、屏财预〔2021〕125号道路运输专项工作经费81,256.07元、屏财预〔2021〕219号道路运输专项工作经费45,600.00元、屏财预〔2021〕9号道路运输专项工作经费150,000.00元,所有项目均为非基建项目,主要用于:1、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全县道路运输业户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2、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42,419.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74% 。与上年对比增加7,584.22元,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200,616.85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45.00元,项目支出增加206,856.07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所拨经费性质,2020年协管员工资有部分列入基本支出中列支,而2021年全部列入项目支出中列支,故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42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3,621.06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1,7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职工中秋节及重阳节慰问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080.4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71,15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4,896.51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6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类)支出1,450,578.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87,412.48元,占交通运输(类)支出的88.75%。其中基本工资318,083.00元、津贴补贴548,201.00元、奖金133,17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2,350.48元、其他工资福利(协管人员工资)285,6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163,166.07元,占交通运输(类)支出的11.25%。其中,办公费8,611.75元、电费1,774.80元、水费800.40、通信费23,871.10元、差旅费22,926.00元、公务接待费1,220.00元、工会经费3,150.00元、福利费5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4,000.00元、残疾人保障金9,851.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0.9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92,2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其中住房公积金92,26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0.00 元,支出决算为 6,220.00元,完成预算的 65.4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0.00元,完成预算的27.11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7,435.00元,下降54.4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元,下降 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35.00元,下降66.62%。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0元,占80.39%;公务接待费支出1,220.00元,占19.61%。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2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2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到本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检查及其他县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到本单位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91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5.00.00元,主要原因是下乡稽查次数增加,差旅费有所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33.00元、手续费2.00元、电费644.13元、通信费7,517.90元、差旅费7,584.07元、公务接待费1,220.00元、工会经费3,150.00元、福利费5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4,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20.9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资产总额 757,712.02 元 ,其中,流动资产 221,239.22 元 , 固定资产 536,470.80 元 ,无形资产 2 元 。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685.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060.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757,712.02

221,239.22

536,470.80

511,652.78

24,816.02

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0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