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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
  • 索引号
    20240913-224205-527
  • 发布机构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5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关于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2022年第19号

(总第3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9月6日,对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共五层楼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482.14平方米。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15日完工,2019年1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开工建设,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10月23日对该项目颁发了施工许可证,编号为5325232017102301010110。

  (二)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15日完工,2019年1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截至2022年8月30日,该项目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多计工程价款172 778.91元。

  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送审结算金额为3 066 774.74元,经审计抽查部分工程量,发现多计工程价款172 778.91元。

  (四)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15日完工,2019年1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截至2022年8月30日,该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五)县民政局监管不力,导致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15日完工。屏边县民政局与云南省红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价为39 916元。截至2022年8月30日,监理费已全部结清,监理单位未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未提供开工至2017年10月22日时间段的监理日志;监理单位对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72 778.91元。

  (六)支付工程进度款未附工程量清单明细。

  屏边县民政局在实施屏边县救灾储备库光荣院救助站综合楼建设项目期间,共支付施工单位3次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核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均未附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明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下发了审计决定。对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要求屏边县民政局加强项目报批管理,今后杜绝发生类似问题;对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屏边县民政局在审计期间已办理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对多计工程价款172 778.91元的问题,责令屏边县民政局对多计工程价款依法进行整改;对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屏边县民政局在审计期间已编报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县民政局监管不力,导致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屏边县民政局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履职,及时编报监理文件资料;对支付工程进度款未附工程量清单明细的问题,要求屏边县民政局加强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今后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屏边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履行项目报批,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及时做好项目报批备案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手续规范齐全;二是加强项目结算审核,切实做好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已完成工程量的复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及相关材料价格认真审核把关,避免多计工程价款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对监理单位管理,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优势,确保在工程建设中“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职责真正履行到位。

  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屏边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出台整改实施方案,积极进行了整改,并组织在党组会议上学习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对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对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172 778.91元的问题,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多计部分不再进行支付;对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对县民政局监管不力,导致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管,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履职,未编制的监理文件资料已要求监理单位编报;对支付工程进度款未附工程量清单明细的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明细,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2年11月25日