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4-00938
-
发布机构屏边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3-22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200200000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和县级重大地质矿产专项勘查;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5.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评估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财务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中心
2.屏边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4.屏边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规划管控工作。积极遵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分批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入库;持续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按照“要求高、标准严、作风细、检查实”的工作要求,做好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管,加强规划管控,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高质量、高要求做好规划审批工作。
2.抓好要素保障服务。加强土地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好工作职能,加大城镇土地收储和开发,盘活存量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收储、开发、供应,加强土地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强用地保障服务指导,切实做好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用地的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规范用地的关系,提高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水平。
3.抓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科学合理进行项目选址,加强依法用地意识,坚决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精准理解把握省州最新政策调整要求,在前期核查的基础上,就全县流出地块进行复盘分析,摸清底数、对症下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大力推行耕地流出整改“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制定结对帮扶工作方案,聚焦就地恢复6种情形带头抓好问题整改,着力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切实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对违规流出耕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恢复。
4.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一是抓紧已完工项目(分割二)指标入库工作。全力抓好已完工待入库项目后期管护种植、国土变更调查、新增耕地核查工作,在2024年完成项目(分割二)指标入库工作;二是快速推进拟建项目实施工作。待新申报3个增减挂钩、新现底咪项目批复后,及时开展资金筹措、招投标与施工工作,在2024年完成项目施工;三是开展好耕地后备资源挖掘工作。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挖掘耕地后备资源,做好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谋划工作,并积极申报实施。
5.严格资源执法监管。认真学习相关理论政策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承担起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任务。持续抓好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和耕地保护工作,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按照“严起来”的要求,以“零容忍”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进一步完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动态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在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日常巡查的基础上,灵活利用村、组力量,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切实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红线,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6.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加大地质灾害巡查,重点对人员密集的集镇、学校、电站、矿山、在建工程、铁路、公路沿线、水库、开挖边坡和弃土弃渣区域等地段进行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限时整改;继续完善县乡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工作。
7.登记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好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动态清零工作,做到应登尽登,动态清零,为群众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高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量,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加大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宣传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存量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工作;加强与林业部门对接,全力做好林权登记业务指导,保障林权登记业务正常开展,逐步提高业务办件量,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办事的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33036.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33036.1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180.0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人员的增加,工资和相关年初预算经费随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33036.13元,其中:本年收入10433036.1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33036.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180.0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人员的增加,工资和相关年初预算经费随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33036.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33036.1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3036.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80.0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人员的增加,工资和相关年初预算经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2023年与2024年本单位没有能纳入预算的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395737.8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2253.60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35817.60元,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281790.04元,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204241.75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633.26元,2200101款行政运行7678264.32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725297.76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952元,较上年减少2535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需要,未预算此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187元,较上年减少1336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7次,共计接待960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8765元,较上年减少1199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65元,较上年减少1199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贯彻中央厉行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96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692.5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调整工资标准及正常晋职晋升,社保缴费制度调整,基数增大,所以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大于2023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屏边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4167531.33元,其中,流动资产13015460.74元,固定资产1152070.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410.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8471.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98元(2022年12月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1.75万元,2023年4月才收到资产处置收入1498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3200200111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120916067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