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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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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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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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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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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500100000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屏边、法治屏边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代管屏边县法学会。
10.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队伍建设科),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科、执法监督室(法治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科、干部人事科。所属单位1个,屏边县综治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守牢社会大局稳定为主线,坚持源头防控、主动化解,全力保障社会稳定。继续推进“10+1+5”专项行动及四项专项行动,切实打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主动仗。通过旬研判、月分析、季研究,及时精准解决推进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三项机制”,压实“四方责任”,对分析研判及解决的事项及时报告县党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形成共同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以屏边县公安局班子成员到乡镇派出所驻所工作机制,在全县树立看得见摸得到的“一线工作法”典型,各单位班子成员下沉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
2.以强化法治服务为载体,坚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助推屏边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间断的法治宣传工作,由融媒体中心编制汉苗双语法治宣传教育广播,针对疫情防控、枪爆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邻里纠纷化解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以屏边县湾塘乡平安乡镇建设经验向全县深入推广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人民战争的好做法,确保全年县域内的打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抓出成效;以屏边新华乡党员干部、网格员全覆盖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试点,给予组织和经费保障,向全县推广覆盖,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3.以政治督查全覆盖为抓手,坚持长效常治、从严管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按照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要求,制定4年政法系统政治督察计划,建立完善政治督察人才库和人才培养机制,切实补齐配强政法系统政治督察人才。按程序报请县委常委会批准,待同意后启动对县人民法院政治督察工作,切实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全县政法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屏边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8.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7.6万元,增长5.3%。其中:基本支出292.91万元,较上年增加17.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增一名事业人员。项目支出5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8.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8.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6万元,增长5.3%。其中:基本支出292.92万元,较上年增加17.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新增一名事业人员。项目支出5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8.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主要原因是人员的新增;项目支出56万元,与上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69.55万元,主要用于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人员工资性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1万元,主要用于处理突发事件的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3.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性退休人员财政负担部分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万元,较上年增加0.43万元,增长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3万元,较上年增加0.43万元,增长4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约132人次。
较上年增加的原因:2024年度召开会议场次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处理突发事件经费总体绩效目标:针对性处理突发事件开展支出,正确妥善地做好突发事件中的媒体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事件发生的突发事件。
2.反邪教教育转化经费总体绩效目标:按照“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工作整体仗”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分类帮教活动,切实掌握其思想状况,深入做好有关人员的巩固帮教转化工作。
3.反邪教深挖打击经费总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610工作目标责任制狠抓落实,确保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全县无非法集会,无群众闹事,无越级上访,无暗中串联、无下载、复制、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行为。为防范反邪教活动奠定坚实基础,创造良好环境。
4.反邪教宣传揭批经费总体绩效目标:加强反邪教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反邪教意识。
5.全县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总体绩效目标:通过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6.涉法涉讼专项救助经费总体绩效目标:用于救助政法各部门在办理案件、处理信访过程中,认为符合规定的救助情形且确需救助的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旨在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生活困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政法委大案要案经费总体绩效目标:用于处理大案要案工作所需,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督查,督促、推动政法各部门查处大案要案,组织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8.政法委常委工作经费总体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政法委见义勇为经费总体绩效目标:用于见义勇为工作所需经费及奖励见义勇为行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0.政法委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经费总体绩效目标:按省、州、县文件规定用于奖补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11.政法委综治维稳及平安屏边建设经费总体绩效目标:保障平安建设业务培训,宣传,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启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及特殊敏感时期维稳信访安保、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乡镇综治办、村、社区综治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雪亮工程及综治视联网建设、6995网格化建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党委政法委视频会议系统、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等。
12.反邪教防范控制经费总体绩效目标:坚持“主动进攻、讲究策略、科学有效”的要求,努力把握新形势、新特点,统筹抓好邪教防范处理,进一步开展集中清理清查反动宣传品专项活动。
13.610办工作经费总体绩效目标:强化对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以各级“两会”等敏感时期防控工作为重点,制定完善并适时启动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季度排查和日常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制度,完善邪教活动信息预警、风险评估、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屏边县委政法委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39万元,相比2023年增加14%,主要原因是在2023年度有人员增加,办公费、印刷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较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屏边县委政法委资产总额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3万元,固定资产4.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500100111
附件【180315001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03120912161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