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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665
  • 发布机构
    新华乡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1
  • 时效性
    有效

新华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州委“13568”和县委“1234”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预计完成财政收入1291万元;预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2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亿元、招商引资1.08亿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51亿元,贷款余额1.16亿元。

  紧绷防疫第一神经,不断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调整充实了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网格化管理工作组,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派出强边固防支援人员14人赴金平支援边境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员、聚集活动及各类场所的管控,与饭店、娱乐场所等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4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叫停各类宴会、活动63起,排查返乡人员868人次;强化防控物资储备,全乡储备医用一次性口罩33970个、医用防护服94套、各类消毒液580瓶,设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1个、隔离房间8间;积极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进行疫苗接种,共组织3岁以上人群接种新冠疫苗10547剂次,切实筑牢全民防疫屏障。

  紧扣保障抓落实,着力巩固脱贫成效。全面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机制,强化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对全乡所有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覆盖网格化动态监测分析,对疑似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全乡共纳入监测208户669人;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组建了由乡党委书记和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的101个工作小组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力做好监测对象义务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紧扣项目促发展,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资金2750.26万元,不断加快全乡项目建设,其中:投入1331.39万元实施戈纪街、岩蜂、菲租克等村委会14个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投入551.69万元实施西沙坡村委会府天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阿母黑村委会加依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等8个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326万元实施新华乡戈纪街、河南、菲租克下寨等7个综合活动室项目建设;投入300万元启动实施新华乡倮姑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138.25万元,完成户厕建设395座;投入72.93万元启动实施66户农房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投入30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点、戈纪街平场小组、阿母黑马转坡小组饮用水保障工程;同时,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依托“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阿母黑、西沙坡、河南3个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规划,为促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紧守农业基础地位,特色产业再发展。扎实推动粮食稳增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5万余亩,兑现种粮和耕地力保护补贴300余万元,切实增强农户种粮积极性;全力加快生猪、牛、羊、禽类等传统养殖富民步伐,生猪存栏9902头,出栏12423头,大牲畜存栏9267头,出栏1855头,禽类存栏12.7万羽,出栏17万羽;积极探索“短、平、快”产业发展,完成烤烟种植890余亩,万寿菊种植3200余亩,生姜种植9800余亩,蔬菜种植1000余亩,扶持砂仁种植500余亩,枇杷挂果面积1500余亩,实现农户增收1000余万元。

  紧抓生态治理,人居环境得到巩固提升。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森林管护职责的落实,与各村委会、村小组和农户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200余份,启动推行“林长制”工作,不断巩固和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实现全乡森林覆盖率达51.88%,林木绿化率达60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年乡级河长有效巡河241次,村级河长有效巡河623次,开展河道清理2次,水体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和提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严格按照“一档八条”规定,利用“积分评比”“红黑榜”模式,鼓励群众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镇与村庄卫生条件不断提升,申报创建了阿母黑、菲租克和河南三个省级卫生村。

  紧系民生服务,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累计投入553.92万元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受益学生3553人次,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完成阿母黑幼儿园建设;社会保障持续加强,全乡共16272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纳资金298.48万元,10902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对象1316户1750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27.37万元;全力做好五保特困人员工作,共发放临时困难救助、特困供养金资金85.79万元;积极落实小额信贷、“贷免扶补”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累计发放小额信贷37户176万元、“贷免扶补”创业扶持贷款7人140万元;抓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72人,发放外出务工补贴104人,奖补资金8.15万元;大力推进群众文化事业建设,组织开展新华乡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文化汇演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紧抓社会综合治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反电信诈骗、禁毒防艾、校园安全等专项斗争整治行动,共开展防邪反邪宣传2次,走访教育8次,收缴枪支3支,发放禁毒防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反诈宣传资料4000余份,并签订《反诈宣传防范承诺书》354份;强化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切实化解各类风险,共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0件,处理信访事件4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共出动50余人次,进行各类安全生产宣传4次,各项检查16次,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紧抓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以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等为载体,强化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力促干部队伍能力再提升;自觉接受乡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2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年共办理政务服务3105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让政府工作运行更加民主透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分别是:

