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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bgs/2024-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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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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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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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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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2016年第 41号(总第20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自2017年3月至4月,对屏边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简称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按照《全省扶贫系统2016年预算执行 “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突出对整村推进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情况、云南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财政、融资平台公司、滴水苗城指挥部、县人民医院、玉屏镇5个单位,审计组实地查看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3个。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情况
县财政局下达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总额为432.7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60.99万元,追加调整预算271.7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部门总收入445.76万元,总支出248.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1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0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87.89万元。
(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县扶贫办“三公”经费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10.03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数一致;“三公”经费2016年共支出46.8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8.92万元,增长161.56%;会议费2016年共支出4.2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50万元,下降56.34%;培训费2016年共支出0.1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93万元,下降93.97%。
(三) 部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县扶贫办基本账户2016年12月末利息收入结余1.32万元,已于审计期间缴入国库。南部山区专户2015年利息收入7.33万元于2016年3月10日缴入国库,2016年利息收入0.04万元已于审计期间缴入国库。
(四)部门存量资金情况
县扶贫办2016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30万元(为2016年拨入的扶贫专款),2017年3月8日上缴以前年度其他存量资金41万元。
(五) 整村推进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屏边县2016年共实施了31个行政村、15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其中覆盖贫困村45个,涉及乡镇7个,直接受益群众2.04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55万人。2016年整村推进共投入7 905.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 96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万元,州县级财政资金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44.22万元,其他资金3 701.40万元。已完成产业发展投入5 736.55万元,基础设施投入1 411.28万元,安居工程投入725.79万元,素质提高投入32万元。
本次审计实地查看了玉屏镇平田行政村整村推进、龙古马空笼、补嘎哈木克自然村整村推进3个项目,计划投资293.32万元;截至本次审计时止,3个项目已完工。
(六)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情况
屏边县是资金统筹整合试点贫困县,已建立起县级资金统筹整合机构,出台了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及县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涉农部门共同参与。
截至2016年12月底,屏边县共统筹整合到位各类脱贫攻坚项目资金8 278.7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 278.78万元(中央财政下达资金5 397万元,省级财政下达资金1 346万元,州市及县级财政投入资金1 535.78万元),县级投融资平台公司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各类扶贫项目贷款0万元,相关部门和单位直接获得的社会帮扶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部分)0万元;实际支出
7 672.46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 584.28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 425.4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支出2 662.78万元;年末结存资金606.3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及有关部门结存资金606.32万元。
截至2016年底,屏边县尚未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统筹整合模式。
(七)云南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屏边县截至2016年12月底,已下达基金贷款额度56 900.20万元,已支付贷款利息492.34万元;实际已到位基金项目贷款22 097.60万元,已投资3个项目,金额9 359.965万元。截至本次审计时止,2个项目在建、1个项目基本完工。其中3个项目涉及贫困乡镇、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乡镇2个、贫困村数4个,金额9 359.965万元。
(八) 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使用情况
屏边县截至2016年12月底,已有的金融脱贫扶持贷款类别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发展基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等,贷款额度共计9.2亿元。县级融资平台公司取得的各类金融脱贫贷款规模为4.33亿元,支付利息631.29万元。实际投放使用3.58亿元,其中:贫困地区基础设施17 34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1 613.82万元,到户贷款16 875万元。结存贷款0.75亿元。
(九)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在对屏边县2014年至2016 年9月脱贫攻坚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屏边县人民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清理、核实,并已全部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公”经费不减反增
经审计核实,县扶贫办“三公”经费2016年共支出468 204.78元,比预算数增加367 904.78元,比上年度增加289 194.78元,增长161.56%,其中: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支出57 428元,2016年度支出261 504.20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204 076.20元,增长355.36%,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度支出121 582元,2016年度支出206 700.58元,2016年比2015年增加85 118.58元,增长70%。
(二)部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扶贫办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涉及资金2 837 335.54元;社会帮扶资金和其他专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县扶贫办基本账户2016年12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 421 943.54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5 112 450.47元。经审计核实,其他应收款有65笔均超过3年未清理,金额计
1 417 335.54元;上海帮扶款、中信帮扶款以及其他专款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有1笔借入款项(7+8小额信贷)
1 420 000元3年以上未清理。
(三)“三突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207 018 000元置换到财政用于利息支出和非报账项目。
屏边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红河州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融资到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569 002 000元,置换报账资金计207 018 000元(4个项目),其中:云洞水库140 000 000元置换到县级财政,再由县级财政归还州级财政,用于红河州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归还华夏银行、建设银行借款利息;白团公路改造工程18 991 000元、屏八公路白河至新桥河段公路改造34 125 000元、S221线过境公路工程13 902 000元3个项目资金合计67 018 000元置换到县财政,用于玉屏镇平田垇子田村搬迁缺口资金2 500 000元、玉屏镇贫困户养殖业缺口资金3 300 000元、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30 000 000元合计35 800 000元。
2. 2016年度涉农资金未全部统筹整合。
屏边县2016年应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规模为
240 550 000元,截至《屏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试行)下发之日,屏边县将尚未安排具体项目或者相关项目尚未正式启动的涉农资金82 787 800元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其中:2016年度扶贫专户财政扶贫资金56 160 000元、州级2016年度切块资金4 627 800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2 000 000元,其余应整合的资金已原渠道下达和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未全部纳入整合专户统一管理,未真正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整合模式。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三公”经费不减反增的问题,责成县扶贫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杜绝“三公”经费增长;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已责成县扶贫办进行清理,建议规范会计核算,认真核实并及时清理各类往来款项,按单位、个人、项目和收入来源进行逐一清理,保证会计信息准确、真实和完整;对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置换到财政用于利息支出和非报账项目的问题,建议屏边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特殊情况确需要更改的,须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对2016年度涉农资金未全部统筹整合的问题,建议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快推进扶贫政策的落实,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按规定将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专户统一管理,真正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统筹整合模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扶贫办、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