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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422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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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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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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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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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白河乡马卫新营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19年第3号
(总第241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12月30日,对屏边县白河乡马卫新营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白河镇马卫新营安置点位于白河镇政府驻地东北面,属贫困山区,生活环境恶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相对比较薄弱,基本丧失了生存条件,为提高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整体搬迁。
屏边县白河乡马卫新营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安居工程:建砖木结构安居房60套,总建筑面积4080平方米。概算投资1 910 000元,其中:国家补助1 740 000元、省级配套170 000元。(二)农田水利建设:新建沟渠1条全长3.2公里,设计过水流量0.2m³/s。概算投资 450 000元(全部为国家补助)。(三)人畜饮水工程:架设引水管道3.12公里,新建60立方蓄水池1个,概算投资120 000元(全部为国家补助)。 (四)道路工程:新建昆河公路K387+150至新营乡村四级砂石路0.8公里。概算投资120 000元(全部为国家补助)。(五)通电工程:架设输电线路0.8公里,安装50KVA变压器1台,安装进户装置60套。概算投资140 000元(全部为国家补助)。(六)广播电视:每户一副地面卫星接收天线及一台卫星接收机,共60套。概算投资40 000元(全部为国家补助)。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价款1 051 537.56元的处理。
屏边县白河乡马卫新营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工程价款5 299 374.50元,审计认定多计工程价款1 051 537.56元,本次审计审定金额4 247 836.94元。主要审减原因为:由于多计、错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单价等原因。
上述做法违反了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的规定。
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对多计工程款1 051 537.56元予以核减,屏边县白河镇人民政府应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整改。
(二)建设单位多支付工程款81 763.06元。
屏边县白河乡马卫新营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审定工程价款为4 247 836.94元,白河镇政府已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4 329 600元,多支付工程款81 763.06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四)虚列投资完成额’”。的规定。
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对白河镇政府多支付的工程款81 763.06元予以收回并上缴县财政。
在审计期间,白河镇人民政府已将多支付的工程款81 763.06元收回。
(三)建设项目超批复投资计划222.4%问题。
此项目批复投资计划1 910 000元,实际完成投资4 247 836.94元。实际完成投资超批复投资2 337 836.94元,超批复投资计划222.4%,建设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报批。
上述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建设过程中确需超额调整概算的,应当由原审批部门审批。”的规定。
白河镇政府应严格控制项目批复计划投资,超计划投资概算应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避免出现多计工程款情况的发生。
(二)完善项目结算资料、签证、施工图、竣工图等资料。
(三)在编制实施方案前应深入项目点调查了解,编制出合理的预算造价,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计出符合当地居住的安居房。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白河乡马卫新营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屏审决2018〕4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对多支付的工程款已收回,但对超概算投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未见反映。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