    1、新华乡党委,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新华乡政府,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3、新华乡人大,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新华乡财政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7、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9、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10、水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11、新华中心小学,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12、新华中学,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34人,主要是中心校临时工21人、中学临时工8人、乡政府临时工5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 8 辆,在编实有车辆 8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77,316,972.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05,499.51元,占总收入的79.16%;其他收入16,111,473.35元,占总收入的20.84%。较上年年度收入的77,431,781.17元,减少114808.31元,下降0.15%;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689,369.87元,减少6,617,870.36元,下降9.92%,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结束,项目减少,上级资金相较于上年拨付有所下降;上年其他收入9,366,501.30元,增加6,744,972.05元,上升72.01%,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农村卫生户厕补助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等由财政拨款转为其他收入,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73,951,532.37元。其中:基本支出 44,013,473.91元 ,占总支出的 59.52%;项目支出29,938,058.46元,占总支出40.48%。与2020年年度支出81,287,830.23元,减少7,336,297.86元,下降9.03%。主要原因是新华乡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新华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新华乡马鹿塘至磨石寨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华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工作保障专项资金、新华乡土地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专项资金、新华乡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等项目为跨年项目,余4,092,517.58元尚未兑付,导致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013,473.91元,与上年基本支出42,803,901.83元对比,增加了1,209,572.08元,上升2.83%,主要原因补发了2021年1至12月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2,395,000元,导致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8,205,019.49元,占基本支出的86.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08,454.42元,占基本支出的13.2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38,058.46元。较上年的38,483,928.40元,减少8,545,869.94元,下降22.21%,主要原因是新华乡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新华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项目还未清算,余4,092,517.58元尚未兑付,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209,300元,结余1,480,500元;新华乡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资金总额共1,616,000元,已完成。新华乡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资金总额共2,020,800元,2021年兑付1,980,711.45元,因2021年有阿母黑村未进行验收未兑付,结余40,088.55元计划在今年内兑付。新华乡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专项资金,资金总额共252,000元,已完成。新华乡驻村工作队员专项经费,资金总额共140,000元,已完成。新华乡驻村工作队员专项经费,资金总额共45,000元,已完成。新华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资金总额共395,270元,2021年未兑付,林业站计划与国家级资金一起发放。新华乡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补助资金,资金总额共25,160元,已完成。2016年以来村(社区)离任干部补偿补助资金,资金总额共340,708.39元,已完成。2021年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6—12月生活补助资金,资金总额共73,500万元,已完成。新华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工作保障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总额1,420,000元,已使用8,267,760.5元,项目正在推进中。新华乡土地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总额600,000元,项目正在进行,2021年底共完成支付348,774.2元,占58.13%。新华乡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总额400,000元,是年底的项目正在施工进行中2021年底已使用48,869元。新华乡戈纪街村综合活动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主体已经完工,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500,000元,已支付完成400,000元,余100,000元。新华乡岩蜂村委会岩蜂窝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80,000元,已完成。新华乡师宗村委会师宗村篮球综合体育场项目专项资金,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300,000元,已支付90,000元,未支付210,000元。新华乡菲租村委会下寨村民小组活动室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资金,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80,000元,已支付完毕。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土老寨村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500,000元,已支付完毕。新华乡马鹿塘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基层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项目资金,2021年第一批州本级彩票公益金300,000元,已支付90,000元,未支付210,000元。新华乡河南村委会综合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2021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500,000元,已经支付完毕。2021年新华乡村级代理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已经完成支付1,075.4元,剩余18,924.6元。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专项资金350,760元,已支付完毕。新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21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计划投入项目资金480,000元,建成新华乡倮姑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由于项目未建设完工,截至2021年年底共支出144,000元,2022年初拨付288,000元,目前结余48,000元。新华乡2021年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资金共729,300元,已完成。河南村委会大路脚村民小组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资金总金额500,000元,项目正在施工。新华乡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专项资金,资金总金额418,472.5元,已全部拨付完。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资金331,510元,2022年拨付完成。林草服务中心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专项资金。资金23,000元,2022年拨付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建设项目资金200,000元,目前项目正在规划建设中。新华乡灯光篮球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总额100,000元,2022年年初待建设验收完成支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经费,资金总额15,000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还在规划项目资金未使用。补发2021年1至12月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励专项资金,资金总额2,395,000元,已完成。中央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资金131,600元,已完成。

  序号

  项目名称

  支出金额(元)

  1

  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

  230500

  2

  纪委办案业务经费

  1895

  3

  乡镇工作经费

  156680.21

  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45852

  5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500000

  6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人民政府老腊底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专项资金

  133600

  7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人民政府老龙树、中寨、麻布冲人饮安全巩固提升专项经费

  154900

  8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人民政府人饮保障项目续建工程专项资金

  107700

  9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人民政府砂仁种植项目专项资金

  137400

  10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人民政府石洞门、马转坡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专项资金

  368900

  11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人民政府戈纪街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项资金

  2079500

  12

  新华乡菲租克村委会观音岩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专项资金

  2065900

  13

  新华乡戈纪街村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专项资金

  237000

  14

  新华乡戈纪街小三家村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专项资金

  169300

  15

  新华乡马鹿塘村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专项资金

  585000

  16

  新华乡水利设施维修专项资金

  34000

  17

  新华乡马鹿塘村苦竹寨村内道路硬化建设专项资金

  90000

  18

  新华乡西沙片区综合开发工程续建专项资金

  1116733

  19

  新华乡工作经费

  50000

  20

  新华乡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1610600

  21

  新华乡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1980711.45

  22

  新华乡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专项资金

  252000

  23

  新华乡驻村工作队员专项经费

  140000

  24

  新华乡驻村(第一书记)补助经费

  45000

  25

  新华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

  0

  26

  新华乡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补助资金

  0

  27

  新华乡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

  180400

  28

  2016年以来村(社区)离任干部补偿补助资金

  340708.39

  29

  新华乡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专项资金

  65575.81

  30

  新华乡马鹿塘至磨石寨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995785.58

  31

  新华乡四角田至八米桥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993609.65

  32

  新华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700000

  33

  新华乡人民政府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专项资金

  97159.82

  34

  2021年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6—12月生活补助资金

  73500

  35

  新华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工作保障专项资金

  826776.05

  36

  土地综合治理工作保障经费

  348774.2

  37

  新华乡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

  48869

  38

  新华乡戈纪街、菲租克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路网、水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862261.14

