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73
  • 发布机构
    白云乡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白云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力提质增效,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项目建设多点发力。紧扣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一批美化、亮化、绿化、硬化项目。加大项目推进和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兑付,2022年白云乡共实施涉农资金项目39个2870.54万元,实施了马马小平坝、解放大半坡、杉树下木都底、里古白岔路口共14.8公里进村道路提质改造,实施了白云、白泥塘、底土、马马等7个村委会产业配套道路建设77.72公里,气象炮台项目建设、太平荞山、小寨等部分饮水工程提质改造、马马村委会小平坝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顺利完成,抗震安居房建设、低收入人口增收巩固等项目稳步推进,启动集镇冷链物流、农贸市场、农村公益性墓地等项目建设,完成“绿美集镇”规划设计编制,围绕产业发展的水网、路网进一步夯实。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顺畅,配合县交通局实施2022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7公里,白云至白寨乡镇通三级公路提质改造项目、3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道路建设项目(白泥塘村委会下龙潭至白云村委会新发寨村、白泥塘村委会至老旧寨村、马马村委会狗街丫口至雨洒冲村、白团公路至杉树村委会贵州寨三组)、PPP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太平村委会皂角树大寨至解放村委会小半坡村、解放村委会鱼乌底村至八家田村、牛碑公路至普机几村、里古白村至新田电站、底土新寨至杉树村委会下木都底)启动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极大程度改善白云道路交通现状,完善道路交通网络。深入推进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大松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计划实施道路改建、灌溉沟渠、村内栈道水体景观、党建文化长廊、排污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对大松树村进行设计打造,确保留足韵味、彰显亮点、突出特色、生态宜居、产业兴旺。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有序推进。23名回乡干部开展实地调研2轮60余人次,覆盖3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37个村小组。研究完善白云乡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四支队伍”责任清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回乡干部充分发挥作用。

  2.聚力建管结合,乡村振兴纵深推进

  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目前全乡三类监测对象共126户38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73户250人,边缘易致贫户13户37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0户95人。始终坚持和完善动态监测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三类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紧扣“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继续实施乡、村干部联系帮扶,落实帮扶措施,重点做好产业增收、就业稳岗、扶贫项目运营管护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后续扶持政策,全面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开展。严格贯彻落实《屏边县2022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保环境空气优良率达标。全面落实“河长制”,清除辖区河道内各类暴露垃圾、漂浮物、障碍物及河岸各类垃圾和堆积体等3.5吨。乡级河长有效巡河200次,村级河长有效巡河822次,落实长效管护,努力建设美丽河湖。全面推行“林长制”,全乡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管理,2018年退耕还林任务9500亩及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4000亩,全部完成验收,已发放第一、二批现金补助资金319.4万元和种苗资金补助160万元。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增减挂钩项目,省级验收通过地块32个,产生农用地指标153.5亩,长期保持耕种,保证不撂荒、不占用。人居环境不断提升。通过“爱心超市”、红黑榜评比、卫生集中清扫等形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00座,新增无害化公厕3座。完成小坝心村、底土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发放水泥1280.55吨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惠及全乡8个村委会42个村小组441户村民。

  3.聚力转型升级,产业优化步履坚实

  基础农业稳步增长。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乡推广“两杂”品种63450公斤,推广面积42300亩。开展2022年耕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核查耕地力保护补贴条件耕地2.9万亩,发放补助资金239.28万元,发放一次性种粮补贴71.32万元。畜牧业稳步发展,生猪存栏10942头,出栏10554头;大牲畜存栏2834头,出栏492头;家禽存笼4.2万余羽;实现畜牧业生产总值2785.8万余元。特色产业不断壮大。发挥林下经济潜力,通过统筹规划、提前储备等方式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探索推广“林果药”产业发展模式,谋划白云生态产业“绿色招牌”,形成“长短、高矮、种养”多种结合的立体增收格局。依托生态优势,积极鼓励明白人、带头人带头发展增收产业,白云乡三叉白及、石菖蒲林下中草药种苗培育及示范种植项目启动实施,白云乡棕丝加工厂项目计划纳入2023年中信帮扶项目。全乡累计发展阳荷种植2000余亩,巩固棕榈、砂仁、生姜、草果等种植5万余亩,新发展八角种植2000余亩,全乡猕猴桃种植保有面积1000余亩,新型经营主体屏边县润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带动周边78户农户增收;低海拔地区种植柑橘、香蕉、荔枝、蔬菜等9000余亩;加大“短平快”产业发展项目招商引资和申报,目前在谈万寿菊种植、有机肥加工厂、芭蕉芋淀粉厂等项目有序推进。

