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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224219-334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0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高级中学旧城改造工程项目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0年第7号

(总第256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19 年7月13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屏边县高级中学旧城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高级中学位于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县城内,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造主教学楼5960平方米,改造主门卫室130平方米,改造许邦有图书馆2690平方米,改造实验室2530平方米,改造男生宿舍2030平方米,改造女生宿舍1660平方米,改造1#教职工宿舍1170平方米,2#教职工宿舍1250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施工单位为:屏边县宏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红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汕头市建安装饰工程总公司。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810 677.89元。

  屏边县高级中学旧城改造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5 840 171.56元,审减金额810 677.89元,审计审核金额5 029 493.67元。

  (二)多付工程价款670 506.33元。

  屏边县高级中学旧城改造工程竣工结算送审金额5 840 171.56元,审计审核金额5 029 493.67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支付工程款5 700 000元,多付工程款670 506.33元。

  三、审计建议

  (一)应加强对工程项目工程量的复核、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避免出现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发生。

  (二)应加强项目管理及财务管控制度,避免出现多付工程款的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教育体育局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高级中学旧城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决定》(〔屏审决2019〕14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