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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422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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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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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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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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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校门1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0年第12号
(总第261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二○年五月十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9月13日至2019年11月1日,对屏边县民族中学校门1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民族中学校门1工程位于屏边县民族中学校园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校门1土建及装修、电气工程、桥梁等。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089元。
屏边县民族中学校门1工程结算送审金额3093358.32 元,审计审核金额3090269.32元,审减金额3089元。
(二)建设项目超批复计划投资59.18%,未按相关规定报批。
屏边县民族中学校门1工程批复计划投资2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3183664.32元。实际完成投资超批复投资1183664.32元,超批复投资计划59.18%,建设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报批。
三、审计建议
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切实做好工程变更记录、工程量复核,避免多计工程价款情况发生。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教育局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高中改造建设项目决算的审计决定》(〔屏审决2019〕18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未见超批复计划投资整改材料。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