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67
-
发布机构屏边县残疾人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31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2.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用品用具、福利、社会服务和残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服务。
6. 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群众组织。
7. 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县残联以“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节日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扶残助残宣传,利用春节走访慰问、扶贫入户为困难残疾人家庭排忧解难等方式,积极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持续深入对残疾人及其亲属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普法宣传教育,全县共发放《残疾人保障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二是广泛收集素材,撰写信息47期。
(二)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一是积极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材设备。为残疾人安装假肢27条;适配助听器52人;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轮椅、拐杖、盲杖、助行器、坐便器等辅助用品用具76件;残疾人康复与服务1619人,康复服务率100%;投资15万元完成“阳光家园”计划托养任务100人次;投入20万元依托乡镇卫生院成立康复站4个;完成123户困难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建设并验收投入使用。输送38名残疾儿童到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其中开远绿州儿童康复中心9人、开远阳光托养康复中心6人、州康复医院8人、屏边县内乡镇康复站进行康复训练15人)。二是加强残疾人体育运动训练。建立残疾人体育苗子人才库,共登记残疾人运动员18名,李朝燕、杨树龙、雷毕荣、王祖爱和罗正伟等残疾人运动员在残奥会、省运会等国内外各大赛事上共夺得了7金2铜的好成绩。利用屏边残疾人运动培训基地,组建特训班1个20人,争取工作经费40万元。
(三)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全县共有在校残疾学生177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127人,高中以上的50人;残疾人家庭子女649人。参加高考的残疾学生8人,录取7人。当年考取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共30名。全县具备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128人,与正在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学生人数116人相比,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06%;资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61人,发放资助资金6.4万元。其中,县级保障金资助47人,共发放资助资金4.5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资助14人,共发放资助资金1.9万元。
(四) 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宣传活动暨残疾人就业现场招聘会,12家企业、2家人力资源公司参会,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岗位100人。发放《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保障法》等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推荐残疾人就业19人,其中集中就业2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7人。个体就业5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1772人。三是举办残疾人就业培训班17期236人次。输送5名盲人参加州级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四是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户5户,共发放补助资金5万元;扶持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示范带头人9人,发放扶持资金0.55万元;为7名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0.7万元;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领军人才1人,发放扶持资金3万元;为一盲人保健按摩店实施提升改造,投入改造资金0.5万元。
(五)残疾人扶贫解困民生工程扎实有效。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209户,发放慰问金共4.99万元;发放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共28060人(次),发放补贴资金共2006190万元;接待和处理来电、来访信访件共6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为维护全县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自2022年4月1日起,县内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
(六)强化残疾人阵地建设。全县80个村(社区)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全部完成换届;完成县级残联人联合会换届工作,县乡村三级残联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七)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目标任务。一是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屏边县残联会同红河州残联到屏边县黄磷厂开展“助企纾困”访企活动。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实地查看企业生产车间,了解残疾人就业、收入和生产生活情况。同时,详细询问了解企业运营建设和发展现状,并对相关惠企助残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宣传惠企助残政策,送政策入企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实地宣传残疾人的就业政策。二是县委第一巡察组从3个方面指出县残联党组存在8个问题16种具体表现。党组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提出《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残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逐一明确问题类别、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五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康复股、教育就业股、扶贫股、维权信访股、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车辆超编的原因,超编实有车辆1辆为事业单位车辆,事业单位车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736,133.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5,011.78元,占总收入的97.23%;其他收入131,121.46元,占总收入的2.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97,157.23元,增长66.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3,249.69元,增长63.78%;其他收入增加103,907.54元,增长381.82%。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残疾人托养、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等项目,故收入增加,导致与上年相比增长幅度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624,989.62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982.46元,占总支出的36.61%;项目支出2,932,007.16元,占总支出的63.39%。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49,968.71元,增长41.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8,693.12元,下降11.44%;项目支出增加1,568,661.83元,增长115.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残疾人托养、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等项目,故支出增加,导致与上年相比增长幅度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2,982.4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8,693.12元,下降11.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支出及受疫情影响残疾运动员日常训练减少相应经费支出减少,所以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8,370.40元,占基本支出的92.05%;与上年对比减少138,830.15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工资费用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612.06元,占基本支出的7.95%。与上年对比减少79,862.97元,下降37.24%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残疾运动员日常训练减少相应经费支出减少,所以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2,007.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行政运行支出40,644.64元,用于屏边县残联第八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项目已完成;
残疾人康复支出424,592.65元,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扶贫、信访维权等经费,项目已完成;
残疾人就业支出774,906.43元,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补助,项目已完成;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39,432.35元,用于残疾运动员的生活补贴,项目已完成;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52,431.09元,用于残疾人托养、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等,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2,580.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16%。与上年相比增加185,944.50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残疾人托养、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等项目,故支出增加,导致与上年相比增长幅度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8,14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2%。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机关运行日常开支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83,45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人员医保费用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0,9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人员公积金费用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26.82元,支出决算为49,199.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558.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4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7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26.82元,支出决算为49,19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558.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531.61元,增长3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492.61元,增长5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39.00元,增长10.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到和平红星村委会挂钩点进行脱贫攻坚相关事项,导致车辆运行费比上年增加,及接待州局到我单位调研看望残疾人及筛查残疾人无障碍工程项目及乡镇联络员做报表,导致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到和平红星村委会挂钩点进行脱贫攻坚相关事项工作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局到我单位调研看望残疾人及筛查残疾人无障碍工程项目及乡镇联络员作报表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属于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001,929.11元,其中,流动资产828,744.00元,固定资产173,185.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505.45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55.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6,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8,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收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