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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421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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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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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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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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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室内装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1年第3号
(总第268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31日,对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室内装修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室内装修工程室内净面积1217.71平方米,室内最大净高9.9米。主要建设内容是:天棚、墙柱面、楼地面装修和室内照明等工程。工程合同工期2017年6月20日开工,2017年8月20日竣工。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91847.24元
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室内装修工程送审金额2551303.77元,审核金额2459456.53元,核减金额91847.24元。
(二)多支付工程款440543.47元
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室内装修工程审核工程投资2459456.53元,已支付工程款2900000元,多支付工程款440543.47元。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认真对工程结算和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把关,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出现多计多付工程款问题的发生。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支出审核把关,单位内部各科室间注重沟通协调,据实支付工程价款,杜绝多付工程款问题的发生。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教体局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室内装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报告》(屏审报〔2021〕20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多付的工程款已收回并上缴同级财政。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