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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224220-673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17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湾塘乡沿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0年第13号

(总第262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二○年五月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7月6日至2019年8月27日,对屏边县湾塘乡沿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湾塘乡沿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初步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1.安居工程:搬迁55户,185人,总建筑面积5855平方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户73人。安居房采取统一规划农户自建的方式建设。2.场地平整工程:座基平整5520平方米。3.道路硬化工程:道路硬化10935平方米。4.卫生公厕工程:新建卫生公厕一个。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841.85万元。由于项目发生变更最终批复建设内容为:搬迁54户,18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户72人。批复概算总投资889万元。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价3564177.48元,完工建设内容为:座基平整,道路硬化,挡墙支砌,绿化工程,路面铺设青石板,管道铺设等。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204435.04元。

  屏边县湾塘乡沿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送审工程直接投资3564177.48元,审减金额204 435.04元,审计认定价款3359742.44元。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送审工程结算资料,避免出现多计工程款情况的发生。

  (二)深入项目点认真编制实施方案,超概算投资应及时报批。

  (三)合同当事人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对不执行合同约定的应作出变更说明。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湾塘乡人民政府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湾塘乡沿溪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屏审决2019〕12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