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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2242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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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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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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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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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1年第2号
(总第267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30日,对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底层为框架结构,屋面为轻钢架结构,建筑层数一层(局部三层),建筑高度16m,建筑面积2980.23㎡,基底面积1908.12㎡。主要建设内容是:土建、钢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等。
项目于2016年10月4日开工,2018年3月4日竣工,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不含消防设施)。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01524.65元。
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送审金额10487665.01元,审核金额10286140.36元,核减金额201524.65元。
(二)多支付工程款613859.64元。
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审核工程投资10286140.36元,已支付工程款10900000元,多支付工程款613859.64元。
(三)擅自增加建设内容,超概算、超规模建设。
根据《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白河乡团结小学教学楼综合楼等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基建计划的通知》(屏发改发〔2015〕147号)文件,下达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投资计划6000000元。经审计,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完成投资10286140.36元,超批复概算投资71.44%,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四)项目未办理消防验收相关手续,即投入使用。
项目于2016年10月4日开工,2018年3月4日完工,完工建筑面积2980.23平方米。截至2021年1月25日,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消防设施未进行验收。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认真对工程结算和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把关,确保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出现多计多付工程款问题的发生。
(二)严格控制概算投资和执行建设程序,对超概算投资及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三)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消防验收和备案。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教体局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民族中学学生礼堂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报告》(屏审报〔2021〕19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多付的工程款已收回上缴同级财政;对建设项目擅自增加建设内容,对超概算、超规模建设未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的问题,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已进行了补充审批;项目未办理消防验收相关手续,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将处理结果回复我局。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