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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224214-898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8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审计公示

(2022年第1号)

  根据屏审通〔2022〕3号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17日起对屏边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范围:屏边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或延伸至审计时止。

  内容:一是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重点审查预算部门各类决算报表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准确,内容是否全面、完整。二是预算编制情况。重点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完整,是否按规定对预决算进行了公开。三是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部门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是否存在随意调整支出预算的行为;是否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过紧日子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存量资金管理、统筹使用情况。四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规定将单位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资产以及单位受托管理的资产登记入账,是否存在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或不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等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2年2月17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0个工作日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

  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罗媛

  审计组成员:王思华 杨夕仪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王思华 13887591298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3222208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