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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423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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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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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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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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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玉屏镇玉水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17年第47号
(总第207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屏边县审计局于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6月30日对屏边县玉屏镇玉水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屏边县玉屏镇玉水寨建设项目位于屏边县玉屏镇,是为解决被征地农户的愿望和要求,在农户自愿的原则下,集中建设安置,项目建设按照“建筑风格统一、建筑外观统一、建筑模式统一”的原则实施,项目计划安置被征地农户135户,规划用地面积38993.01平方米(约58.49亩),建筑密度31.8%,容积率0.97。项目共分两个部分实施,第一部分为农户出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房屋建筑135栋,分A、B、C三种户型,总建筑面积34599.86㎡,基础为人工挖孔灌注桩,装修均为毛墙、毛地面;一层外墙面贴240*60mm墙砖,以上为外墙漆,屋面及窗边、外墙面为苗寨造型,窗为仿古铝合金窗,门为复合防盗门。第二部分为基础设施,内容包括青石板道路及停车场10882.68㎡,透水砼广场366.77㎡,停车场草坪砖745.62㎡,绿化面积5848.91㎡,景观河310.1m,牌坊1座,砼桥2座,防腐木桥1座,水车2个、室外管网及路灯工程。项目于2015年5月10日开工,2016年9月15日竣工。
本次审计对屏边县玉屏镇玉水寨建设项目(不含桩基础)及该项目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屏边县玉屏镇玉水寨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整合7个项目建设资金及农户自筹,截至2017年6月30日,到位资金53 356 715.05元,其中:农户自筹资金39 079 212元、银行存款利息47 503.05元、整合7个项目建设资金14 230 000元(屏边县玉屏镇新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2 000 000元,屏边县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建设项目资金3 400 000元,屏边县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 2 000 000元,屏边县玉屏镇卫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资金1 200 000元,玉水寨一至三组“四到县”切块资金扶贫开发自然村整村推进道路硬化资金1 500 000元,屏边县滴水苗村特色旅游村建设资金1 200 000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 930 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及银行利息纳入屏边县玉屏镇新荣村委会玉水寨村民小组账户进行管理,屏边县滴水苗村特色旅游村建设资金、乡镇“美丽家园”建设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屏边县玉屏镇基本账户进行管理,其余资金纳入建设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17年6月30日,屏边县玉屏镇玉水寨建设项目资金支出51 354 000元,其中:工程款5 1030 000元;待摊投资324 000元(设计费50 000元、房屋建设面积测绘费34 000元、勘测定界技术费200 000元、监理费220 000元)。
项目送审投资65 441 731.21元,审计后投资61 190 774.04元(建安投资60 732 417.12元、待摊投资458 356.92元),审减4 250 957.17元。
屏边县玉屏镇玉水寨建设项目是2015年州级“美丽家园”建设的示范村,它的建成,不仅改善被征地农户的居住生活环境,也为屏边县滴水苗城的建设增添了风采;该项目在建设过程基本执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款4 250 957.17元
屏边县玉屏镇玉水寨建设项目工程送审金额64 983 374.29元,审计审核60 732 417.12元,审减金额4 250 957.1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玉屏镇人民政府按本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单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项目下一步应注意的事宜,县审计局建议:(一)玉屏镇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工程中应加强对工程量现场签证的管理,规范化据实签证。
(二)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按《关于红河州“美丽家园”行动计划项目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红办发〔2013〕76号)和《红河州“美丽家园”建设财政补助农户资金管理办法》(红办发〔2013〕85号)的要求加强建设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的管理。
(三)应将已发生而未计入项目基建账的资金收付业务调整计入项目基建账,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范项目基建账核算,并将分散于各账户的建设资金余款归集到建设资金专户中统一集中核算。
(四)应尽快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组织人员整理、汇集有关项目建设的工程、财务等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屏边县玉屏镇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本次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算。
屏边县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