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224206-264
-
发布机构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2-10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屏粮购〔2023〕1号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和《关于整改落实红河州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对照审计报告反馈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0月21日至12月25日,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过程中,我公司认真配合审计组做好审计工作。2022年3月31日,《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反馈:此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9个(非金额问题2个),涉及问题金额49.34万元,其中:责任问题2个;作风问题7个,问题金额49.34万元。仅列问题清单7个。具体问题如下:1.储备粮轮换出库未按规定检验。2.未按期完成成品调控粮储备任务。3.超范围报销公务接待费7.2万元。4.屏边县粮油公司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54万元。5.公款报销景区门票、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费用、购买土特产品费用2.06万元。6.无公函接待支出16.59万元。7.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5757元。收到《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和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整改落实红河州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通知》后,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审计组反馈的问题,并组建整改工作专班,逐项分析研究审计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特此公告
屏边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