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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224212-605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2019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2020年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1年第1号

(总第266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0月20日,对屏边县2019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2020年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中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屏边县芷白公路、大冲公路、金厂河公路、太平公路、热水公路、洗马塘公路、新(现)—湾(塘)公路,主要工程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23公里,包括沥青混凝土面层、级配碎石补坑塘调型、乳化沥青粘层、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天然砂砾路肩等;M7.5浆砌片块石挡土墙17处/423.6米/1890.65㎡。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3331.81元。

  屏边县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中修工程送审建安投资2969794.74元,审核投资2896462.93元,核减金额73331.81元。核减主要内容为:虚列保险费,挡土墙工程量,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工程量,乳化沥青工程量等。

  (二)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2020年5月24日新华乡人民政府与屏边县森泰种植有限公司签订《新华乡马鹿塘村“美丽公路”示范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书》,合同第八条约定“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结算总价款的3%缴纳质量保证金至新华乡财政所,待保修期结束后,经甲方认定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全部质量保证金”。新华乡人民政府按合同约定于2020年7月8日支付完“美丽公路”工程款50044元,屏边县森泰种植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向新华乡财政所缴回质量保证金1501.32元。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按设计图施工,避免出现工程量不实,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发生。

  (二)加强对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监管,完善报账支出手续,督促各乡镇按计划用好养护资金。

  (三)督促各乡镇在签订公路养护合同时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和约定保证金预留比例。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

  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下发了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屏边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已严格按《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2019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2020年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审计报告》(屏审报〔2020〕12号)文件要求对多计的工程款依法进行整改,并承诺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和约定保证金预留比例。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