  39

  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府天碑村小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749884

  40

  新华乡岩蜂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路网、水网)建设项目

  1733400

  41

  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产业路建设项目

  704250

  42

  2021年新录用公务员大病保险单位部分补助资金

  626

  43

  新华乡戈纪街村综合活动室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400000

  44

  新华乡岩蜂村委会岩蜂窝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80000

  45

  新华乡师宗村委会师宗村篮球综合体育场项目

  90000

  46

  新华乡菲租村委会下寨村民小组活动室功能提升建设项目

  80000

  47

  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土老寨村活动室建设项目

  500000

  48

  新华乡马鹿塘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基层党建活动阵地建设项目

  90000

  49

  新华乡河南村委会综合活动室建设项目

  500000

  50

  新华中心校刘松梅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专项资金

  34127.8

  51

  2021年新华乡村级代理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

  1075.4

  52

  2021年新录用事业人员金发婷等7人大病保险单位部分补助

  2191

  53

  2021年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

  0

  54

  新华乡中心校李永兴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补助资金

  59373.6

  55

  完成395座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

  350760

  56

  新华乡小乡干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8268

  57

  补6至12月调整后州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专项资金

  10500

  58

  补州驻村工作队员6至12月工作经费

  34986

  59

  新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44000

  60

  新华乡2021年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729300

  61

  河南村委会大路脚村民小组乡村振兴项目

  187250.03

  62

  新华乡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资金

  5760

  63

  新华乡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专项资金

  418472.5

  64

  新华乡社区干部岗位补贴预算经费不足部分专项资金

  14051.04

  65

  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0

  66

  屏边三中新华乡中心校谭开敏等四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专项资金

  182780.48

  67

  新华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0

  68

  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经费

  0

  69

  林草服务中心公益林火灾预防与扑救专项资金

  0

  70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

  0

  71

  新华乡灯光篮球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0

  72

  金灿灿职业年金纪实补助资金

  40781.57

  73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经费

  0

  74

  补发2021年1至12月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励专项资金

  2395000

  75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

  0

  76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

  0

  77

  基本经费支出

  4453457.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25,751.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2%。与上年66,689,369.87元对比,减少6,617,870.36元,下降9.92%,主要原因是项目款未兑付金额为4,092,517.58元,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88,68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8%。主要用于新华乡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纪委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18,985,03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6%。主要用于新华乡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1,65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新华乡文化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文体活动开展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9,51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民政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2,592,75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3,581,20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发放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等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630,8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职工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21,524,17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4%。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及水务服务中心职工的工资福利、公务接待、办公经费支出;发放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补助、天然林管护补助;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48,77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 主要用于土地综合治理工作保障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2,233,1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政府及各部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6,922.00元,支出决算为363,582.13元,完成预算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74,600元,支出决算为293,443.23元,完成预算的16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4,600元,支出决算为293,443.23元,完成预算的16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巩固脱贫攻坚、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土地综合治理增减挂钩等全乡中心工作使向上级汇报工作和下村验收、开会等事务增多,导致车辆燃油费、桥梁过路费增加;二是公车使用年限太长导致车辆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42,322元,支出决算为70,138.9元,完成预算的1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174,052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797.54元未报账,支出尚未体现。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174,052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797.54元未报账,支出尚未体现;二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和下村验收、开会等事务频繁,加之公车使用年限太长导致车辆维修保养费、燃油费、桥梁过路费、保险费用增加;三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期会议、培训次数的增加,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上浮,使“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637.76元,增长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1,917.35元,增长31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279.59元,下降 74.8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展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治、省级双增检查、火灾风险普查、违法图斑调查、机耕路调查、和平提水工程检查等工作,各项检查考核的接待次数增加;二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和下村验收、开会等事务频繁,加之公车使用年限太长导致车辆维修保养费、燃油费、桥梁过路费、保险费用增加;三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期会议、培训次数的增加,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上浮,使“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443.23元,占80.71%;公务接待费支出70,138.90元,占19.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443.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3,443.2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巩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全镇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138.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138.9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镇各项工作检查、调研、考核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3,872.92元,与2020年支出1,531,528.24元,减少47,655.32元,降低3.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减少了保运转工作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各项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培训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资产总额23640,784.72 元,其中,流动资产17,146,015.11 元,固定资产6,494,769.61 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49,042.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77,886.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264.91平方米,账面原值5,527,220.5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209,784.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3,1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556,585.82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601111



附件【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