  4.聚力民生保障,全力办实事解难题

  扎实推进教育普惠共享。针对1519人适龄就读学生实际,持续落实“两免一补”和教育雨露计划等资助政策,有效推动教育事业公平、均衡、提质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白云五中综合楼建设竣工投入使用,白泥塘小学综合楼建设顺利推进,白云幼儿园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兑付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129人39.1万元。逐步完善卫生健康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272户建档户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配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1个、签约8356人,“三类”监测对象中患有36种大病患者378人,大病救治率达100%。投入115万余元建成白云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和发热哨点。加大“两保征缴”,全乡医疗保险参保率98.97%,养老保险参保率99.19%。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办理临时救助申请112件。强化就业创业服务。配合推送就业岗位,全面引导转移就业,全乡转移就业人数6723人(其中省外就业1363人、省内就业5360人),收到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申请材料419份,安置公益性岗位209人。全力做实兜底保障。全乡809户953人享受农村低保,其中,低收入人口整户施保40户79人,兜底保障29户74人。截至目前,发放低保金、残疾人补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高龄补贴、临时救助金等共计318.94万元。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选派2批26人次“强边固防突击队”支援金平边境疫情防控。认真落实“新十条”要求,坚持以快应变,及时调整思路,扎实、着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人性化,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全力推进疫苗接种,完成3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24691人次,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乡风文明不断丰富。上龙潭村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村。实施了白泥塘村、鱼乌底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统筹推进文化活动开展,全年共开展文艺骨干辅导班1次;在全乡8个村委会开展2022年屏边县“苗岭红”文艺轻骑兵理论宣讲暨“戏曲进乡村”慰问演出活动12场次,把惠民演出送进村村寨寨;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砥砺奋进新征程”文艺晚会,使意识形态工作有载体、有抓手。

  5.聚力和谐稳定,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始终坚持转作风、抓落实、优服务,潜心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建立党政班子成员联系村和服务群众等各项制度,逐步使联系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认真办理乡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收到的41件代表建议。全年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各类投诉咨询15件,办结率100%;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策回应解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9条,公共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法治建设卓有成效。全力做好基层治理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敲门行动”,做实村级“网格化”治理,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融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力兜住安全生产底线,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0次,检查单位和场所50余处,提出存在安全隐患6条,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道路交通形势严峻,全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71起,其中死亡4人,受伤27人;查处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1033件,以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摘牌整改专项行动为契机,多措并举,通过销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宣传查处等整改完成了道路交通安全挂牌乡镇摘牌。深入开展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收缴枪支201支,目前全乡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现连续三年无命案发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实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八五”普法落实落细。白云乡获得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荣誉称号,太平村获得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配齐8个行政村“法治村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3件。全年开展疫情防控、反电信诈骗、民法典等宣传活动12期28场次,覆盖群众8000人次。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断加强,信访突出问题全面清零,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全面打响,顺利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

  成功征集4名大学生应征入伍,民族宗教、供销、消防救援、工青妇、工商联、科协、文联、残疾人、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档案、保密、气象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白云乡人民政府。下设5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白云乡财政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其他事业单位:

   (1)白云乡水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白云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白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白云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白云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白云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白云乡人民政府。

