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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42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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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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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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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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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室内羽毛球场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1年第8号
(总第273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8月10日,对屏边县民族中学室内羽毛球场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民族中学室内羽毛球场建设工程位于屏边县玉屏镇民族中学校园内,结构类型为一层钢架结构,建筑主体高度10.3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50280.85元。
屏边县民族中学室内羽毛球场建设工程结算送审金额1141179.51元,审计审核金额1090898.66元,审减金额50280.85元。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工程结算,避免多计工程款情况的发生。
(二)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内容执行,积极筹措项目债务资金。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教育体育局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室内羽毛球场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决定》(〔屏审决2020〕4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