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224234-145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6-12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白河中学廉租住房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17年第49号

(总第 209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屏边县审计局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5日,对屏边县白河中学廉租住房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屏边县白河中学廉租住房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白河镇白河中学校园内,五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019.55平方米,建筑高度17.2米。项目由屏边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为屏边苗族自治县建筑装璜安装工程公司,开工日期:2012年9月,竣工日期:2013年3月。

  该项目由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2年5月10日下发《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解下达屏边县新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屏发改发〔2012〕89号)的批复立项,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白河中学廉租住房面积计划1000平方米,20套。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5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17.6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7.3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0万元、州市配套资金10万元,县配套资金67.36万元)。

  屏边县白河中学廉租住房工程建设项目到位资金1 837 789.71元,其中:中央建设资金850 400元、省级配套资金100 000元、州级配套资金100 000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787 389.71元(其他项目建设结余资金696 450元、县级统筹公用经费90 939.71元)。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屏边县白河中学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共计支出1 837 789.71元,其中:支付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款1 746 850元、支付待摊费用90 939.71元(拦标价编制费5 767元、检测费33 980元、设计费15 000元、监理费24 373元、造价咨询费11 819.71元)。

  屏边县白河中学廉租房工程建设送审结算总价2 226 048.94元,其中:合同价1 646 861.94元,签证部分551 975元,材料补价差27 213元。经过审计,审减建安工程投资53 022.04元,其中:合同价减25 809.04元,材料价差减27 213元。审核结算总价2 173 026.90元。

  审减的主要内容为散水,砌砖检查井等工程量及材料价差。

  屏边县白河中学廉租住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相关的报批手续,在建设及管理过程中,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建设程序,执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委托监理单位对全过程进行了监理,实现了对项目投资质量的控制;但存在多计工程款等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款价款53 022.04元

  屏边县白河中学廉租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结算送审金额

  2 226 048.94元,经审计多计工程价款53 022.04元,审计审核结算金额2 173 026.9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屏边县教育局按本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单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项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县审计局建议:(一)加强项目结算审核管理,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应认真审核和现场复核,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二)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避免长期拖欠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屏边县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屏边教育局已按照本次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

                  屏边县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