  2.白云乡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车辆超编的原因,超编实有车辆3辆为事业单位车辆,事业单位车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4,882,615.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22,761.57元,占总收入的90.42%;其他收入5,259,853.82元,占总收入的9.5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466,174.64元,下降17.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09,725.76元,下降16.08%。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白云中心小学和屏边县第五中学,2022年独立核算,导致教育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1,956,448.88元,下降27.11%。分析原因是财政更改拨款方式,县级各单位拨入我乡的资金,改由财政指标拨款,不再由预算单位转拨,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8,159,457.38元。其中:基本支出22,647,863.86元,占总支出的38.94%;项目支出35,511,593.52元,占总支出的61.06%;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628,954.26元,下降18.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863,509.96元,下降49.12%。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白云中心小学和屏边县第五中学,2022年独立核算,2022年基本支出中的教育支出1,913,030.22元,相较去年的教育支出18,643,170.57元减少16,730,140.35元;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2022年基本支出中的卫生健康支出449330.35元,相较去年的卫生健康支出1,578,420.78元减少1,129,090.43元。项目支出增加8,234,555.70元,增长30.19%。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2022年新增白云乡马马村委会佐裸白至小平坝砂仁必要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993,000.00元;白云乡村集体经济项目1,500,000.00元;白云乡解放村委会小新寨村至大半坡棕榈、杉树、白及必要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493,000.00元;白云乡马马村委会青佑村小型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1,182,004.86元;白云乡杉树村委会下木都底村猕猴桃基地必要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90,406.87元;白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849,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47,863.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75,877.57元,占基本支出的9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1,986.29元,占基本支出的5.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11,593.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白云乡马马村委会佐裸白至小平坝砂仁必要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提质改造马马村委会佐裸白至小平坝砂仁必要产业配套设施道路3.35公里,路基宽度4米,路面宽3.5米,原路面类型为毛坯路面,提质改造后路面类型为混凝土预制块路面,配套建设三面光边沟、涵洞(管)等。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1,993,000.00元。

  (2)白云乡村集体经济项目:白云、太平、解放村委会每个村委会投入50万元,以抱团发展的模式,在滴水苗城购买固定资产,以委托经营的方式获得收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受益脱贫人口895户3874人。项目已实施完成,支付项目资金1,500,000.00元。

  (3)白云乡解放村委会小新寨村至大半坡棕榈、杉树、白及必要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提质改造解放村委小新寨村至大半坡村棕榈、杉树、白及必要产业配套设施道路2.5公里,路基宽度4米,路面宽3.5米,原路面类型为砂石路面,提质改造后路面类型为混凝土预制块路面,根据项目地点实际需求配套建设两面光或三面光边沟、涵洞(涵管)、挡墙等。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1,493,000.00元。

  (4)白云乡马马村委会青佑村小型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马马村委会青佑村路面硬化2000平方米、挡土墙支砌2543立方米。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1,182,004.86元。

  (5)白云乡杉树村委会下木都底村猕猴桃基地必要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提质改造杉树村委会下木都底村猕猴桃基地必要产业配套设施道路1.85公里,路面宽度3.5米,原路面类型为砂石路面,提质改造后路面类型为混凝土预制块路面,根据项目地点实际需求配套建设两面光或三面光边沟、涵洞(管)、挡墙等。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1,090,406.87元。

  (6)白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94户,主要建设内容为:沉淀、过滤、净水一体池394个,配套建设排污管等附属设施,受益脱贫人口2276户9654人。项目已竣工结算,支付项目资金849,4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57,084.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7%。与上年相比减少8,717,876.08元,下降14.66%,主要原因是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白云中心小学和屏边县第五中学,2022年独立核算,教育经费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53,94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生活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50,809.6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6,962.2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6,173.01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校园安全排查和综治维稳工作。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3.教育(类)支出1,913,03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中小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366,818.98元,中小学绩效工资1,404,331.70元,中小学临时工工资126,000.00元,中小学绩效工资和生活补助税费15,879.54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5,70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522.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181.88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9,45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培训费、生活补助和土地补偿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8,153.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791.2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12.00元,资本性支出200,000.00元。

  6.卫生健康(类)支出615,61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生活补助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610.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819.6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20.00元,资本性支出13,361.47元。

  7.节能环保(类)支出3,421,2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及退耕还林资金。

  8.城乡社区(类)支出411,54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429.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19.36元。

  9.农林水(类)支出34,363,27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生活补助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7,631.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0,543.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8,021.76元,资本性支出29,147,075.43元。

  10.住房保障(类)支出1,042,8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0,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370.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2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120.2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120.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370.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2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120.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远远大于年初预算数,一方面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维修次数多;另一方面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防返贫动态监测、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多,下乡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211.97元,下降1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30.22元,下降3.77%。分析原因是2022年度维修次数相对2021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281.75元,下降34.14%。分析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防返贫动态监测、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接待人次469人。主要用于全镇中心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829.72元,增加64,112.10元,增长16.4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度清理历史遗留办公费,办公费相较去年明显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部门资产总额33,915,466.20元,其中,流动资产12,676,374.20元,固定资产21,239,09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43,868.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54,462.71元。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白云中心小学和屏边县第五中学,划转中小学房屋面积13,663.50平方米,账面原值5,438,98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96,236.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737,336.5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96,236.5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501111



附件【j-89-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