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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42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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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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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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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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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运动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0年第4号
(总第253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对屏边县民族中学运动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民族中学运动场项目位于屏边县民族中学校园内,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占地48.86亩,容纳2000人公共体育场一座,含单边看台和标准足球场各一个,400米标准跑道和100米标准跑道及跳远场地,篮球场8块,室外乒乓球桌16块及配套辅助用房。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 060 606.68元。
本次审计,屏边县民族中学运动场项目竣工结算送审工程价款为10 771 496.43元,审计认定多计工程款1 060 606.68元,审定工程款为9 710 889.75元。
三、审计建议
加强对工程结算的审核把关,避免多计工程款情况的发生。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教育体育局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运动场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屏审决〔2019〕34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